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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 Type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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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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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1541

錫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CHANGTYPE INDUSTRIAL CO., LTD.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日期:民國 一一五年 六月 二十二日(星期一)

地點:台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一五五之一號

(五里聯合活動中心)


目錄

壹、開會程序 1
貳、會議議程 2
參、報告事項 3
肆、承認事項 4
伍、選舉事項 5
陸、臨時動議 5
柒、附件 6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6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8
三、114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 9
四、公司章程 27
五、股東會議事規則 31
六、董事選舉辦法 35
七、董事持股情形 36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開會程序

一、宣布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四、承認事項
五、選舉事項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1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間:民國一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一)上午九點整

地點:台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一五五之一號(五里聯合活動中心)

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一、宣布開會<報告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總數>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三)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114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四、承認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五、選舉事項

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2


報告事項

(一)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說明:114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一。(本手冊第6-7頁)

(二)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說明:114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請參閱附件二。(本手冊第8頁)

(三)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說明: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規定計算,以現金分派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5,859,070元及董事酬勞4,687,256元。

(四)114年度盈餘現金股利分配情形報告。
說明: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因應關稅不明、地緣戰爭、全球經濟及金融環境等變動,皆會影響不確定性,故擬定盈餘全數保留不予分配。

3


承認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 提)

案 由: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說明:

1、本公司114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暨合併財務報表,業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文振、黃宇廷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併同114年度營業報告書送請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並出具書面查核報告在案。
2、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附件一與附件三。(本手冊第6~7及9~26頁)
3、提請 承認。

決議:

第二案(董事會 提)

案 由:114年度盈餘分配案。

說明:1、本公司盈餘分派表如下: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4年度盈餘分派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額
期初未分配盈餘(113.12.31) 794,094,054
加:114 年度稅後淨利 182,703,030
114 年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損)益 1,271,511
小計 978,068,595
減: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18,397,454)
期末未分配盈餘(114.12.31) 959,671,141

董事長:

總經理:

會計主管:

備註:

  1.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案,因應關稅不明、地緣戰爭、全球經濟及金融環境等變動,皆會影響不確定性,故擬定盈餘全數保留不予分配。
  2. 確定福利計劃之精算損益於發生期間認列於保留盈餘。
  3. 依金管會 950127 金管證一第 0950000507 號函,提列及迴轉「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2、提請 承認。

決議:


選舉事項

案 由: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案。(董事會 提)

說明:

1、本公司現任獨立董事梁火在先生因病故解任,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條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四條,擬於本次股東常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席。新選任之獨立董事任期,自選任日起至民國117年6月5日補足原任期止。

2、董事會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及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No. 職稱 姓名 戶號 持有股數 學歷 經歷 現職
1 獨立董事 王啓淳 - - 台灣大學高階經營管理碩士(EMBA)
台灣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碩士 台灣亞太學術與產業合作協會(APAAIC)秘書長
格蘭諾國際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格蘭諾國際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台灣亞太學術與產業合作協會秘書長

3、本次補選依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為之,請參閱附件六。(本手冊第35頁)

4、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臨時動議

散 會


附件

附件一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

本公司114年度合併營運成果及114年度營業計劃報告如下。

一、114年度合併營業成果

(一)獲利表現與結構轉型

民國114年度,本公司展現了強勁的經營韌性與轉機力:

  • 本業轉虧為盈:全年合併營收達新台幣 36.29 億元,較前一年度增長約 21.4%。在嚴謹的費用控管下(營業費用下降約 13%),營業淨利由113年度的微負轉為正數 2.39 億元,顯示本業獲利體質已顯著改善。
  • 獲利指標:稅後淨利為 1.83 億元。受惠於資產運用效率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達 8.89%,總資產報酬率(ROA)則穩健 6.03%。
單位:新台幣千元 114年 113年 增減
營收 3,629,326 2,988,448 640,878 21%
銷貨毛利 667,289 492,063 175,226 36%
營業費用 (428,340) (493,582) 65,242 -13%
營業淨利 238,949 (1,519) 240,468 15831%
營業外支出 (31,828) 99,923 (131,751) -132%
稅後淨利 182,708 83,704 99,004 118%
每股盈餘(元) 2.32 1.06 1.26 119%

