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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E TEST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l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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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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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3-035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检测”或“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8月17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以及《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华 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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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3年7月29日前)以书面方式向 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进 行资格审查,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 声明。

4、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 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 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 3、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3、推荐人资格证明。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3年7月2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

  • 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砚 曾静 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联系传真:0755-33683385转2137(请注明:董事会办公室 曾静收)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70区鸿威工业园C栋一楼 邮政编码:5181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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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 董事 □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 否符合本公告 规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 历、职称、详细 工作履历、兼职 情况等)

其他说明( 如 有) (注:指与上市 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等。)

推荐人: (盖章/签名)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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