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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6

May 15, 2026

52167_rns_2026-05-15_39deb53f-0e3f-4b2d-b4a1-785c0ba0378c.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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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民國115年及114年第一季(股票代碼2613)

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三段 275 號
電話:(02)864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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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5年及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錄

頁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 3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4 ~ 5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2 ~ 54
(一)公司沿革 12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3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3 ~ 42
(七)關係人交易 42 ~ 44
(八)質押之資產 4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5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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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次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6
(十二)其他 46~5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1~52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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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c

資誠

會計師核閱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6000201號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前言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5年及114年3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圍

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保留結論之基礎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三)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同期間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15年及114年3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71,056仟元及新台幣168,808仟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2%及

www.pwc.com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pwc

資誠

2%;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80,028 仟元及新台幣 87,740 仟元,分別占合併負債總額之 1% 及 1%;其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470 仟元及新台幣(1,184)仟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之 2% 及 (5%)。

保留結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保留結論之基礎段所述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3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情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雅慧 莊雅蓁

會計師

馮敏娟 谭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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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70323061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38033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5 月 13 日

www.pwc.com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一資產,負債表

民國115年3月31日及民國144年12月31日、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產 附註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744,688 7 $ 720,576 7 $ 741,336 8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六(二)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49,828 - 55,346 - 41,611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四) 1,173 - 1,235 - 834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 581,079 6 592,935 6 522,514 5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四)及七
(二) 550 - 380 - 3,611 -
130X 存貨 六(五) 174,952 2 176,788 2 182,046 2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78,848 1 103,915 1 104,568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631,118 16 1,651,175 16 1,596,520 16
非流動資產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六(三)及八
產-非流動 63,753 1 63,753 1 64,253 1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六) 260 - 491 - 994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及八 5,038,587 49 4,577,277 45 4,317,703 45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3,062,164 29 3,139,129 31 3,415,485 35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九)及八 52,226 - 52,226 1 52,226 1
1780 無形資產 42,168 - 43,756 - 35,957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4,674 - 24,980 - 27,697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及八 468,801 5 664,217 6 165,907 2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752,633 84 8,565,829 84 8,080,222 84
1XXX 資產總計 $ 10,383,751 100 $ 10,217,004 100 $ 9,676,742 100

(續次頁)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一資產負債表

民國115年3月31日及民國144年12月31日、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 附註 | 115 年 3 月 31 日
金額% | 114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 114 年 3 月 31 日
金額% |
| --- | --- | --- | --- | --- | --- |
| 流動負債 | | | |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十一) | $ 370,000 4 | $ 473,621 5 | $ 396,000 4 |
| 2170 | 應付帳款 | | 134,192 1 | 147,780 2 | 141,845 1 |
| 2180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七(二) | 4,349 - | 3,764 - | 4,022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 277,014 3 | 164,725 2 | 268,684 3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44,258 - | 38,161 - | 14,523 - |
| 2280 | 租賃負債-流動 | 七 | 462,795 5 | 456,330 5 | 444,229 5 |
| 2320 |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 六(十二) | 146,879 1 | 136,350 1 | 111,535 1 |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 45,544 - | 39,158 - | 39,356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 1,485,031 14 | 1,459,889 15 | 1,420,194 14 |
| 非流動負債 | | | | | |
| 2540 | 長期借款 | 六(十二) | 1,975,783 19 | 1,620,380 16 | 990,163 10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926,316 9 | 926,384 9 | 925,355 10 |
| 2580 | 租賃負債-非流動 | 七 | 2,800,723 27 | 2,885,548 28 | 3,178,412 33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三) | 10,584 - | 10,584 - | 12,257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5,713,406 55 | 5,442,896 53 | 5,106,187 53 |
| 2XXX | 負債總計 | | 7,198,437 69 | 6,902,785 68 | 6,526,381 67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
| 股本 | | | |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六(十五) | 1,484,235 14 | 1,484,235 14 | 1,484,235 15 |
| 3200 | 資本公積 | 六(十六) | 150,466 2 | 150,466 2 | 139,150 2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 108,308 1 | 108,308 1 | 95,116 1 |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 1,730,467 17 | 1,730,467 17 | 1,730,467 18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 141,658 1 | 266,057 3 | 142,581 2 |
| 其他權益 | | | | | |
| 3400 | 其他權益 | 六(二) | 31,320 - | 36,838 - | 23,103 - |
| 3500 | 庫藏股票 | 六(十五) | ( 476,647)( 4) | ( 476,647)( 5) | ( 476,647)( 5)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 合計 | | | 3,169,807 31 | 3,299,724 32 | 3,138,005 33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 15,507 - | 14,495 - | 12,356 - |
| 3XXX | 權益總計 | | 3,185,314 31 | 3,314,219 32 | 3,150,361 33 |
|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 | | 九 | | | |
| 承諾 | | | | | |
| 3X2X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 10,383,751 100 | $ 10,217,004 100 | $ 9,676,742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宏年

經理人:黃國樑

會計主管:陳政宏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一綜合損益表

民國115年度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附註 115年3月1日 114年3月1日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八)及七(二) $ 828,689 100 $ 771,692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三)(二十四)及七(二) ( 717,162) (87) ( 656,969) (85)
5900 營業毛利 111,527 13 114,723 15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三)(二十四)
6100 推銷費用 ( 26,681) (3) ( 27,667) (4)
6200 管理費用 ( 24,643) (3) ( 24,681) (3)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十二(二) ( 5) - 13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51,329) (6) ( 52,335) (7)
6900 營業利益 60,198 7 62,388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九) 154 - 133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 2,551 - 49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一) ( 1,016) - 3,750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二)及七 ( 30,278) (3) ( 26,111) (3)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六)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231) - ( 102) -
( 28,820) (3) ( 21,832) (3)
7900 稅前淨利 31,378 4 40,556 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五) ( 6,342) (1) ( 8,186) (1)
8200 本期淨利 $ 25,036 3 $ 32,370 4
其他綜合損益
8316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二)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 5,518) (1) ($ 6,990)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5,518) (1) ($ 6,990) (1)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19,518 2 $ 25,380 3
8610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24,024 3 $ 31,969 4
非控制權益 1,012 - 401 -
862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25,036 3 $ 32,37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母公司業主 $ 18,506 2 $ 24,979 3
非控制權益 1,012 - 401 -
9750 每股盈餘 六(二十六)
基本每股盈餘 $ 0.18 $ 0.23
稀釋每股盈餘 $ 0.17 $ 0.2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宏年