(二)營運效率與資金運用

本公司致力於優化營運週轉循環,確保資金流動性之安全:

  • 存貨去化見效:存貨週轉率從 2.75 提升至 4.81 次;期末存貨水位從 6.92 億元降至 5.40 億元。
  • 帳款回收穩健:應收帳款週轉率從 2.49 提升至 3.18 次的健康水準,確保營收增長的同時,貨款回收風險亦得到有效控管。
單位:新台幣億元 114年 113年 增減
應收帳款週轉率 3.18 2.49 0.69 28%
應收帳款收現天數 114.61 146.00 (31.39) -22%
存貨周轉率 4.77 2.75 2.02 74%
存貨週轉天數 76.45 133.00 (56.55) -43%
應收帳款(億元) 12.26 10.50 1.76 17%
存貨(億元) 5.40 6.90 (1.50) -22%

(三)財務結構之健全性

本公司持續強化財務防護網,降低外部風險衝擊:

  • 負債比率優化:截至 114 年底,總負債從 11.64 億元降低至 10.65 億元,負債比率由上年

度之 36.9% 調降至 33.5%,財務結構趨於穩健。

  • 淨值穩定成長:股東權益總額從 19.94 億元成長至 21.15 億元,顯示公司不僅具備獲利能力,更持續為股東累積長期價值。
單位:新台幣億元 114年 113年 增減
資產報酬率ROA 6.03% 2.78% 3.25% 117%
股東權益報酬率ROE 8.89% 4.29% 4.60% 107%
純益率 5.03% 2.80% 2.23% 80%
負債比率 33.53% 36.86% -3.33% -9%
總資產 31.80 31.60 0.20 1%
總負債 10.70 11.60 (0.90) -8%
股東權益 21.10 19.90 1.20 6%

二、115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展望民國 115 年,本公司將聚焦於「產品創新、品質提升、組織優化」三大主軸:

  1. 產品創新:
  2. AI 數位轉型應用:軟硬體整合、提升客戶生產效益。
  3. 綠色產品線開發:因應國際減碳趨勢,開發高效率、低能耗之電控系統與節能馬達;縮短產品研發週期(Time to Market)。

  4. 品質提升:

  5. 製程精度標準化:確保機台在長期高負載運作下仍能維持優異的穩定性與精度。
  6. 國際認證與合規:持續優化產品以符合歐盟 CE 及北美 UL 等最新安全與環境規範,建立「台灣製造、國際品質」的品牌信譽。

  7. 組織優化:

  8. 人才儲備:透過「儲備幹部(MA)計畫」,儲備人才並且提升組織效率。
  9. 數位決策體系:升級企業系統及大數據分析工具,進一步提升管理層對於市場波動的決策反應速度。

每一張報表數字的背後,都是本公司對技術執著與對股東責任的體現。感謝各位股東長期的信任與支持,114 年的成長僅是起點,115 年我們將持續秉持穩健、創新的精神,為各位股東創造更長遠且穩定的投資價值。

敬祝各位股東女士、先生諸事如意、身體健康。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張經金

總經理: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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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委任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文振會計師及黃宇廷會計師查核完竣,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書在案。上開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之議案,復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繕具報告,敬請鑑察。

此致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王銘志 王銘志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9


存貨評價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淨額為新台幣363,958千元,約佔總資產12%,基於該存貨評價金額對公司之財務報表係屬重大,且因公司之產品銷售受市場需求影響之不確定性,及其評價政策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利斷,故本會計師將其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執行簡易測試瞭解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瞭解公司提列備抵跌價及呆滯的會計政策,選擇重大庫存地點執行觀察存貨盤點程序,抽核測試公司提供存貨庫齡區間之正確性,以判斷存貨庫齡表是否合理;此外,本會計師亦取得當年度進銷存明細表,抽核測試存貨之進貨和銷貨相關憑證,並驗算存貨單位成本,以驗證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據以評估存貨評價之合理性。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存貨評價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產品保固負債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產品維修負債準備為新台幣13,487千元,對於產品維修保固負債準備之估計,管理階層係依據客戶過去產品瑕疵維修保固經驗加以判斷,由於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利斷,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管理階層針對產品維修保固所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產品保固準備提列會計政策之合理性、依會計政策重新計算產品維修保固負債之正確性,分析比較兩年度產品維修保固負債之合理性。此外,取得期後產品維修保固明細表,以檢查期後產品維修保固實際發生或沖轉之情形。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產品維修保固準備相關風險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0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11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鑰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6041號

