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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yberspace Security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3

Aug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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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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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基本制度 (第1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 范能力,促进电科网安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等五 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配套指引等要求,结合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 〔2019〕101 号)及上级单位制度精神,根据公司业务特点 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科网安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下简称“内控 体系”),主要包括内控管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监督, 是由电科网安党委、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 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控体系管理主要是指内控体系的建 设与监督工作。

第四条 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监督工作,以 “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 略,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不断完善制 度体系建设、强化内控的执行及监督评价、加强信息化管控 和工作保障机制,构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全面覆盖的内 控体系,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为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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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电科网安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管理,应遵循以 下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符合中国电子科技网 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安”)的管理要求, 符合电科网安党委、董事会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 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涉及全体员 工。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 关注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决策、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域。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 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 兼顾运营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 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 及时加以调整。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 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的控制。

(七)包容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力求避免与公司现行各 项管理制度相矛盾,尽可能包容现行制度中的内部控制。对 确实脱离实际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应及时修改、完善。

第二章 内控体系组织建设与职责

第六条 电科网安内控体系管理组织体系包括电科网安 党委、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内控体 系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及子公司。董事会是内控体系最高决 策机构,公司主要领导人是内控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第一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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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

第七条 电科网安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中各机构的管 理职能为:

(—)党委

电科网安党委把握内部控制重大方向问题,履行前置审 议程序,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具体包括:

  1. 研究讨论电科网安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方案;

  2. 研究讨论电科网安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3. 研究讨论电科网安半年度/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

报告》;

  1. 审定需党委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董事会

电科网安董事会主要负责审议和决定电科网安内控体 系建设和监督工作重大事项及工作安排。具体包括:

  1. 负责决定电科网安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方案;

  2. 批准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制度、标准等;

  3. 批准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4. 确定电科网安内控体系总体目标和管理策略;

  5. 审议电科网安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 审定需董事会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7.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电科网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司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包括:

  1. 监督和指导电科网安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方案;

  2. 监督和指导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制度、标准等;

  3. 监督电科网安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四)总经理办公会

电科网安总经理办公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制 定具体内控制度与措施,开展与经营事项相关的内控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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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具体包括:

  1. 批准电科网安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制度与业务流程;

  2. 批准电科网安半年度/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

  3. 批准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

  4. 批准电科网安内控体系缺陷整改方案。

(五)内控体系管理部门

内控体系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落实电科网安内控体系管 理工作部署,推动内控体系管理各项工作落地。具体包括:

  1. 负责与中国网安内控相关机构工作对接,组织和协调

电科网安及子公司内控体系管理工作;

  1. 负责按照中国网安有关要求,拟定和完善内控体系建

设方案、制度;

  1. 负责组织并推动各部门、子公司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

估、内部控制建设与监督以及牵头组织缺陷整改工作;

  1. 负责维护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

  2. 负责建立健全《岗位风险管理手册》;

  3. 负责确定风险监控指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4. 负责组织开展内控体系自我评价监督工作,并组织配

合上级单位组织的专项评价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内控体系缺 陷整改工作;

  1. 负责组织和协调内控体系的其他管理工作。 (六)电科网安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主要负责本部门内控体系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各单位业务领域内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具体包 括:

  1. 负责按照电科网安内控体系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确

定本部门内控体系管理工作内容;

  1.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制度的梳理以及《内部控制体

系管理手册》的编写和及时修订,并提交电科网安内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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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

  1.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工作; 4. 负责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自我监督,指

导、监督和检查子公司的内控体系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内控 体系监督等工作;

  1. 负责督促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风险应对、内控缺 陷整改工作,并跟踪整改落实。 (七)子公司

各子公司是本单位内控体系有效运行的执行机构,主要 负责按照上级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确 定本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内容。具体包括:

  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控体系,子公司应成立内控 体系管理工作机构,设立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专职岗位,与 上级单位内控相关机构工作对接;成立内控体系评价工作组, 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内控体系评价工作;

  2. 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 3. 负责梳理本单位制度和管理规定,保证其与内控体系

管理协调一致;

  1.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岗位风险管理手册》,重点关 注采购、销售、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产权(资 产)交易流转等业务岗位,并在流程层面明确和落实各岗位 风险防控责任;

  2. 负责确定本单位风险监控指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3. 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内控体系自我评价监督工作,并配

合上级单位组织的内控体系现场评价及专项评价工作;

  1.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内控体系缺陷整改工作;

  2. 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内控体系的其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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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框架基础

第八条 电科网安的内控体系建设及监督工作以管理和 业务流程为主线,按照以下五项基本要素建立健全内控体系 管理工作。

(一)内部环境: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 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是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管理的基 础,包括公司治理架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管理层经营 理念、员工职业道德、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 可接受的程度之内,包括岗位职责分离、授权审批、验证核 对、绩效考核等;