經理人:黃國樑

會計主管:陳政宏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5年度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辦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權 益

保 留 盈 餘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未實現

附 註 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

損 益 庫藏股票總 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114年度第一季

114年1月1日餘額 $1,484,235 $ 139,012 $ 95,116 $1,730,467 $ 259,035 $ 30,093 ($ 476,647) $ 3,261,311 $ 11,955 $ 3,273,266
本期淨利 - - - - 31,969 - - 31,969 401 32,37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6,990 ) - ( 6,990 ) - ( 6,99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31,969 ( 6,990 ) - 24,979 401 25,380
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七)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148,423 ) - - ( 148,423 ) - ( 148,423 )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六(十六) - 138 - - - - 138 - 138
114年3月31日餘額 $1,484,235 $ 139,150 $ 95,116 $1,730,467 $ 142,581 $ 23,103 ($ 476,647) $ 3,138,005 $ 12,356 $ 3,150,361
115年度第一季
115年1月1日餘額 $1,484,235 $ 150,466 $ 108,308 $1,730,467 $ 266,057 $ 36,838 ($ 476,647) $ 3,299,724 $ 14,495 $ 3,314,219
本期淨利 - - - - 24,024 - - 24,024 1,012 25,03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5,518 ) - ( 5,518 ) - ( 5,518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24,024 ( 5,518 ) - 18,506 1,012 19,518
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十七)
普通股現金股利 - - - - ( 148,423 ) - - ( 148,423 ) - ( 148,423 )
115年3月31日餘額 $1,484,235 $ 150,466 $ 108,308 $1,730,467 $ 141,658 $ 31,320 ($ 476,647) $ 3,169,807 $ 15,507 $ 3,185,314

董事長:林宏年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黃國樑

國華樑真

會計主管:陳政宏

陳豔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一現金流量表

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31,378 | $ 40,556 |
| 調整項目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5 | ( 13 ) |
| 折舊費用 | 六(二十三) | 158,557 | 157,477 |
| 各項攤提 | 六(二十三) | 1,900 | 1,312 |
| 利息收入 | 六(十九) | ( 154 ) | ( 133 ) |
| 利息費用 | 六(二十二) | 30,278 | 26,111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二十一) | ( 2 ) |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 231 | 102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六(二十一) | 972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應收票據 | | 62 | 231 |
| 應收帳款 | | 11,851 | 45,628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 ( 170 ) | 2,097 |
| 存貨 | 六(二十七) | 1,234 | ( 3,734 ) |
| 其他流動資產 | | 25,124 | 45,358 |
| 預付退休金 | | ( 1,412 ) | ( 95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應付帳款 | | ( 13,588 ) | ( 14,014 )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585 | ( 4 ) |
| 其他應付款 | | ( 36,799 ) | ( 42,747 ) |
| 其他流動負債 | | 6,593 | 3,344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 | ( 1,399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 216,645 | 260,077 |
| 收取之利息 | | 154 | 133 |
| 支付之利息 | | ( 29,820 ) | ( 26,123 )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7 ) | ( 3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186,972 | 234,084 |

(續次頁)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附註 | 115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114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七) | ($ 77,219) ($ 23,185) | |
| 取得無形資產 | | ( 312) ( 89)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六(二十七) | ( 230,400) ( 125,715) | |
| 預付設備款減少 | 六(二十七) | - | 12,568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1,996) ( 1,493)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309,927) ( 137,914)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舉借短期借款 | | 260,000 | 210,000 |
| 償還短期借款 | | ( 180,000) ( 180,000) | |
| 舉借長期借款 | | 215,211 | - |
| 償還長期借款 | | ( 32,900) ( 30,240) | |
| 租賃本金償還 | | ( 115,244) ( 110,053) | |
| 收回逾期未領之股利 | 六(十六) | - | 138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147,067 | ( 110,155)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 24,112 | ( 13,985)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720,576 | 755,321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744,688 | $ 741,336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宏年

經理人:黃國樑

會計主管:陳政宏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115年及114年第一季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於中華民國設立,主要營業項目為經營港埠碼頭與內陸貨櫃集散站,及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務等。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5年5月13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5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的合約」 | 民國115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 民國112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民國115年1月1日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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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無。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會計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 民國1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貨幣」 民國116年1月1日

註:金管會於民國114年9月25日之新聞稿中宣布公開發行公司將於民國117年度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以下簡稱IFRS 18);另企業如有提前適用IFRS 18之需求,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用IFRS 18規定。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並更新綜合損益表之架構,及新增管理績效衡量之揭露,並強化運用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之彙總及細分原則。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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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值,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1) 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2) 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3) 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導致喪失控制(與非控制權益之交易),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

(5) 當集團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係按公允價值重新衡量,並作為原始認列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或原始認列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成本,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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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本公司 中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股份有限公司(中友船舶) 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務 99.63 99.63 99.63 -
本公司 中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櫃投資) 一般投資業務 92.21 92.21 92.21 註一
本公司 銘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銘揚投資) 一般投資業務 99.60 99.60 99.60
中友船舶 中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中櫃投資) 一般投資業務 7.72 7.72 7.72
中櫃投資 安躍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安躍系統) 資訊軟體服務 70.00 70.00 70.00
中櫃投資 臺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臺運實業) 貨櫃運輸業 67.25 67.25 67.25

註一:因不符合重要子公司之定義,其民國115年及114年3月31日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3.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4.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無此情形。
5. 重大限制:無此情形。
6.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無此情形。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外幣交易及餘額

  1. 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或衡量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 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 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2. 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3) 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4) 不具有將負債之清償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者。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原始認列時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

  2. 本集團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3. 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按公允價值衡量:

屬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除列時,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利益或損失後續不得重分類至損益,轉列至保留盈餘項下。當收取股利之權利確立,與股利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及股利金額能可靠衡量時,本集團於損益認列股利收入。