羅文振 羅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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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宇廷 黃宇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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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


民國一一四年十一月

1949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資產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128,489 4 $8,098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2及六.12 1,202,187 39 747,210 2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四、六.2、六.12及七 - - 103,002 4
1200 其他應收款 四及七 23,626 1 82,720 3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885 - 1,915 -
130X 存貨 四及六.3 363,958 12 432,866 14
1410 預付款項 11,908 - 18,384 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3,858 - 10,731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735,911 56 1,404,926 47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四、六.4 362,477 12 560,186 19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5及八 428,298 14 456,478 15
1755 使用權資產 四、六.13 485,819 16 492,064 16
1780 無形資產 3,017 - 12,22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7 22,235 1 28,593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六.8及八 49,982 1 52,015 2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351,828 44 1,601,560 53

(請參閱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13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四及六.6 $ - - $16,000 1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11 236 - 238 -
2150 應付票據 159,501 5 184,766 6
2170 應付帳款 267,909 9 278,446 9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7 91,906 3 108,719 4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9,180 1 2,701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 四及六.9 11,663 1 11,012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及六.13 10,822 - 79,652 3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3,161 - 2,522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84,378 19 684,056 23
非流動負債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 四、五及六.9 19,357 1 22,228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7 53,875 2 68,010 2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13 315,579 10 238,563 8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0 - 30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88,841 13 328,831 11
2XXX 負債總計 973,219 32 1,012,887 34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四及六.10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788,000 25 788,000 26
3200 資本公積
3210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1,364 - 1,364 -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44,055 11 335,495 1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9,531 -
3350 未分配盈餘 978,068 32 832,523 28
保留盈餘合計 1,322,123 43 1,177,549 39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033 - 26,686 1
3XXX 權益總計 2,114,520 68 1,993,599 66
負債及權益總計 $3,087,739 100 $3,006,486 100

(請參閱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14


民國一一四年度

民國一一四年度

綜合發展及工商局

一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1及七 $3,413,917 100 $2,345,99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3及六.14 (2,886,651) (85) (2,026,154) (86)
5900 營業毛利 527,266 15 319,841 14
5910 未實現銷資損失 (2,993) - (35,025) (2)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524,273 15 284,816 12
6000 營業費用 六.14
6100 損銷費用 (65,300) (2) (66,760) (3)
6200 管理費用 (122,927) (3) (138,459)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1,552) (1) (27,846) (1)
營業費用合計 (209,779) (6) (233,065) (10)
6900 營業利益 314,494 9 51,751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15 23,456 - 28,019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5 (44,332) (1) 75,625 3
7050 財務成本 六.15 (8,442) - (15,420)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4 (61,240) (2) (25,50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90,558) (3) 62,719 3
7900 稅前淨利 223,936 6 114,470 5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17 (41,233) (1) (30,766) (1)
8200 本期淨利 182,703 5 83,704 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16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重點 六.8 1,589 - 2,370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17 (318) - (474)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六.4 (23,653) - 36,217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22,382) - 38,113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60,321 5 $121,817 5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四及六.18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2.32 $1.0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2.31 $1.06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img-3.jpeg

单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股 本 資本公種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種 特別盈餘公種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附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24,128 $9,918 $797,303 $(9,531) $1,911,182
一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判法定盈餘公種 11,367 (11,367) -
B5 發放現金股利 (39,400) (39,400)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種 (387) 387 -
D1 一一三年度淨利 83,704 83,704
D3 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896 36,217 38,113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85,600 36,217 121,817
Z1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35,495 $9,531 $832,523 $26,686 $1,993,599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35,495 $9,531 $832,523 $26,686 $1,993,599
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判法定盈餘公種 8,560 (8,560) -
B5 發放現金股利 (39,400) (39,400)
B17 迴轉特別盈餘公種 (9,531) 9,531 -
D1 一一四年度淨利 182,703 182,703
D3 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271 (23,653) (22,382)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83,974 (23,653) 160,321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44,055 $- $978,068 $3,033 $2,114,520

