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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Type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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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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錩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0八年股東常會議案

報告事項

  • (一) 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

  • 說 明: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7~9頁)

  • (二) 一0七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 說 明:一0七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10頁)

  • (三) 一0七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 說 明: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規定計算,擬以現金分派一0七年度員工酬勞2,625,264 元及董監事酬勞2,100,211元。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一0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 明:

  • 1、本公司一0七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凃清 淵、嚴文筆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併同一0七年度營 業報告書送請監察人查核竣事,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 2、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與附件三。(本手冊第7~9 及11~28頁)

  • 3、提請 承認。

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  由:一0七年度盈餘分派案,提請  承認。
說  明:
1、本公司盈餘分派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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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106.12.31)
加:107 年度稅後淨利
107 年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
47,271,766
78,557,242
(470,098)
小計
加:特別盈餘公積轉列-累積換算調整數借方餘額迴轉(註1)
減: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125,358,910
7,478,008
(7,855,724)
可分配餘額
股東分紅-現金(1.00 元/股)
期末未分配盈餘(107.12.31)
124,981,194
(78,800,000)
46,181,194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張錦華
  • 註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0127金管證一第0950000507號函,為維持公開發 行公司財務結構之健全與穩定,上市、上櫃公司應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含金融商品未 實現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如有未實現利益可合併計算), 依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九年一月三日(八九)台財證(一)字第一○○一一 六號函說明二方式計提特別盈餘公積。

  • 註 2:以107年度淨利優先分配。

  • 2、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經董事會決議擬定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0元,本次現金股 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由小數點數字 由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股利分配總額。並俟本次股東常會通 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配息基準日等事宜。

  • 3、本公司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其他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配 息率發生變動而需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4、提請 承認。

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為配合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四。(本手冊第29~37頁) 2、提請 討論。

第二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為配合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五。(本手冊第38~39頁) 2、提請 討論。

第三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為配合法令修訂,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

  •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六。(本手冊第40~41頁) 2、提請 討論。

第四案(董事會 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說 明:

  • 1、配合公司法增修及本公司業務需要,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

  • 「公司章程」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附件七。(本手冊第42~43頁) 2、提請 討論。

選舉事項

  • 案 由: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董事會 提)

  • 說 明:

  • 1、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民國108年6月27日屆滿,按公司法第一九五條、二一七條 規定,任期屆滿不及改選時,得延長職務至改選董事、監察人就任時止。

  • 2、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條及十八條之一規定,本次應選出董事五名(其中二名為獨立董 事

  • ,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及監察人三名,任期 三年,自民國108年6月28日至民國111年6月27日止。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期至本次股 東常會完成時止。

  • 3、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選獨立董事二名,並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業經本公司108年3月26日董事會審查通過,茲將獨立董事候選人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獨立董事
候選人
學歷 現職 經歷 持有
股數
陳永耀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
分校電機電腦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所
EMBA 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電
機工程學系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
工程學系副教授、教
授、副系主任
0 股
林秀梅 台中家商 富邦人壽處經理 美商台灣電子電腦
公司財務主管
2,225 股
  • 4、本公司獨立董事林秀梅女士自擔任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已逾三屆任期,因其財務會計及 保險經驗極為豐富,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使其 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專業意見。

  • 5、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請參閱附件八。(本手冊第44頁)

  • 6、敬請 選舉。

其他議案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董事會 提)

  • 說 明:

    • 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次股東會新選 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

  • 3、提請 討論。

臨時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