(七)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係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1) 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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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1. 本集團對於符合慣例交易之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日會計。

  2. 本集團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加計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收入,及認列減損損失,並於除列時,將其利益或損失認列於損益。

  3. 本集團持有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八)應收帳款及票據

  1. 係指依合約約定,已具無條件收取因移轉商品或勞務所換得對價金額權利之帳款及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九)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當本集團對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十一)存貨

本集團將預期使用期間為一年內,且並非僅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之備用零件及維修設備,列為存貨,並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

(十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關聯企業

  1. 關聯企業指所有本集團對其有重大影響而無控制之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有其 20%以上表決權之股份。本集團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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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集團對關聯企業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之應收款),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2. 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對關聯企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歸屬於本集團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3. 本集團與關聯企業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業已依其對關聯企業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4. 當集團處分關聯企業時,如喪失對該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對於先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2.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4.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值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值變動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建築 25年~40年

機器設備 2年~30年

運輸設備 5年~10年

租賃改良 2年~30年

雜項設備 2年~17年

(十四)承租人之租賃交易-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1. 租賃資產於可供本集團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2. 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集團增額借款利率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

(1)固定給付,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因;及

(2)取決於某項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

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1. 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

(1)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

(2)於開始日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賃給付;及

(3)發生之任何原始直接成本。

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五)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

(十六)無形資產

  1.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5至10年攤銷。

  1. 商譽

商譽係因企業合併採收購法而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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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非金融資產減損

  1.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外,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2. 商譽,定期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予迴轉。

  3. 商譽為減損測試之目的,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此項分攤是依據營運部門辨認,將商譽分攤至預期可從產生商譽之企業合併而受益之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十八)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長、短期款項。本集團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九)應付帳款及票據

  1. 係指因賒購原物料、商品或勞務所發生之債務及因營業與非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票據。

  2. 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及票據,因折現之影響不大,本集團係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十)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明定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十一)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二十二)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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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退休金

(1)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 確定福利計劃

A. 確定福利計畫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係使用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1.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另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者,計算股數之基礎為董事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價。

(二十三) 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損益。

  2.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3.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亦未產生相等之應課稅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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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二十四) 股本

  1.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2. 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時,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二十五) 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特別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二十六) 收入認列

  1. 勞務服務

本集團提供經營港埠碼頭及集散站、船舶貨物裝卸相關服務。勞務收入於服務提供予客戶之財務報導期間內依實際作業量認列為收入。

  1. 維修服務

本集團部分客戶合約中包含貨櫃之維修服務,維修收入於服務提供予客戶之財務報導期間內依實際作業量認列為收入。

  1. 租賃服務

本集團經營工作貨棚及場地之出租業務係依合約期間內逐期認列收入。

(二十七) 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本集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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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值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值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無此情形。

(二)重要會計估計值及假設

有形資產之減損評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團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本集團之機器設備及碼頭使用權資產分別為 $1,728,208 及 $2,956,406。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939 $ 939 $ 939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743,749 719,637 740,397
$ 744,688 $ 720,576 $ 741,336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集團將持有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及受限制之定期存款轉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項下,請詳附註六(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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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目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8,508 $ 18,508 $ 18,508
評價調整 31,320 36,838 23,103
$ 49,828 $ 55,346 $ 41,611
  1. 本集團選擇將屬策略性投資之權益工具投資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投資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分別為 ($5,518) 及 ($6,990)。

  2.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持有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3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其帳面金額。

  3. 本集團未有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

  4. 相關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資訊及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項目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質押活期存款 $ 60,853 $ 60,853 $ 60,853
質押定期存款 2,900 2,900 3,400
$ 63,753 $ 63,753 $ 64,253
  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損益之明細如下: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收入 $ 65 $ 13
  1. 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集團持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114 年 3 月 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為其帳面金額。

  2. 本集團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3.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均未有提列備抵損失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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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相關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本集團投資定期存單之交易對象為信用品質良好之金融機構,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四)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應收票據 $ 1,173 $ 1,235 $ 834
應收帳款 $ 596,312 $ 608,163 $ 537,718
應收帳款-關係人 550 380 3,612
減:備抵損失 ( 15,233) ( 15,228) ( 15,205)
$ 581,629 $ 593,315 $ 526,125
  1. 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114 年 3 月 31 日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餘額 $590,121。
  2. 相關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

(五)存貨

115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物料 $ 198,945 ($ 23,993) $ 174,952
114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物料 $ 198,877 ($ 22,089) $ 176,788
114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物料 $ 199,679 ($ 17,633) $ 182,046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成本: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勞務成本 $ 690,141 $ 630,501
已耗用存貨成本 25,117 25,990
消耗性用品(帳列存貨)跌價損失 1,904 478
$ 717,162 $ 656,969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關聯企業: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大豐采流通股份有限公司
(大豐采(股)公司) $ 260 $ 491 $ 994

  1. 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其經營結果之份額彙總如下:

民國115年3月31日、114年12月31日及114年3月31日,本集團個別不重大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合計分別為$260、$491及$994。

本期(損)益/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766) ($ 239)
  1. 本集團民國113年3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投資業務發展需要,投資大豐采(股)公司,投資金額為$1,275,持股比例為42.5%。

本集團民國114年度經內部核決程序決議,為引進策略投資人,民國114年9月間處分大豐采(股)公司12.5%之持股,股數為37,500股,處分金額為每股新台幣10元,合計為$375,調整資本公積$169,處分後本公司持股降為30%,相關款項已於民國114年9月間收訖。

