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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Jan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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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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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 2021-0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科路 2829 号金科中心 A 栋 上海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4、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 人,所 持(代理)股份 170,733,9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620%。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7 人,所持股份合计 29,944,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91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股份 141,109,3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8.23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所持股份 29,624,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76%。
7、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 HUI MICHAEL XIN(惠欣)先 生主持,公司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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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 1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650,179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9%; 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860,8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202%;反对 8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98%;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 2 、审议通过《关于与尚华科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上海睿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睿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8,697,71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 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9,943,4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60%;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殷长龙、黄心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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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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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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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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