(請參閱個體附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16


img-4.jpeg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本期投宿淨利 $223,936 $114,470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送回稅款 109,823 -
A20000 調整項目: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297) (8,500)
A20010 收益費據項目: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334 665
A20100 折舊費用 57,066 63,382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887) (239)
A20200 購銷費用 12,690 13,471 B072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700) (3,969)
A20900 利息費用 8,442 15,420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05,273 (12,043)
A21200 利息收入 (459) (433)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61,240 25,505 CCCC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22500 是否及服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66 C00100 短期借款學借 770,000 2,162,750
A23800 存貨(回外利益)設價及非溯損失 (2,000) 28,500 C00200 短期借款償還 (786,000) (2,716,450)
A23900 聯席會合同開展實現損失 2,993 35,025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學借 767,000 32,000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償還 (767,000) (32,000)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454,977) 478,935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11,071) (84,805)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減少 103,002 34,012 C04500 發放現金稅利 (39,400) (39,400)
A31180 其他應收款減少 58,993 193,852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6,471) (677,905)
A31200 存貨減少(增加) 70,908 (33,499)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0,391 (8,214)
A31230 預付款項減少 8,065 1,390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098 16,31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6,873 (7,362)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28,489 $8,098
A3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6,119) (3,379)
A32125 合約負債減少 (2) -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 (24,166) (96,131)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 (10,537) (55,061)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 (19,181) (36,356)
A32200 負債準備減少 (2,220) (11,666)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639 (3,95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95,186 756,191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60 28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338) (4,13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12,819) (70,607)
AAAA 營運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1,589 681,734

(請參閱銀體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霞

17


會計師查核報告

鋁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鋁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鋁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鋁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鋁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18


存貨評價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淨額為新台幣540,121千元,約佔合併總資產 17%,基於該存貨評價金額對公司之財務報表係屬重大,且因公司之產品銷售受市場需求影響之不確定性,及其評價政策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判斷,故本會計師將其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執行簡易測試瞭解管理階層針對存貨所建立之內部控制,瞭解公司提列備抵跌價及呆滯的會計政策,選擇重大庫存地點執行觀察存貨盤點程序,抽核測試公司提供存貨庫齡區間之正確性,以判斷存貨庫齡表是否合理;此外,本會計師亦取得當年度進銷存明細表,抽核測試存貨之進貨和銷貨相關憑證,並驗算存貨單位成本,以驗證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據以評估存貨評價之合理性。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與存貨評價有關揭露之適當性。

產品保固負債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產品維修保固負債準備為新台幣43,092千元,對於產品維修保固負債準備之估計,管理階層係依據客戶過去產品瑕疵維修保固經驗加以判斷,由於涉及管理階層重大判斷,本會計師因此決定為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瞭解管理階層針對產品維修保固所建立之內部控制制度,評估產品保固準備提列會計政策之合理性、依會計政策重新計算產品維修保固負債之正確性,分析比較兩年度產品維修保固負債之合理性。此外,取得期後產品維修保固明細表,以檢查期後產品維修保固實際發生或沖轉之情形。本會計師亦考量財務報表附註五及附註六中有關產品維修保固準備相關風險揭露的適當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19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錯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20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鑰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其他

鑰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四年及一一三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110348358號

金管證審字第1080326041號

羅文振 羅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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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黃宇廷 黃宇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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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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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 一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1100 流動資產
1170 現金及代當現金 四及六.1 $148,091 5 $49,134 2
1200 應往帳款淨額 四、六.2及六.11 1,225,581 38 1,053,543 33
1220 其他應往款 23,626 1 14,630 -
130X 本期所得稅資產 1,885 - 5,193 -
1410 存貨 四及六.3 540,121 17 691,632 22
1470 預付款項 18,074 1 21,274 1
11XX 其他流動資產 3,858 - 10,731 -
流動資產合計 1,961,236 62 1,846,137 58
1600 非流動資產
175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4及八 556,974 18 595,444 19
1780 使用權資產 四及六.12 523,209 16 573,903 18
1840 無形資產 3,017 - 12,224 -
190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16 68,393 2 57,726 2
15XX 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六.7及八 68,211 2 72,165 3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19,804 38 1,311,462 42
1XXX 資產總計 $3,181,040 100 $3,157,599 100