本集團並非該公司單一最大股東,且本集團無意圖且無實際能力主導攸關活動,故判斷對該公司不具控制,僅具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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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5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雜項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3,297,310 $ 190,114 $ 3,217,515 $ 4,260 $ 456,764 $ 113,727 $ 24,891 $ 7,304,581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0,723) ( 184,398) ( 1,955,446) ( 4,133) ( 336,613) ( 95,991) - ( 2,727,304)
$ 3,146,587 $ 5,716 $ 1,262,069 $ 127 $ 120,151 $ 17,736 $ 24,891 $ 4,577,277
1月1日 $ 3,146,587 $ 5,716 $ 1,262,069 $ 127 $ 120,151 $ 17,736 $ 24,891 $ 4,577,277
增添 - - 74,380 2,399 320 120 77,219
處分-成本 - - ( 10,855) - - ( 437) - ( 11,292)
處分-累計折舊 - - 9,883 - - 437 - 10,320
重分類(註) ( 600) - 431,210 - 10,251 283 ( 11,376) 429,768
折舊費用 - ( 265) ( 38,479) ( 12) ( 3,434) ( 2,515) - ( 44,705)
3月31日 $ 3,145,987 $ 5,451 $ 1,728,208 $ 115 $ 129,367 $ 15,824 $ 13,635 $ 5,038,587
3月31日
成本 $ 3,296,710 $ 190,114 $ 3,712,252 $ 4,260 $ 469,414 $ 113,894 $ 13,635 $ 7,800,279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0,723) ( 184,663) ( 1,984,044) ( 4,145) ( 340,047) ( 98,070) ( 2,761,692)
$ 3,145,987 $ 5,451 $ 1,728,208 $ 115 $ 129,367 $ 15,824 $ 13,635 $ 5,03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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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租賃改良 雜項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1月1日
成本 $ 2,929,140 $ 189,193 $ 3,389,627 $ 4,260 $ 419,446 $ 113,688 $ 28,550 $ 7,073,904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0,723) ( 183,264) ( 1,988,175) ( 4,085) ( 326,448) ( 91,130) - ( 2,743,825)
$ 2,778,417 $ 5,929 $ 1,401,452 $ 175 $ 92,998 $ 22,558 $ 28,550 $ 4,330,079
1月1日 $ 2,778,417 $ 5,929 $ 1,401,452 $ 175 $ 92,998 $ 22,558 $ 28,550 $ 4,330,079
增添 - - 17,016 - 910 737 4,522 23,185
重分類 - - 14,451 - 8,190 - ( 11,250) 11,391
折舊費用 - ( 342) ( 41,592) ( 12) ( 2,298) ( 2,708) - ( 46,952)
3月31日 $ 2,778,417 $ 5,587 $ 1,391,327 $ 163 $ 99,800 $ 20,587 $ 21,822 $ 4,317,703
3月31日
成本 $ 2,929,140 $ 189,193 $ 3,421,094 $ 4,260 $ 428,546 $ 114,425 $ 21,822 $ 7,108,480
累計折舊及減損 ( 150,723) ( 183,606) ( 2,029,767) ( 4,097) ( 328,746) ( 93,838) - ( 2,790,777)
$ 2,778,417 $ 5,587 $ 1,391,327 $ 163 $ 99,800 $ 20,587 $ 21,822 $ 4,317,703

註:主係由預付設備款轉入。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減損情形: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土地 $ 150,723 $ 150,723 $ 150,723
房屋及建築 4,188 4,188 4,188
機器設備 8,622 8,622 8,622
$ 163,533 $ 163,533 $ 163,533
  1.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2. 本集團民國 81 年辦理資產重估價,重估增值總額計 $3,090,341,並於民國 93 年度經政府徵收後,重估增值餘額為 $2,889,413,截至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止,重估增值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 $919,025 帳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及未實現土地重估增值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為 $1,730,467。

(八)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集團租賃之標的資產包括土地、建物、運輸設備、雜項設備及其他設備,土地及建物租賃合約之期間介於 1 到 30 年,其他設備租賃合約之期間介於 1 到 5 年。租賃合約是採個別協商並包含各種不同的條款及條件,除租賃之資產不得用作借貸擔保外,未有加諸其他之限制。

  2. 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與認列之折舊費用資訊如下:

| | 115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 114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 114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
| --- | --- | --- | --- |
| 土地-碼頭 | $ 927,181 | $ 956,859 | $ 1,046,353 |
| 建物-碼頭 | 2,029,225 | 2,105,257 | 2,278,890 |
| 建物-其他 | 32,301 | 36,902 | 51,181 |
| 運輸設備 | 43,352 | 9,476 | 6,912 |
| 雜項設備 | 218 | 283 | 495 |
| 其他設備 | 29,887 | 30,352 | 31,654 |
| | $ 3,062,164 | $ 3,139,129 | $ 3,415,485 |
| |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折舊費用 | |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折舊費用 |
| 土地-碼頭 | $ 29,838 | $ 29,831 | |
| 建物-碼頭 | 76,031 | 74,266 | |
| 建物-其他 | 4,499 | 4,894 | |
| 運輸設備 | 2,947 | 998 | |
| 雜項設備 | 72 | 80 | |
| 其他設備 | 465 | 456 | |
| | $ 113,852 | $ 110,525 | |


  1. 本集團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使用權資產之增添分別為 $36,823 及 $97。

  2. 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17,347 $ 17,256
屬低價值資產租賃之費用 86 82
租賃修改利益 2 -
  1. 本集團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 $132,677 及 $127,391。

  2. 變動租賃給付對租賃負債之影響

本集團租賃合約中採變動租賃給付條款的標的有基隆港西及台中港碼頭等,部分租賃係依當地物價指數變動,租金變動視為現有租賃之修改,再衡量租賃負債及調整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1. 本集團與台中港務分公司及基隆港務分公司簽訂之租賃合約詳附註九(二)1。

(九) 投資性不動產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土地
成本 $ 52,226 $ 52,226 $ 52,226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52,226 $ 52,226 $ 52,226
  1.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係屬都市計畫保護區且無土地交易,故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114 年 3 月 31 日之政府公告現值分別為 $189,024、$189,024 及 $186,194,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

  2. 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十) 其他非流動資產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預付設備款 $ 389,992 $ 588,816 $ 133,921
預付退休金 38,932 37,520 20,879
存出保證金 39,870 37,874 11,100
其他 7 7 7
$ 468,801 $ 664,217 $ 165,907

  1. 預付設備款係預付購置機器設備及無形資產之支出。
  2. 本集團以存出保證金提供作為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15年3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300,000 1.875% 土地
信用借款 70,000 1.988%~2.120%
$ 370,000
借款性質 114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270,000 1.875% 土地
信用借款 203,621 2.120%~2.300%
$ 473,621
借款性質 114年3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 280,000 1.875% 土地
信用借款 116,000 1.988%~2.120%
$ 396,000

