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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Electric Mfg. Corp. M&A Activity 2013

Oct 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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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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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611 中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10/08 發言時間 16:12:52
發言人 李宗龍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3914311
主旨 公開收購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2/10/08
說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公開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2/10/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公開收購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中之參與應賣者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擴展業務範圍、創造新策略商機、強化上下游供應鍊關係,增進產業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擴展業務範圍、創造新策略商機、強化上、下游供應鍊關係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供應鍊整合後,如能達成預計效益,長期對每股淨值及盈餘應有正面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訂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9日至民國102年11月18日止;
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
本次公開收購條件均成就後,預定為公開收購期間屆滿後5個營業
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支付收購對價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不適用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