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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C CHIPS TECHNOLOGY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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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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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0 年4 月10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 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于预计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 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
公司2019 年度已发生及2020 年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上关联交易 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特种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 务上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 响。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9 年度因事业人员身份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公司2019 年度因事业人员身份产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事项,其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 表决,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要。
四、《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19 年度严格执行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易、信 息披露等重大事项的内部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 常进行。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 情况。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 年 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 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 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 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 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独立董事:谭 梅 宋衍蘅 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