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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E TEST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pr 1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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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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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6-2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检测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 相关承诺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检测”、“公司”或“本公 司”),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华安检测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议案》及《关于定向回购华安检测公 司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及康毅 2015 年度应补偿股 份的议案》。公司前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安检测”)2015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差异的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 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和补偿条款
201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取得华安检测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华安检测 100%的股权已过户至华测检测名下,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公司与盈利承诺方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签订了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 偿协议》,并于 2014 年 4 月 8 日签署了该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
国众联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预测的华安检测净利润和张利明等 7 名盈利承诺方承诺的华安检测净利润水平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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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1
| 项目 | 2014 度 | 2015 年度 | 2016 年度 |
|---|---|---|---|
| 《资产评估报告》收益 法预测数 |
1,916.83 | 2,303.17 | 2,649.08 |
| 盈利承诺方利润承诺数 | 1,920.00 | 2,304.00 | 2,649.60 |
在本次交易中,盈利承诺方根据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承诺,华安检测 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度经审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920 万元、2,304 万元及 2,649.60 万元。
(二)盈利补偿的主要条款
1 、实际利润数的确定
华测检测应当在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审计时对标的资产实际 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并由负责华测检测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 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确定。
2 、对盈利承诺的补偿
若利润承诺期间各年度实际盈利数低于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方需每年向华 测检测进行股份补偿。
(1)该交易实施完毕后,华测检测在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每个 会计年度结束时,由负责华测检测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并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在华测检测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与承诺盈利数的差异情况。
(2)盈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根据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华 安检测当期实际盈利数小于当期承诺盈利数的,则盈利承诺方应于前述专项审核 意见出具之日起十日内,按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和 康毅在本次交易完成前持有的华安检测 27.87%、14.17%、14.17%、11.59%、3.50%、 2.33%、1.50%的股权占盈利承诺方合计持有华安检测 75.13%股权之比例(以下 简称为“该转让方占盈利承诺方全部股权的比例”)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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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检测以人民币壹元的总价回购盈利承诺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 分回购股份,具体以华测检测当时的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3)华测检测在关于利润承诺的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前述回购事项。
(4)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华测检测董事会否决股份回购议案、 华测检测股东大会否决股份回购议案、债权人原因)导致无法和/或难以回购注 销的,则华测检测应在上述事件发生后 10 日内书面通知盈利承诺方,盈利承诺 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配合公司将专户内股份无偿赠送给该否定事件发生 日登记在册的华测检测其他股东,华测检测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份 登记日华测检测扣除盈利承诺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份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5)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实际盈利数) ÷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承诺盈利数总和×本次交 易对价总额)×该转让方占盈利承诺方全部股权的比例
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每股 发行价格
在每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向上取整。
盈利承诺方应优先以本次认购的华测检测的股份进行补偿,若盈利承诺方本 次认购的华测检测股份数不足以补偿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则不足部分由盈利承 诺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盈利承诺方全部补偿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的对价总 额。
如在利润补偿期间出现华测检测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盈利承 诺方持有的华测检测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进行调整,调整计算 公式为:调整后的补偿股份数=承诺期内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1+转增 或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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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因
(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 、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华安检测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38.3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79.63 万元,小于 盈利承诺方承诺金额,未完成比例为 14.08%。
| 项目 | 2015 年承 诺数 |
2015年 实际数 |
差额 | 完成率 |
|---|---|---|---|---|
| 净利润 [注] |
2,304.00 万元 |
1,979.63 万元 |
324.37万 元 |
85.92% |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 、 201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安检测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后,华安检测 2014 年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990.94 万元,2014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47.28 万元, 超过盈利承诺方承诺金额,超出比例为 1.42%。
(二)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原因
盈利承诺方 2015 年度承诺业绩未实现的主要原因:2015 年全球经济复苏曲 折迟缓,国内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国内能源和主要化学品的消费总体呈放 缓趋势、出口乏力,导致国内石油和化工行业投资明显放缓。作为主要业务来源 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储运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石油炼化、煤化工等化工项目投资 有所缓慢,部分建设出现了缓建现象,导致华安检测公司应该在 2015 年实施的 已签订的合同推迟,推迟 1 至 2 年建设的项目合同金额超过 3,500 余万元如中委 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炼油项目第四方无损检测合同仅仅执行了极少一部 分、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吨焦炉煤气制烯烃项目第四 方无损检测和理化试验合同被推迟执行。尽管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加大了业务开 发的力度,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此造成的业绩减少,但仍然没有达到预期;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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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结算周期较长,提取坏账准备金较 2014 年大幅增长。
基于上述原因,华安检测公司 2015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业绩。
三、 2015 年度华安检测经营业绩未达到盈利预测的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与盈利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华安检 测 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数的公式计算公式为:
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实际盈利数)÷ 当期承诺盈利数×(当期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承诺盈利数总和×本次交易 对价总额)×该转让方占盈利承诺方全部股权的比例
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承诺期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额/每股 发行价格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公司将定向回购华安检测公司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 方力、欧利江、冷小琪及康毅 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赔偿总额约 8,494,326.12 元,折成股份 490,439 股。由公司以人民币壹元的总价回购盈利承诺方 2015 年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具体明细如下表:
| 序 号 |
盈利承诺方 | 收购前持有 华安检测 股权比例 |
补偿比例(%) | 补偿额 (元) |
回购股份数量 (股) |
|---|---|---|---|---|---|
| 1 | 张利明 | 27.87% | 37.10% | 3,151,029.80 | 181,931 |
| 2 | 方发胜 | 14.17% | 18.86% | 1,602,084.40 | 92,500 |
| 3 | 刘国奇 | 14.17% | 18.86% | 1,602,084.40 | 92,500 |
| 4 | 方力 | 11.59% | 15.43% | 1,310,385.19 | 75,658 |
| 5 | 欧利江 | 3.50% | 4.66% | 395,715.98 | 22,848 |
| 6 | 冷小琪 | 2.33% | 3.10% | 263,433.78 | 15,210 |
| 7 | 康毅 | 1.50% | 2.00% | 169,592.56 | 9,792 |
| 合计 | 75.13% | 100.00% | 8,494,326.12 | 490,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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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如在利润补偿期间出现华测检测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盈 利承诺方持有的华测检测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进行调整,调整 计算公式为:
调整后的补偿股份数=承诺期内每年各转让方股份补偿数量×(1+转增或送 股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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