短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接續下頁)


(十二)長期借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5年3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15年3月17日至120年3月17日,第一年不還本只繳息,第二年每季還本一千萬。 2.30% 機器設備 $ 325,832
擔保借款 自114年12月14日至119年12月14日,第一年不還本只繳息,第二年每季還本一千萬。 2.30%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500,000
擔保借款 自114年7月30日至119年7月30日,按月繳息並按季攤還本金5,000仟元,其餘到期償還。 2.45%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240,000
擔保借款 自114年8月5日至119年8月5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10,000仟元,其餘到期償還。 2.31%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859,00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8日至115年9月28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70% 機器設備 10,50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2日至115年9月22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65% 機器設備 70,00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2日至115年9月22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65% 機器設備 30,380
擔保借款 自110年11月15日至115年11月15日,按月付息,本金按季攤還。 2.33% 機器設備 13,950
擔保借款 自115年1月15日至122年1月15日,按月付息,本金按季攤還。 2.32% 機器設備 73,000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122,662
(146,879)
$ 1,975,783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14年7月30日至119年7月30日,按月繳息並按季攤還本金5,000仟元,其餘到期償還。 2.45%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 245,000
擔保借款 自114年8月5日至119年8月5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10,000仟元,其餘到期償還。 2.31%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869,00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8日至115年9月28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70% 機器設備 15,75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2日至115年9月22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65% 機器設備 33,38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2日至115年9月22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65% 機器設備 75,000
擔保借款 自110年11月15日至115年11月15日,按月付息,本金按季攤還。 2.33% 機器設備 18,600
擔保借款 自114年12月24日至119年12月24日,第一年僅按月繳息,第二年起按季攤還10,000仟元,剩餘本金到期一次清 2.30% 土地及建物 500,000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1,756,730
(136,350)
$ 1,62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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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4年3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自110年8月5日至115年8月5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1,000仟元,其餘到期償還。 2.31%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 761,000
擔保借款 自110年8月5日至115年8月5日,按月付息並按月攤還本金1,667仟元,其餘到期償還。 2.31% 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投資性不動產 128,333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8日至115年9月28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70% 機器設備 31,50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2日至115年9月22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65% 機器設備 42,380
擔保借款 自112年9月22日至115年9月22日,按月付息並按季攤還本金,其餘到期償還。 2.65% 機器設備 90,000
擔保借款 自110年11月15日至115年11月15日,按月付息,本金按季攤還。 2.33% 機器設備 32,550
擔保借款 自107年12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按月付息,本金按月攤還。 2.17% 機器設備 10,003
信用借款 自107年12月25日至114年12月25日,按月付息,本金按月攤還。 2.19% 5,932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1,101,698
(111,535)
$ 990,163
  1. 部份長期借款係由董事長林宏年先生擔任連帶保證人。
  2. 長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十三)其他非流動負債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應計退休金負債 $ - $ - $ 2,173
存入保證金 1,272 1,272 772
其他 9,312 9,312 9,312
$ 10,584 $ 10,584 $ 12,257

(十四)退休金

  1. (1) 本集團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集團按月就薪資總額 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2) 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集團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468及$599。

(3) 本集團民國115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7,773。

  1. (1) 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本集團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集團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 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集團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10,097及$9,791。

(十五)股本

  1. 民國115年3月31日,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800,000仟元,分為180,000仟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84,235仟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均為148,423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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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庫藏股

(1)本集團透過子公司收回股份原因及數量:

115年3月31日
持有公司 被持有股份之名稱 收回原因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中櫃投資 中國貨櫃 閒置資金運用 5,028 $ 215,226
銘揚投資 中國貨櫃 閒置資金運用 6,119 261,421
114年12月31日
持有公司 被持有股份之名稱 收回原因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中櫃投資 中國貨櫃 閒置資金運用 5,028 $ 215,226
銘揚投資 中國貨櫃 閒置資金運用 6,119 261,421
114年3月31日
持有公司 被持有股份之名稱 收回原因 股數(仟股) 帳面金額
中櫃投資 中國貨櫃 閒置資金運用 5,028 $ 215,226
銘揚投資 中國貨櫃 閒置資金運用 6,119 261,421

(2)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對買回發行在外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3)本集團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亦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本集團透過子公司處分本公司股份時,處分損益將增加或減少資本公積-庫藏股交易,如有不足,差額認列為保留盈餘之調整。

(十六)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36-


115年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與帳面價值差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 員工認股權 其他 合計
1月1日 $ 82,812 $ 53,936 $ 25 $ 169 $ 3,452 $ 10,072 $ 150,466
3月31日 $ 82,812 $ 53,936 $ 25 $ 169 $ 3,452 $ 10,072 $ 150,466
114年
--- --- --- --- --- --- ---
發行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與帳面價值差額 員工認股權 其他 合計
1月1日 $ 82,812 $ 42,789 $ 25 $ 3,452 $ 9,934 $ 139,012
逾期未領取之股利 - - - - 138 138
3月31日 $ 82,812 $ 42,789 $ 25 $ 3,452 $ 10,072 $ 139,150

(十七)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而盈餘之分派為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依法提列 10%為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盈餘應依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以現金股利發放時,本公司依據法令規定,授權董事會經特別決議後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2. 本公司股利政策如下:本公司所營事業屬成熟期產業,每年獲利穩定,就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後,提撥股東股息及紅利不得低於 30%(其中最少 20%以現金股利方式發放)。

  3.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4. (1) 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相關資產若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1. 本公司民國 115 年 3 月 4 日經董事會提議及民國 114 年 5 月 29 日經股東會決議分別通過民國 114 年度及 113 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16,864 $ 13,192
現金股利 148,423 $ 1.00 148,423 $ 1.00
$ 165,287 $ 161,615

(十八)營業收入

本集團之收入可細分為勞務收入、租賃收入以及維修收入,請詳附註十四(三)。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 $ 821,137 $ 762,813
其他-租賃收入 7,552 8,879
$ 828,689 $ 771,692