(四)信息与沟通: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加工、 整理决策所需的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并有效传递,是管理活动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内部监督:公司对内控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评价内控体系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发现内部缺 陷,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整改情况的过程。

上述内容以《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的形式体现。《内 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是电科网安各部门、各子公司在日常 管理、业务活动中须遵照执行的基本要求和自我检查的基本 依据,也是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依据。

第四章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要求

第九条 按照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公司”)和中国网安“集中、分层、分类”的内控体系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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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模式,不断优化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监督相关制度,建 立以“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制度”为统领,各项具体操作规 范为支撑的“1+N”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第十条 集中管理是指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内控体系建设 与监督工作。

分层管理是指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各层级的内控体系管 理组织都应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开展本层级的内控体系建 设与监督工作;各级内控体系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层级 的内部体系管理的实施和完善工作。

分类管理是指电科网安及子公司的各部门按照职责对 内部控制实行分类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的具体 内容分为若干类别,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主要负责部门(以 下简称“主责部门”),主责部门负责职责相关的内部控制 建设工作。

第十一条 《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的制定和维护。 电科网安及子公司均需要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开展内控 管理。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修订工作机制。当发 生下列事项时,应及时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监管部门要求、中国网安要求等发生 变化;公司战略调整、组织机构、管理职责等内部环境发生 调整变化;新业务的实施、业务管理要求发生变化;风险评 估结果发生重大变化;发生内部控制重大失控事件。

第十二条 电科网安《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册》修改、 审核、批准、更新程序。

(一)提出修改申请:在第十一条所述事项发生时,各 部门或子公司应在其管理范围内及时向内控体系管理部门 提出修改申请。修改申请应对修改事项、修改原因和修改意 见进行说明解释。

(二)审核、批准修改申请:内控体系管理部门组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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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对报送的修改意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如有 必要,可组织内外部专家对修改意见做出审核和评判。

(三)更新与发布:内控体系管理部门负责《内部控制 体系管理手册》的统一更新与发布。涉及管理制度的修改或 补充,由制度归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管理。更新后的内 控手册,按照相应管理层级进行审批后正式生效。涉及内部 控制的重大调整事项,需履行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第十三条 内控体系信息化。

将内控体系信息化管控纳入电科网安及子公司信息化 建设总体规划,推动业务流程信息化,不断优化信息系统中 审批流程、权限设置等信息系统的关键控制点;推动集团管 控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逐步实现内控体系与业务信息系统 互联互通、有机融合;提高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化覆 盖率,增强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监 测、自动预警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内控体系有效性。

第五章 内控体系监督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内控体系监督。

(一)内控体系监督包括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年度评 价。

(二)内控体系监督的范围包括内控设计与执行有效性、 风险及合规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等。

(三)专项监督和年度评价程序根据中国网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统筹风险、合规、内外部审计、监 事会、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资源,加强事前、事中、事后 监督各项职责的统筹、部署和协调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提 高内控监督效率,提升工作质量与效果。

(四)内控体系监督工作应全面、客观、充分地综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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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工作底稿或评价表要记录完整,缺 陷认定信息真实、充分和客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 体系缺陷整改建议。

第十五条 电科网安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或不 定期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工作,分析确认 关键控制点并有效实施控制。日常监督是指对建立与实施内 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每 年从电科网安年度工作会提出的重点工作中,选择一项或几 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年度评价包括自评价和现场评价。 (一)内控体系自评价工作。

年度评价以每年 1 月至 12 月为评价期间,组织各部门 及子公司对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客观、真实、准 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合规管理存在的 问题,形成内控体系自评价报告。

子公司的自评价报告经决策机构批准后按规定报送电 科网安,电科网安汇总形成电科网安内控体系自评价报告, 经决策机构批准后进行披露和报告,同时抄送电科网安纪检 监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整改工作需要,还应当 抄送各相关职能部门。

(二)内控体系现场评价工作。

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电科网安内控体系管理部门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组织开展内控体系现场评价工作。 第十七条 内控体系监督结果的运用。

(一)跟踪整改。

各部门、子公司针对内控评价发现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 经决策机构批准后实施;内控体系管理部门协同主责部门定 期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属于需要修订《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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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册》的,相关主责部门应按照手册维护流程进行修订完善。 (二)考核评价。

电科网安对各部门、子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情况 纳入考核。

  • (三)责任追究。

未按规定履行内控体系建设职责、未执行或执行不力, 瞒报、漏报、谎报或迟报内控缺陷事件,被确认存在重大舞 弊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国有资产形成损失,以及其他内 部控制体系重大缺陷、导致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 效性出具否定意见的,由公司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电科网安内控体系管理部门负责解 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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