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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EPOWER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2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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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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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12536 债券简称:17中能0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7中能01”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中能01”、债券代码“112536”、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 于2018年6月28日支付2017年6月28日至2018年6月27日期间的利息6.20元(含 税)/张。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凡在2018年6月27日(含) 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6月27日卖出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17年6月28 日发行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至2018年6月27日将期满一年。根据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 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1、发行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债券全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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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简称及债券代码 :17中能01(代码:112536)

4、发行规模及发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8亿元,期限3年,附第2年末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20%。本期公司债券设置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 日,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 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本期公司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 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价格及票面金额:按面值平价发行,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 8、起息日:2017年6月28日

9、计息期限: 2017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27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27日。

10、付息日:自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公司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6月28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11、兑付日:2020年6月28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的公司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6月2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本金支付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 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 日,公司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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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自公司向投资者披露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之日起的5个交 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转让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 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5、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 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AAA。截至目前,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9、本期债券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1、按照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 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20%,每10张“17中能01”(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6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80元。

2、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2.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税率为利息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 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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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 负责代扣代缴。

  • 2.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兑息日及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 1、本次付息权益登记日:2018年6月27日

  • 2、本次付息除息日:2018年6月28日

  • 3、本次付息兑息日:2018年6月28日

  • 4、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2018年6月28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中能01”持有人(界 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两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 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咨询联系方式

  • 1、发行人

名称: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金洲北路20号

法定代表人:陈添旭

联系人:于春江、陈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