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本集團之收入源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勞務,收入可細分為下列主要勞務類型: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碼頭 櫃場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790,905 $ 51,516 $ 51,848 $ 894,269
內部部門交易之收入 ( 72,831) ( 200) ( 101) ( 73,132)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718,074 $ 51,316 $ 51,747 $ 821,137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碼頭 櫃場 其他 合計
--- --- --- --- ---
部門收入 $ 745,557 $ 42,669 $ 46,467 $ 834,693
內部部門交易之收入 ( 71,617) ( 181) ( 82) ( 71,880)
外部客戶合約收入 $ 673,940 $ 42,488 $ 46,385 $ 762,813

(十九)利息收入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銀行存款利息 $ 89 $ 12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 65 13
$ 154 $ 133

(二十)其他收入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收入 $ 2,551 $ 498

(二十一)其他利益及損失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淨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972) $ -
淨賠償(損失)利益 ( 348) 3,754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302 ( 4)
租賃修改利益 2 -
($ 1,016) $ 3,750

(二十二)財務成本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費用 $ 12,931 $ 8,855
租賃負債攤銷 17,347 17,256
$ 30,278 $ 26,111

(二十三)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員工福利費用 $ 251,607 $ 243,928
折舊費用 $ 158,557 $ 157,477
攤銷費用 $ 1,900 $ 1,312

(二十四)員工福利費用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 209,357 $ 201,854
勞健保費用 22,394 22,379
退休金費用 10,565 10,390
其他用人費用 9,291 9,305
$ 251,607 $ 243,928

-39-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 5%,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不高於 5%。

  2. 本公司民國 115 年及 114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1,660 及 $2,202;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1,660 及 $2,202。前述員工酬勞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董監酬勞金額帳列其他費用科目。

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及董監酬勞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獲利情況估列,皆以 5% 估列。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1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14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民國 114 年度員工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十五)所得税

  1. 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6,104 $ 7,835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238 351
所得稅費用 $ 6,342 $ 8,186
  1. 本集團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情形如下:
核定年度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2年
中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
銘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
中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
安躍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
臺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3年

(二十六)每股盈餘

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24,024 137,277 $ 0.18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 342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4,024 137,619 $ 0.17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稅後金額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1,969 137,277 $ 0.23
稀釋每股盈餘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 - 246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1,969 137,523 $ 0.23

(二十七)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期末預付設備款 $ 389,992 $ 133,921
加: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29,224 9,328
預付設備款退回 - 12,568
轉列進項稅額 - 96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 588,816) ( 30,198)
本期支付現金 $ 230,400 $ 125,715

~41~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營業活動: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期末存貨 $ 174,952 $ 182,046
加:轉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02 203
期初存貨 ( 176,788) ( 178,515)
本期支付現金 ($ 1,234) $ 3,734
  1.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籌資活動: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現金股利 $ 148,423 $ 148,423

(二十八)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本集團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除租賃負債之利息攤銷分別為$17,347及$17,256與新增之租賃負債分別為$36,823及$97外,其他皆為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未有非現金之變動,請參閱合併現金流量表。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林宏年 本集團之主要管理階層
大豐采流通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大三鴻國際貨櫃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信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盛海運承攬運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英豐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商船三井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台灣商井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臺灣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峰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舶通海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大三商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瑄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偉聯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台灣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中航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航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品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勞務銷售:
關聯企業 $ 146 $ 2
其他關係人 1,741 5,273
$ 1,887 $ 5,275

勞務提供之交易價格與收款條件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差異。

  1. 勞務購買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勞務購買:
其他關係人 $ 3,252 $ 3,265

勞務係按一般商業條款和條件向其他關係人購買。

  1. 應收關係人款項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其他關係人 $ 550 $ 380 $ 3,612
減:備抵呆帳 - - ( 1)
$ 550 $ 380 $ 3,611
  1. 應付關係人款項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應付帳款:
其他關係人 $ 4,349 $ 3,764 $ 4,022
  1. 租賃交易-承租人

(1) 本集團向大統海運、臺灣運輸及大信船務承租建物,租賃合約之期間為1~3年;向大三鴻承租運輸設備,租賃合約之期間為5年,租金及付款方式係依租賃合約支付。

(2) 取得使用權資產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36,823 $ 97

-43-


(3)租賃負債

A. 期末餘額: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41,780 $ 9,042 $ 16,671

B. 利息費用: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193 $ 93
  1. 本集團之主要管理階層替本集團借款背書保證情形,請詳附註六(十一)及(十二)說明。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8,943 $ 9,861
退職後福利 206 154
$ 9,149 $ 10,015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帳面價值 擔保用途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其他非流動資產:
活期存款(表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60,853 $ 60,853 $ 60,853 碼頭營運保證金
定期存款(表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 2,000 2,000 碼頭營運保證金
" - - 500 履約保證金
" 900 900 900 海關保證金
受限制資產-存出保證金 29,392 27,392 - 其他保證金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2,690,779 2,690,779 2,690,779 銀行借款擔保
房屋及建築 410 472 660 "
機器設備 1,127,986 771,703 806,747 "
投資性不動產 52,226 52,226 52,226 銀行借款擔保
$3,964,546 $3,606,325 $3,614,66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本集團民國114年3月間收到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之來函稱,有二只貨櫃進儲本集團集散站後發生保管貨品遺失短少一事,並於民國114年4月收到「海關進口貨物稅費繳納證兼匯款申請書」要求補繳所短少貨物之進口費計$27,392及於民國115年3月4日收到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處分書處罰緩$2,000,總計$29,392。本集團已於民國114年4月及民國115年4月委由律師申請復查及訴願,並以提供定存單為擔保品方式提存(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截至報告日止該復查尚在進行中。

(二)承諾事項

  1. 本集團已簽訂租賃合約,彙總如下:

(1)台中港務分公司租賃合約

本集團民國103年8月28日與台中港務分公司重新簽訂台中港第10及11號碼頭及第9~11及31號碼頭後線土地及所含設施,經營貨櫃裝卸、儲轉營運及物流業務,租賃期間自民國102年12月7日至117年12月6日止,原租賃期間到期後改採每年續約之方式。

