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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E TEST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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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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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检测”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实 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华东综合检测基地(上海)(一期)、华东检测基地(苏州)(二期)、信息化 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稳定同位素的产品真实性和溯源性检测平台、高通量 基因检测平台。
一、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一)公司本次发行证券的必要性
1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鼓励类产业
作为一家全国性、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华测检测主要从事贸 易保障、消费品检测、工业品检测和生命科学领域的技术检测服务。按《产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2013 年修正)》中的行业分类,公司所处行业为“科 技服务业”下的“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测服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1 年)(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产业。
2 、检验检测行业的发展趋势
( 1 )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正性日益受到社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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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政府监管制度约束和行业自律的情况下,其公正性日 益受到社会重视。世界各国政府或行业协会对检验检测市场均实行市场准入制 度,对检测机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才具备向社会出具公开证明数据的资格, 并将定期进行审核。对检测机构设置了违规惩罚措施,检测机构经审核未达到标 准将取消其合格检测资格;若检测机构违反规定出具不真实检测结果,检测机构 将面临重罚。技术检测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公信力是行业和 检测机构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市场公信力的培育需要长期的过程,需要各机构 坚持行业自律,坚持按市场规则办事,促进行业成长;对于检测机构,为提高市 场竞争力,需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提高检测服务质量。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检测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有助于提升整个行业的市场公信力,因此已逐渐得到了 社会的普遍重视。
( 2 )政府行业监管体制趋向开放,技术检测服务更加市场化
检测行业有望在未来的几年内掀起市场化改革的高潮。2014 年 3 月质检总 局印发《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意见中确定了质检系统检验检 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分三步走的目标:到 2015 年,质检总局直属检验检测认证 机构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相关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基本完成,特种设备检验 检测机构纵向整合试点成效明显。到 2017 年,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基本完成。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职责清晰、保障有力,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 机构转企改制基本到位。到 2020 年,基本完成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政事 分开、管办分离、转企改制等改革任务,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专业化提升、 规模化整合、市场化运营、国际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 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意见中同时也确定了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改革 6 个试点示范项目,包括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试点、检验检测认 证机构整合改革综合试点、检验检测机构转企改制试点、检验检测机构集聚发展 改革试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同城整合改革试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联盟整合试 点。
2015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政府购 买服务应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 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同时,检验检疫检测、监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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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被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检测市场开放的程度将会更高,民营检测机 构有望更多的参与政府采购。在市场竞争中成长的民营检测机构将面临着巨大的 发展空间。
( 3 )机构网络化和综合检测服务能力成为检验检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检测机构与客户之间空间距离会直接影响送样或采样的成本及检验检测服 务的时效性,从而使得检验检测服务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另一方面,由于客户的 检测需求分散多样,差异明显,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只有具备丰富的检测产品线, 方能提供专业、周到的“一站式”服务。
建立覆盖面较广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网络、扩大业务涉入行业领域将会有效 地降低客户的成本,提高检验检测服务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并稳固 和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因此,在检验检测行业激烈的竞争中,拥有网络化的检 测机构和综合的检测服务能力已成为行业中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华测检测自成立以来即积极利用自有资金和 IPO 募集资金建设服务网络。 目前,华测检测以深圳总部为核心在全国设立了三十多个分支机构,拥有化学、 生物、物理、机械、电磁等领域的 40 个实验室,主要业务基本覆盖了我国“珠 三角”和“长三角”两大经济带、环渤海地区及部分经济较发达的中西部城市, 并在台湾、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设立了海外办事机构。
本次募集资金将重点投入到位于“长三角”经济带核心地区的上海和苏州两 地,将分别建设华东综合检测基地(上海)(一期)和华东检测基地(苏州)(二 期),以进一步完善华东地区服务网络、加强检测能力建设和丰富公司的检测线 品类,对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 4 )消费升级进一步推动消费品和生命科学检测业务的检测需求
检测行业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基于全社会对使用产品的质量、对生活 健康水平、对生产生活的安全性、对社会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不断提高,并随 着检测技术的不断进步而逐渐发展起来,与人类的生活起居息息相关,比如消费 者越来越关注食品中的添加剂是否有害健康、穿的衣服和室内空气是否含有过量 甲醛、工厂排出的废水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或者手机电池是否会爆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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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我国居民社会消费水平的不断提升,全社会对 QHSE(质量:Q、 健康:H、安全:S、环境:E)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1)日常消费品
在日常消费品方面,消费者越来越多地注重产品的安全、环保、可靠、耐用 等方面要求。消费品制造商为满足市场需求,相应地会对自身产品在诸如安全、 环保、可靠、耐用等方面的性能检测指标提供给零售商或消费者,并同时对其上 游供应商提出更多的各项指标检测方面的要求,推动了消费品检测需求的整体上 升。
2)食品安全
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如光明牛奶渗入碱水事件、伊利奶粉事 件、杭州毒蜜饯事件、可口可乐含氯门、恒天然乳制品细菌污染事件等,特别是 地沟油事件,社会影响最大,暴露出了我国食品安全上的一系列问题。因此,食 品安全问题不仅被我国社会大众高度关注,也被我国政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度,连续出台多项政策法规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我国未来食品污染 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将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监测网点扩大到 2,870 个。2015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 订草案)》,会议强调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制度。通过完善追溯 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建立最严格处罚制度等,切实从各个生产环节 保障食品安全。2015 年 6 月 11 日,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 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 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 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落实企业、政府和社会各方责任。以基层为主战场 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 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5 年 7 月 1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对食 品、药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特种设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关系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利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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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方便监 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查询。
近年发展起来的同位素溯源技术可有效地应用于食品安全领域,通过此项技 术可鉴别食品成分掺假、食品污染物来源、追溯产品原产地以及判断动物饲料来 源等方面。
3)基因检测
近年来,伴随着基因检测技术的快速发展,基因检测技术被普遍地应用于健 康医疗产业中,带动基因检测及其相关产业成为健康医疗产业的一个重要分支, 使健康医疗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基因检测及其引导下的预防保健与治 疗将是未来医学健康模式及行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利用基因检测技术在疾病发生 前就发现疾病发生的风险,提早预防或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对于社会整体而言, 通过大规模基因检测,筛选各种严重疾病的高风险人群,给予有效的预防和医学 干预,可以降低各种严重疾病的患病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基因检测行 业在我国属于朝阳产业,必将成为另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将在上海和大连分别建设基于稳定同位素的产品真实性和溯 源性检测平台、高通量基因检测平台,以此为契机全面进入食品安全检测和基因 检测领域,是公司检测业务领域扩展的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举措。
( 5 )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速度加快,检验检测企业亟需探索创新模式
近年来,在我国政府持续推动下,“互联网+”成为一种趋势,互联网与传统 行业的融合驶入快车道,众多传统行业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了企业的经营模 式,实现了产业升级。过去十几年,互联网的发展很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互联 网加媒体产生网络媒体;互联网加娱乐产生网络游戏;互联网加零售产生电子商 务;互联网金融则让金融变得更有效率。
公司自上市以来,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使 得公司的信息系统得到了较大提升。但随着公司近年来迅速扩张的全国性的业务 网络布局以及营业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现有信息系统与业务管理发展需要不匹 配的矛盾逐步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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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经济爆发增长以及政府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背景下,华测 检测作为我国最大民营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进程中, 必须及早准备,一方面应尽快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进行全面的升级 改造,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应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思维的检验 检测服务模式。这是提升华测检测核心综合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实现品 牌建设、创新革命的现实需要。
