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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RE TESTING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pr 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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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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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 ……………………第1—2 页
二、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第3—5 页
三、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对照表…………………………………… 第6 页
关于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5〕3-158 号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测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测公司2014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编制《关于实际盈利数与盈 利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 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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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情况 的说明》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州华安 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伟峰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梁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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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差异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 年度完成收购杭州华安 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检测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 年度实际盈利数 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华安检测公司系由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和方力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 年2 月25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100000033032 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人民币50 万元,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556,489.00 元。
华安检测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货运:普通货运(有效期至2017 年2 月7 日)。 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无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船舶检测,节能减排检测,辐射检测, 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环境检测,电器系统检测,交通、消防工程检测,职业安全卫生检测,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建筑材料检测(上述经营范围均需凭资质证书经营);质量、安全的技 术服务,检测检验仪器、设备与检测方法的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机械设备租赁。(上述经 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为 工程设备提供无损检测服务。
2014 年1 月21 日,本公司与华安检测公司原股东签署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资产的协议书》,本公司拟通过向华安检测公司原股 东非公开发行股份及现金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华安检测公司100%股权。2014 年9 月30 日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利明等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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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16 号)核准,核准本公司向张利 明发行2,289,962 股股份、向方发胜发行1,164,362 股股份、向刘国奇发行1,164,362 股 股份、向方力发行952,656 股股份、向欧利江发行287,607 股股份、向冷小琪发行242,251 股股份、向康毅发行123,257 股股份、向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行1,267,900 股股份、向杭州金铖华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21,730 股股份 购买相关资产;同时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69,043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华安检测公司于2014 年11 月19 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妥将其100%股权的持 有人变更为本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向张利明、方发胜、刘国奇、方力、欧利江、冷 小琪、康毅、浙江瑞瀛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金铖华宇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9 位股东发行用于购买资产的8,314,087 股新增股份已于2014 年12 月5 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登记结算公司于2014 年12 月5 日出具了《股份登 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二、盈利预测情况
2014年,本公司在收购华安检测公司股权时, 以华安检测公司2014年的经营业绩为基 础,以本公司收购股权后的生产经营计划为依据,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 则,秉着求实、稳健的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编制华安检测公司2014年度盈利预测,2014 年度预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8.44万元。该盈利预测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审核报告》(天健审〔2014〕 3-171号)。
三、实际盈利情况
2014 年度华安检测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47.28 万元,其中,在购买日前(2014 年1-11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2.22 万元,在购买日后(2014 年12 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5.06 万元。
四、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异说明
华安检测公司2014 年度实际盈利数大于盈利预测数28.84 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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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测公司加强对各项目部的管理,合理配置人员结构及合理化施工安排,提高设备及材 料使用效率,从而使得营业成本率比预期降低等原因导致2014 年度实际盈利数大于盈利预 测数28.84 万元。
附件: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对照表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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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实际盈利数与盈利预测数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实际盈利数 (1) |
盈利预测数 (2) |
差异 (3)=(1)-(2) |
|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其中:营业成本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0,644.16 10,644.16 8,232.32 5,134.51 43.35 144.87 2,499.53 126.80 283.26 2,411.84 73.47 0.35 29.75 0.36 2,455.56 428.14 2,027.42 1,990.94 36.48 1,990.94 36.48 |
11,317.83 11,317.83 8,967.03 5,906.16 47.99 224.40 2,407.44 126.10 254.94 2,350.80 9.72 2,341.08 398.98 1,942.10 1,918.44 23.66 1,918.44 23.66 |
-673.67 -673.67 -734.71 -771.65 -4.64 -79.53 92.09 0.70 28.32 61.04 73.47 0.35 20.03 0.36 114.48 29.16 85.32 72.50 12.82 72.50 12.82 |
法定代表人:万峰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陈砚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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