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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E TEST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an 1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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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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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测检测”)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22 名激励对象授予26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 年1 月9 日,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50 元。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 权与调整》,现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1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将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2011 年12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华 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3、2012 年1 月17 日,公司召开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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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2 年1 月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的议案》,确定2012 年1 月 18 日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5、在办理期权登记过程中,公司激励对象杨小兵、徐黎黎因个人原因离职丧 失被激励资格,激励对象彭绍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2012 年3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3 人的 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对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调整前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90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256 万份。

此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为187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253 万份,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占首次授予时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38%,首次授予的股 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7.49 元。

6、公司2012 年12 月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员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行权 价格为 17.19 元。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严洋、余琦等 11 人因个 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 取消该 1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已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共 14 万份。

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为265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涉及 的激励对象为176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239 万份,行权价格为17.19 元;预留部 分期权数量为26 万份。

7、2013 年1 月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 年1 月9 日,预留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为19.50 元。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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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 最近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3、预留期权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生效后12 个月内进行后期授予,授权日必

  • 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 1) 定期报告公布前30 日至公告后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 日起算; 
    
    -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至公告后2 个交易日内; 
    
    - 3)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 个交易日; 
    
    - 4)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 个交易日。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股权激励授予条件均已成熟。

三、关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是否存在差异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是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四、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

  • 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3 年1 月9 日

  • 2、授予对象和行权数量: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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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新引进的、晋升的、对公司有特殊贡 献的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具体人员和授予数量为:

序号 姓 名 职务 技术/管理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股票期权占计划总量的比例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总股本的比例
1 陈丽媛 标准物质研究所工程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2 张海霞 深圳质量管理部工程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3 李振锋 人力资源部招聘组组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4 赖方超 深圳行政综合部主管 中层管理人员 10,000 0.38% 0.01%
5 王金娇 深圳质量管理部工程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6 赵丽 深圳财务部出纳组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7 罗雪宁 深圳财务部收入组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8 王宇 职业卫生评价中心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20,000 0.75% 0.01%
9 梁昊 汽车事业部高级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20,000 0.75% 0.01%
10 熊笑军 深圳纺织品实验室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20,000 0.75% 0.01%
11 柴平海 上海实验室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 20,000 0.75% 0.01%
12 达玲 电器事业部认证业务部主管 中层管理人员 10,000 0.38% 0.01%
13 王蕾 电器事业部认证业务部主管 中层管理人员 10,000 0.38% 0.01%
14 夏仙 财务部会计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15 王雄涛 软件公司研发部主管 中层管理人员 10,000 0.38% 0.01%
16 王鹏辉 软件公司测试部主管 中层管理人员 10,000 0.38% 0.01%
17 张弋辉 LIMS小组组长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18 丁翀翀 船舶市场开发客服主管 中层管理人员 10,000 0.38%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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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朱丹丹 深圳玩具实验室婴童用品&电玩组负责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20 罗群武 东莞玩具实验室项目负责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21 李侠 深圳玩具实验室分板&制样组负责人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22 文金乐 验货事业部工程师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000 0.38% 0.01%
合计 260,000 9.81% 0.14%

注: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已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且无异议

3、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9.50 元。

预留26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决定,该 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 1) 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 价;

  • 2) 授予该部分期权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 均收盘价。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 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测 算。董事会已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3 年1 月9 日,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9.70 元,根据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出授予的26 万份预留期权的理 论价值总额为78.37 万元。

假设本次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 全部行权,则授予的预留期权总成本为78.37 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 ——股份支付》相关规定的要求,该笔费用将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各个等待期 内进行摊销,从而对公司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带来一定的影响。 2013-2015 各年分摊费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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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份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合计
各年摊销期权费用 (万元) 45.72 22.21 10.45 78.37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授予 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的人员, 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 人选、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确定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禁止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

2、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9.50 元,授 予日为2013 年1 月9 日,该行权价格、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 行权价格、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 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根 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本次预留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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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授予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备忘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和 激励对象满足《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 《备忘录》以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股票期 权授予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 规定。

九、其他事项说明

  • 1、本次激励对象不含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 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 供担保。

  • 3、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十、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 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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