本集團營運台中港碼頭取得金融機構共同為碼頭營運擔保,並將部分活期存款設質,其金額為$8,030,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基隆港務分公司租賃合約

本集團民國95年11月16日參與基隆港務分公司辦理「基隆港西18、19號貨櫃碼頭延建工程及後線場地填建工程合資興建暨基隆港西19至21號貨櫃碼頭及後線租賃經營」之投標案,獲取該標案興建及經營權利,興建工程應於港工許可證核發後二年內完成;該投資案民國98年4月21日已營運,租賃期間為30年。截至民國115年3月31日止,本集團依前述合約於未來每年須支付基隆港務分公司19號到21號貨櫃碼頭之土地使用費、建物租金及管理費(包含固定及變動管理費)估計總計約$119,424,租賃期間內,如無違反契約暨港區作業有關規定,得於租期屆滿前9個月,向基隆港務分公司申請續租,若未續租,本集團應於6個月內將租賃物及土地保持完整可用狀態全部交還予基隆港務分公司。若當年度按進出口櫃及出口轉運櫃所繳之變動管理費低於競標時所填列之最低管理費時,須補足該差額(係與基隆港務分公司約定最低保證運量50萬TEU)。

本期取得金融機構共同為碼頭營運擔保,並將部分活期存款設質,其金額為$51,623,均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5-


  1. 本集團為配合營運需求簽訂購買機器設備,合約總價及未付款餘額如下: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合約總價 $ 692,848 $ 1,176,997 $ 693,942
未付款餘額 $ 288,985 $ 562,690 $ 534,249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集團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49,828 $ 55,346 $ 41,61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435,824 1,424,214 1,392,172
$ 1,485,652 $ 1,479,560 $ 1,433,783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2,909,489 $ 2,547,892 $ 1,913,021
租賃負債(包含一年內到期) 3,263,518 3,341,878 3,622,641
$ 6,173,007 $ 5,889,770 $ 5,535,662

註: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票據、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不符合約當現金之定期存款及受限制銀行存款;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及存入保證金。


  1. 風險管理政策

(1) 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2) 風險管理工作由本集團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集團內各營運單位密切合作,以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利率風險、信用風險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1) 市場風險

價格風險

A. 本集團暴露於價格風險的權益工具,係所持有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集團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集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B. 本集團主要投資國內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其他綜合損益因分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投資之利益或損失分別減少或增加$498及$416。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A. 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來自按浮動利率發行之長短期借款,使集團暴露於現金流量利率風險。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本集團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幣計價。

B. 當新台幣借款利率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4,985及$2,995,主要係因浮動利率借款導致利息費用隨之變動所致。

(2) 信用風險

A. 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導致本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投資的合約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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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本集團係以集團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集團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

C. 本集團假設當合約款項因預期無法收回而轉列催收款或逾期超過180天,視為已發生違約。

D. 本集團採用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A) 依產業特性及歷史經驗評估,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90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B) 於櫃買中心交易之債券投資,具有任一外部評等機構於資產負債表日評比為投資等級者,視該金融資產為信用風險低。

E. 本集團用以判定債務工具投資為信用減損之指標如下:

(A) 發行人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B) 發行人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C) 發行人延滯或不償付利息或本金;

(D) 導致發行人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之變化。

F. 本集團經追索程序後,對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融資產之金額予以沖銷,惟本集團仍會持續進行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債權之權利。本集團截至民國115年3月31日止未有已沖銷且仍有追索活動之債權。

G. 本集團評估應收帳款之預期信用風險方法如下:

(A) 針對個別重大已發生違約之應收帳款,個別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B) 其餘客戶依據本集團信用標準評等對客戶之應收帳款進行分組,按不同群組採用不同之損失率法或準備矩陣為基礎估計預期信用損失;

(C) 納入國發會景氣指標查詢系統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

(D) 民國115年3月31日、114年12月31日及114年3月31日依個別及依損失率法或準備矩陣估計應收帳款的備抵損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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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 群組1 群組2 群組3 合計
115年3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00.00% 0.03% 0.06% 0.09%
帳面價值總額 $ 14,918 $ 395,904 $ 187,213 $ - $ 598,035
備抵損失 14,918 202 113 - 15,233
個別 群組1 群組2 群組3 合計
114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00.00% 0.03% 0.06% 0.09%
帳面價值總額 $ 14,918 $ 411,896 $ 182,964 $ - $ 609,778
備抵損失 14,918 173 137 - 15,228
個別 群組1 群組2 群組3 合計
114年3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100.00% 0.03% 0.06% 0.09%
帳面價值總額 $ 14,918 $ 356,315 $ 170,932 $ - $ 542,165
備抵損失 14,918 185 103 - 15,206

群組1:依本集團授信標準評等為A者。

群組2:依本集團授信標準評等為B者。

群組3:依本集團授信標準評等為C者。

H.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之帳齡分析如下:

115年3月31日 114年12月31日 114年3月31日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未逾期 $ 1,173 $ 530,807 $ 1,235 $ 542,288 $ 834 $ 495,285
90天內 - 49,442 - 51,217 - 31,033
91-180天 - 1,687 - 112 - 95
181-270天 - - - - - -
271-365天 - - - - - -
365天以上 - 14,926 - 14,926 - 14,918
$ 1,173 $ 596,862 $ 1,235 $ 608,543 $ 834 $ 541,331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I. 本集團採簡化作法之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115年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票據
1月1日 $ 15,228 $ -
提列減損損失 5 -
3月31日 $ 15,233 $ -

114年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應收票據
1月1日 $ 15,219 $ -
(迴轉)提列減損損失 (13) -
3月31日 $ 15,206 $ -

J. 本集團納入國發會景氣指標查詢系統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歷史及現時資訊,以估計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114 年 3 月 31 日之債務工具投資之違約機率。

K. 本集團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民國 115 年 3 月 31 日、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114 年 3 月 31 日均屬低信用風險,故帳面金額係按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3) 流動性風險

A. 現金流量預測是由集團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集團財務部予以彙總。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度,以使集團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此等預測考量集團之債務融資計畫、債務條款遵循、符合內部資產負債表之財務比率目標,及外部監管法令之要求,例如外匯管制等。