(請參閱合併附稿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霞

22


國泰工業技術有限公司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開會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負債及權益 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額 % 金額 %
2100 流動負債
2130 短期借款 四及六.5 $ - - $16,000 -
2150 合約負債-流動 四及六.10 323 - 329 -
2170 應付票據 159,501 5 184,766 6
2200 應付帳款 267,909 8 278,446 9
2230 其他應付款 六.6 98,934 3 126,859 4
2250 本期所得稅負債 39,182 1 2,701 -
2280 負債準備-流動 四及六.8 21,531 1 21,043 1
2300 租賃負債-流動 四及六.12 53,177 2 128,832 4
21XX 其他流動負債 837 - 2,522 -
流動負債合計 641,394 20 761,498 24
2550 非流動負債
2570 負債準備-非流動 四、五及六.8 39,094 1 42,290 1
258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16 70,423 2 83,808 3
260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四及六.12 315,579 10 276,374 9
25XX 其他非流動負債 30 - 30 -
2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425,126 13 402,502 13
2XXX 負債總計 1,066,520 33 1,164,000 37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四及六.9
3100 稅本
3110 普通稅稅本 788,000 25 788,000 25
3200 資本公積
3210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1,364 - 1,364 -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44,055 11 335,495 1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 - 9,531 -
3350 未分配盈餘 978,068 31 832,523 26
保留盈餘合計 1,322,123 42 1,177,549 37
3400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附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033 - 26,686 1
3XXX 權益總計 2,114,520 67 1,993,599 63
負債及權益總計 $3,181,040 100 $3,157,599 100

(請參閱合併附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霞

23


24

信義通信

信義通信株式会社

民間一一四年度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四及六.10及七 $3,629,326 100 $2,988,44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3及六.13 (2,962,037) (82) (2,496,385) (84)
5900 營業毛利 667,289 18 492,063 16
6000 營業費用 六.13
6100 預銷費用 (235,771) (6) (267,719) (9)
6200 管理費用 (157,758) (4) (177,464)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1,552) (1) (27,846)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六.11 (13,259) - (20,553) -
營業費用合計 (428,340) (11) (493,582) (16)
6900 營業利益(損失) 238,949 7 (1,519)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14 23,456 1 28,32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14 (44,531) (1) 90,773 3
7050 財務成本 六.14 (10,633) (1) (19,175)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1,708) (1) 99,923 3
7900 稅前淨利 207,241 6 98,404 3
7950 所得稅費用 四及六.16 (24,538) (1) (14,700) -
8200 本期淨利 182,703 5 83,704 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互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7及六.15 1,589 - 2,370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15及六.16 (318) - (474)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互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六.15 (23,653) (1) 36,217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22,382) (1) 38,113 1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60,321 4 $121,817 4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182,703 5 $83,704 3
8620 非控制權益 - - - -
$182,703 5 $83,704 3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160,321 4 $121,817 4
8720 非控制權益 - - - -
$160,321 4 $121,817 4
每股盈餘(單位:新台幣元) 四及六.17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2.32 $1.06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2.31 $1.06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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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項 目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權益總額
股 本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附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20 3350 3410 3XXX
A1 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24,128 $9,918 $797,303 $(9,531) $1,911,182
B1 一一二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11,367 (11,367) -
B5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9,400) (39,400)
B17 受批現金統利 (387) 387 -
D1 國轉特別盈餘公積 83,704 83,704
D3 一一三年度滲利 1,896 36,217 38,113
D5 一一三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85,600 36,217 121,817
Z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832,523 $26,686 $1,993,599
民國一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35,495 $9,531
A1 民國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35,495 $9,531 $832,523 $26,686 $1,993,599
B1 一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8,560 (8,560) -
B5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39,400) (39,400)
B17 受批現金統利 (9,531) 9,531 -
D1 國轉特別盈餘公積 182,703 182,703
D3 一一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271 (23,653) (22,382)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83,974 (23,653) 160,321
Z1 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788,000 $1,364 $344,055 $ - $978,068 $3,033 $2,114,520

