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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yberspace Security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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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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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电科网安 公告编号:2025-016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6日 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电科网安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提 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
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6日下午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26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9∶ 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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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9日,于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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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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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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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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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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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1.00 |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监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
√ |
| 8.00 |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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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1)、(3)至(5)、(8)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2)至(5)、(8)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议案(6)和(7)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4 年10 月30 日、2024 年12 月31 日、2025 年4 月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 (5)、(8)、(9)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中小投 资者单独计票;议案(9)、(1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 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
-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25日9:00-12:00、13:30-17:00
-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舒梅
-
电话:028-62386169
-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5、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6、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68”,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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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为“电科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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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 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中电科网络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 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
√ | |||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
|||||
| 1.00 |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 2.00 | 《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 3.00 |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 4.00 |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 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监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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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
打“√” 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