B. 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集團財務部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關係人借貸、定期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C. 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依營業週期內到期)、租賃負債及以淨額或總額交割之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

下表為一年以上到期之金融負債,其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115年3月31日 1年以下 1至2年內 3至5年內 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租賃負債 $ 526,406 $ 526,285 $ 860,132 $ 1,730,660
長期借款 187,859 258,632 1,486,309 373,689

114年12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4年12月31日 | 1年以下 | 1至2年內 | 3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 521,717 | $ 519,121 | $ 912,432 | $1,784,374 |
| 長期借款 | 166,156 | 121,456 | 1,592,364 | - |

114年3月31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14年3月31日 | 1年以下 | 1至2年內 | 3至5年內 | 5年以上 |
| --- | --- | --- | --- | --- |
| 租賃負債 | $ 445,099 | $ 457,116 | $ 978,044 | $1,744,166 |
| 長期借款 | 137,901 | 1,025,071 | - | - |

除上列所述外,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資產負債均於未來一年內到期,且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下: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投資之上市櫃股票投資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九)說明。

  2.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本集團民國115年3月31日、114年12月31日及114年3月31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屬於第一等級評價金額分別為$49,828、$55,346及$41,611。

  3.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本集團持有之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採用市場報價(收盤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

  1. 民國115年及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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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請詳附表一。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2.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3.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請詳附表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表三。

(三)大陸投資資訊

無此情形。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營運決策者-董事會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認應報導部門。

本集團主要經營項目係經營港埠碼頭與內陸貨櫃集散站,及商港區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務。營運決策者係以不同勞務類型經營各項業務,目前主要區分為碼頭部門、櫃場部門及其他等部門。其中碼頭部門及櫃場部門係為應報導部門。

(二)部門資訊之衡量

本集團董事會根據各勞務之收入減除成本及相關費用後之勞務損益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此項衡量標準排除營運部門中非經常性開支的影響,例如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之影響。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亦無歸屬至各營運部門。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碼頭 櫃場 其他 調整及沖銷 總計
外部收入淨額 $ 718,696 $ 58,246 $ 51,747 $ - $ 828,689
內部部門收入 72,831 200 101 ( 73,132) -
收入合計 $ 791,527 $ 58,446 $ 51,848 ($ 73,132) $ 828,689
勞務收入 751,856 42,100 46,453 ( 73,031) 767,378
維修收入 38,815 9,416 - - 48,231
租賃收入 622 6,930 - - 7,552
其他 234 - 5,395 ( 101) 5,528
$ 791,527 $ 58,446 $ 51,848 ($ 73,132) $ 828,689
部門損益 $ 30,866 ($ 821) $ 1,333 $ - $ 31,378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費用 $ 138,347 $ 11,659 $ 8,598 ($ 47) $ 158,557
攤銷費用 $ - $ - $ 1,900 $ - $ 1,900
利息收入 $ - $ - $ 154 $ - $ 154
利息費用 $ 15,459 $ 1,304 $ 13,515 $ - $ 30,278
部門損益未包含:
所得稅費用 $ 5,500 $ 446 $ 396 $ - $ 6,342
部門資產 $ - $ - $ - $ - $ 10,383,751
部門負債 $ - $ - $ - $ - $ 7,198,437

11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碼頭 櫃場 其他 調整及沖銷 總計
外部收入淨額 $ 674,552 $ 50,755 $ 46,385 $ - $ 771,692
內部部門收入 71,617 181 82 ( 71,880) -
收入合計 $ 746,169 $ 50,936 $ 46,467 ($ 71,880) $ 771,692
勞務收入 716,929 33,937 42,617 ( 71,798) 721,685
維修收入 28,425 8,411 - - 36,836
租賃收入 612 8,267 - - 8,879
其他 203 321 3,850 ( 82) 4,292
$ 746,169 $ 50,936 $ 46,467 ($ 71,880) $ 771,692
部門損益 $ 43,566 ($ 3,594) $ 584 $ - $ 40,556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費用 $ 138,337 $ 10,851 $ 8,336 ($ 47) $ 157,477
攤銷費用 $ - $ - $ 1,312 $ - $ 1,312
利息收入 $ - $ - $ 133 $ - $ 133
利息費用 $ 15,395 $ 1,209 $ 9,508 $ - $ 26,112
部門損益未包含:
所得稅費用 $ 7,156 $ 538 $ 492 $ - $ 8,186
部門資產 $ - $ - $ - $ - $ 9,676,742
部門負債 $ - $ - $ - $ - $ 6,526,382

(四)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調節資訊

本集團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入,與綜合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本期應報導部門收入與企業收入及應報導部門之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並無差異,故無須予以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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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民國115年3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1)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註2) 帳列科目 備註 (註4)
股數 帳面金額 (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本公司 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股票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3,344,193 $ 49,828 0.09% $ 49,828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之金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 |
| 0 | 本公司 | 中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股)公司 | 1 | 勞務成本 | $ 67,476 | 依一般條件辦理 | 8.14% | |
| 0 | 本公司 | 中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股)公司 | 1 | 應付帳款 | 85,032 | 依一般條件辦理 | 0.82% |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本表之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註2(2))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2(3))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中櫃投資(股)公司 台灣 一般投資業務 $ 77,240 $ 77,240 7,724,000 92.21% $ 69,861 $ 1,553 $ 1,553 -
本公司 中友船舶貨物裝卸承攜(股)公司 台灣 船舶貨物裝卸承攜 79,705 79,705 7,970,500 99.63% 134,458 1,684 1,678 -
本公司 銘揚投資(股)公司 台灣 一般投資業務 6,972 6,972 697,200 99.60% 2,249 -
中櫃投資(股)公司 安躍系統(股)公司 台灣 資訊軟體服務業 3,535 3,535 350,000 70.00% 8,582 155 113 -
中櫃投資(股)公司 臺運實業(股)公司 台灣 貨櫃運輸業 17,897 17,897 2,017,500 67.25% 27,676 2,923 1,966 -
中櫃投資(股)公司 大豐采流通(股)公司 台灣 船舶及其零件零售業 900 900 90,000 30.00% 260 (766) (231) -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財務報告為主要財務報告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