(請參閱合併附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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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代碼 項 目 一一四年度 一一三年度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00010 本期稅前淨利 $207,241 $98,404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297) (8,500)
A20000 調整項目: B02800 成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22
A20010 收益費傷項目: B03700 存出供現金減少(增加) 1,019 (370)
A20100 折舊費用 102,258 108,651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887) (239)
A20200 攤租費用 12,690 13,471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700) (3,969)
A20300 預期信用減傷傷失數 13,259 20,553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3,865) (11,556)
A20900 利息費用 10,633 19,175
A21200 利息收入 (459) (433) CCCC 募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22500 成分及稅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456) C00100 短期借款樂借 770,000 2,162,750
A23800 存貨(回升利益)該價及呆滯傷失 (5,760) 47,957 C00200 短期借款償還 (786,000) (2,716,450)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C00500 應付短期票券學借 767,000 32,000
A31150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184,331) 267,181 C00600 應付短期票券償還 (767,000) (32,000)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9,097) 3,723 C04020 租賃本金償還 (53,975) (131,710)
A31200 存貨減少 159,159 385,595 C04500 發放現金殼利 (39,400) (39,400)
A31230 預付款項減少 4,789 785 CCCC 募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09,375) (724,810)
A31240 其他活動資產減少(增加) 6,873 (7,362)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20,351) 30,229
A31990 其他非活動資產增加 (4,883) (2,561)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98,957 (33,426)
A32125 合約負債(減少)增加 (6) 6 E00100 期回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9,134 82,560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 (24,166) (96,131)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8,091 $49,134
A32150 應付帳款減少 (10,537) (55,061)
A32180 其他應付款減少 (30,293) (47,212)
A32200 負債準備減少 (2,708) (3,837)
A32230 其他活動負債減少 (1,685) (3,95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42,977 747,49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560 28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1,338) (4,168)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9,651) (70,900)
AAAA 營運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32,548 672,711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董事長:張經金

經理人:張經金

會計主管:林美君

26


附件四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定名為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手工具、電氣機械、馬達、電動工具、自動控制系統、電腦機械、電動測試儀器製造加工買賣。(度量衡器除外)

二、各種模具治具設計及製造加工買賣。

三、木工機械、機械及五金零件製造加工買賣。

四、F401010國際貿易業。

五、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六、F114030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七、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八、F113010機械批發業。

九、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園藝機械零件)。

十、有關前項產品原材料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十一、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中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依法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公司法第28條規定辦理。

第四條之一:本公司轉投資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並授權董事會執行。

第四條之二:本公司得為對外背書保證業務,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拾壹億捌仟萬元整,分為壹億壹仟捌佰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分次發行,未發行股份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

第五條之一: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發行日市價之認股價格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股東會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依法經主管機關簽證後發行之。

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惟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本公司股務之處理,除法令或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刪除)

第九條:(刪除)

第十條:(刪除)

第十一條:每屆股東常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27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召開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集之;臨時會於必要時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召集之。

股東會之召集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前項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第十三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依公司法及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之規定,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四條:股東會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開,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股東會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依公司法第一八二條之一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辦理。

第四章 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全體董事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不得低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成數。

配合證交法第14條之2之規定,本公司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名額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有關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本公司應於董事任期內就其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險。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設置審計委員會時,毋庸設置監察人。如已設置者,於審計委員會成立時,監察人當然解任,本章程關於監察人之規定,亦隨即失效。

第十八條之一:(刪除)

第十九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或獨立董事全體解任時,公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獨立董事因故解任,致人數不足本章程規定者,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之。其任期以補足原任之期限為限。

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限期屆滿時,當然解任。

第二十條:(刪除)

第廿一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推董事長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一切業務。

第廿二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 )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召集通知應載明事由以書面、電子郵件(E-mail)或傳真方式為之。