3 、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公司自成立的十余年来,紧密围绕成为“综合性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这一 发展目标,在国内主要的经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以及国外 建立了多个检验检测基地和分支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网络已初步成形;并通过自 建或并购等方式对检测服务品类进行了扩张和丰富。
未来,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的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在立足于现有机构网络和行业领域的基础 上,进一步增强和完善上海和苏州两大基地的检测业务能力、积极进入具有长期 发展潜力的检测市场,如食品安全检测、基因检测等,结合高效的信息系统和大 数据分析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经济、便捷的检验检测服务,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价值,更好地回报上市公司全体股东。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1 、公司现阶段面临较大资本性开支需求
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包括华东综合检测基地(上海)(一期)、华东 检测基地(苏州)(二期)、信息化系统及数据中心建设、基于稳定同位素的产品 真实性和溯源性检测平台、高通量基因检测平台等项目,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9.2 亿元。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为 3.6 亿元。其中近 1 亿元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用 于已安排的募投项目中;约 2 亿元将用于保证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账面结 余的可支配货币资金有限,无法满足资本性开支的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有必要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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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的方式募集项目建设资金。
2 、银行贷款融资的局限性
由于公司可提供给银行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资产不多,通过银行贷款融资额 度相对有限。若本次募投项目完全借助银行贷款将会大幅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损害公司稳健的财务结构,增加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3 、股权融资是适合公司现阶段选择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能使公司保持稳健的资本结构,具有较好的规划及协调性,有利于 公司实现长期战略目标。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公司有能力消化股本扩 张对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障公司原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必要的。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4,600 万股(含 4,600 万股),最终发行对 象不超过(含)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市场询 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 对象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 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 易;(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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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期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的限售 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含)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包括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及其他法人投资者、自然人等。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三、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 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 据市场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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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 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格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将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并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符合《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 象发行。
(一)本次发行方式合法合规
1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或者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上市公司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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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消除;
(五)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除外;
(六)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2 、公司不存在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情 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 、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 十一条中的相关规定: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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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 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且不存在不得发行证券的情形,发行方式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方式 合法、合规、可行。
(二)确定发行方式的审议和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董事 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公司将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公司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的方式行使 股东权利。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和批准程序合法合规,发行方式可行。
五、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方案经董事会进行审慎研究后审议通过,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 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是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的。
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保证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公司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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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方案已经过董事会审慎研究,认为该发行方案符合全体 股东利益;本次发行及相关文件已履行了相关披露程序,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将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接受参会股东的公平表决,具备 公平性和合理性。
六、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具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381,334,746 股。若 以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 46,000,000 股为计算基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增至 427,334,746 股,增长 12.06%。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71,460,631.49 元;若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等因素,按 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920,000,000 元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出具日公司 最新股本规模 381,334,746 股为基准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将增长 72.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由 3.33 元/ 股增长至 5.13 元/股。但随着股本和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将导致公司短期内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减少,原股东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二)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规模将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可能会在短期内出现 小幅下降的情况,为了填补股东即期回报,公司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1 、增强公司整体实力,为实现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的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综合性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 财务风险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 强,从而保障了公司稳定运营和长远的发展,符合股东利益。此外,净资产的充 实将为公司使用多种手段撬动更多资源创造条件,公司将充分利用这些资源继续 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拓展资质,开发新的服务项目,提升客户满意度,扩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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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外的品牌影响力,逐步形成公司检测产业生态圈,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奠定坚实基础。
2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将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检测市场, 巩固区域地位,提升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分析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 调配资源,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 有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弥补本次发行 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 、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内控管理制度,并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将在银行开立专项存储账户,专门用于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做 到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4 、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 2009 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后,实现了快速发展,过去几年的经营 积累、市场开拓和技术储备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努力提 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 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 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综上所述,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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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提高,预计实现的收入及利润规模均会大幅增加,从而增加公司股东权益,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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