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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Type —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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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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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0八年股東常會議案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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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 -
說 明: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7~9頁) -
(二) 一0七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
說 明:一0七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10頁) -
(三) 一0七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說 明: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規定計算,擬以現金分派一0七年度員工酬勞2,625,264 元及董監事酬勞2,100,211元。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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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
1、本公司一0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凃清 淵、嚴文筆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併同一0七年度營 業報告書送請監察人查核竣事,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
2、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與附件三。(本手冊第7~9 及11~28頁) -
3、提請 承認。
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 由:一0七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說 明:
1、本公司盈餘分派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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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表 |
|
|---|---|
單位:新台幣元 |
|
項 目 |
金 額 |
期初未分配盈餘(106.12.31)加:107 年度稅後淨利107 年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
47,271,76678,557,242(470,098) |
小計加:特別盈餘公積轉列-累積換算調整數借方餘額迴轉(註1)減: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
125,358,9107,478,008(7,855,724) |
可分配餘額股東分紅-現金(1.00 元/股)期末未分配盈餘(107.12.31) |
124,981,194(78,800,000) |
46,181,194 |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張錦華
-
註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127金管證一第0950000507號函,為維持公開發 行公司財務結構之健全與穩定,上市、上櫃公司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含金融商品未 實現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如有未實現利益可合併計算), 依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九年一月三日(八九)台財證(一)字第一○○一一 六號函說明二方式計提特別盈餘公積。 -
註 2:以107年度淨利優先分配。 -
2、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決議擬定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0元,本次現金股 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 由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並俟本次股東常會通 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等事宜。 -
3、本公司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 息率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4、提請 承認。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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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為配合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本手冊第29~37頁) 2、提請 討論。
第二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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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為配合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五。(本手冊第38~39頁) 2、提請 討論。
第三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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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為配合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本手冊第40~41頁) 2、提請 討論。
第四案(董事會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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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配合公司法增修及本公司業務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本手冊第42~43頁) 2、提請 討論。
選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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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會 提) -
說 明: -
1、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民國108年6月27日屆滿,按公司法第一九五條、二一七條 規定,任期屆滿不及改選時,得延長職務至改選董事、監察人就任時止。 -
2、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條及十八條之一規定,本次應選出董事五名(其中二名為獨立董 事 -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及監察人三名,任期 三年,自民國108年6月28日至民國111年6月27日止。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 東常會完成時止。 -
3、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選獨立董事二名,並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業經本公司108年3月26日董事會審查通過,茲將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獨立董事候選人 |
學歷 |
現職 |
經歷 |
持有股數 |
|---|---|---|---|---|
陳永耀 |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電機電腦博士國立台灣大學商學所EMBA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教授 |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 |
0 股 |
林秀梅 |
台中家商 |
富邦人壽處經理 |
美商台灣電子電腦公司財務主管 |
2,225 股 |
-
4、本公司獨立董事林秀梅女士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逾三屆任期,因其財務會計及 保險經驗極為豐富,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 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 -
5、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閱附件八。(本手冊第44頁) -
6、敬請 選舉。
其他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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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董事會 提) -
說 明: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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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次股東會新選 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 -
3、提請 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