第廿三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

28


董事會,但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並依據本公司之董事會議事規範辦理。

第廿四條:(刪除)

第廿五條:(刪除)

第廿五條之一:董事長及董事之報酬及車馬費,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國內外業界水準,授權由董事會議定之。

第廿五條之二:本公司董事會得因業務運作之需要,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之職權行使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除本章程規定外,依相關法令或公司規章之規定辦理。

第五章 經理及職員

第廿六條:本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及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廠長、總經理室特別助理若干人,其任免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

第廿七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決議,聘請顧問及重要職員。

第廿八條:(刪除)

第六章 決算

第廿九條:本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會計年度,每會計年度終了應編造下列各項書表,於提請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日,經董事會審定,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前項財務報表,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第三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五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對象得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設置前,監察人酬勞依第一項分派比率。

第三十條之一: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應先彌補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再依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就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紅利。

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全部或一部分如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前項項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公司股利政策係依據營運規劃、投資計畫、資本預算及內外部環境變化由董事會予以訂定。本公司所營事業係屬資本密集行業且目前處於營運成長階段,需以保留盈餘因應營運成長及投資需求之資金,現階段採取剩餘股利政策。公司於前項紅利分派時,每年發放股東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五。

29


本公司無虧損時,得將符合公司法規定之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及法定盈餘公積(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以現金為之,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

第七章 附則

第卅一條:本公司組織及辦事細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卅二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卅三條: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四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八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五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五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六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五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廿一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鑑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張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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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民國111年06月27日修訂

民國110年08月27日修訂

民國109年06月29日修訂

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日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日期。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相關規定以1項為限,提案超過1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第六條、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31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股東本人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以下稱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

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第七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至少一席獨立董事親自出席,及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一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本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九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足之投票時間。

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32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灌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行以電子方式並得採行以書面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計票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為之,表決之結果,應當場報告,並作成紀錄。

第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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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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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選舉辦法

111年6月27日修定

第一條:本公司董事之選任,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董事選舉,於股東會時分別行之。

第三條: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用單記名累積選舉法,獨立董事、非獨立董事應一併進行選舉,其中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開選舉數人。

第四條:董事會或有股東會召集權人應製備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之選舉票,並加填其權數,分發出席股東會之股東,選舉人之記名,得以在選舉票上所印出席證號碼代之。

第五條:本公司董事依公司章程所定之名額,分別計算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之選舉權及當選名額,由所得選舉票代表選舉權數較多者分別依次當選,如有二人以上得權數相同而超過規定名額時,由得權數相同者抽籤決定,未出席者由主席代為抽籤。

第六條:選舉開始前,應由主席指定監票員、計票員各若干人,執行各項有關職務。

監察員應具有股東身份。

第七條:投票箱由董事會製備之,於投票前由監票員當眾開驗。

第八條:選舉票有左列情事之一者無效:

一、不用有召集權人製備之選票者。
二、以空白之選票投入投票箱者。
三、字跡模糊無法辨認或經塗改者。
四、所填被選舉人與董事候選人名單經核對不符者。
五、除填分配選舉權數外,夾寫其他文字者。

第九條:投票完畢後當場開票,開票結果由主席當場宣布董事當選名單。

第十條:本辦法由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七

錫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持股情形

停止過戶日:115年4月24日

職稱 姓名 選任日期 任期 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錄之持有股數
持有股數(股) 持股比例%
董事長 張經金 114.06.06 三年 18,080,201 22.94
董事 張鄉怡 114.06.06 三年 7,090,569 9.00
董事 羅淑端 114.06.06 三年 22,400 0.03
獨立董事 林秀梅 114.06.06 三年 1,225 0
獨立董事 柯承恩 114.06.06 三年 - -
獨立董事 王銘志 114.06.06 三年 - -
合 計 25,194,395 31.97

註:1. 本公司普通股實收資本額為 788,000,000 元,已發行股數:78,800,000 股。
2. 依證交法第 26 條之規定,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股數如下:
- 全體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6,304,000 股
3.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已達法定成數。
4. 依「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規定,選任獨立董事二人以上者,獨立董事外之全體董事依比率計算之持股成數降為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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