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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Sep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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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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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 2021-95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 WOO SWEE LIAN 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8 日以书面或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并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WOO SWEE LIAN 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类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其中,激励对象华风茂所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需经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关联董事华风茂先生、曾宪维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华风茂先生、曾宪维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归属结 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死亡 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0)如《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1)为保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3)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归属获得的收 益予以收回。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华风茂先生、曾宪维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