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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TONG SECURITIE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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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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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研究。会前,我们对拟审议的《关 于确认 2020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 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 2 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就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开拓的需要和公司流动 资金的需求,提高财务的稳健性,同时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综合考虑制定的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二、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审核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 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 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形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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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 2020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公司 2020 年 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
四、关于确认 2020 年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事前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及 2021 年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 开展;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市场价,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 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 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对 2020 年关联交易情况无 异议,并同意公司关于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对公司财务数据、经营情况造成 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关于为财 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就该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展其融资 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及时补充营运资金,完善公司海外业务布局,并将进一 步促进公司境外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的国际业务能力。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公司提供上述担保。 七、关于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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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公司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配股定价方式公平、合 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公司为本次发 行制定的《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就本次配股发行证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 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主体对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相关事项。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基于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外担保情况 出具如下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按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履 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及公司持股50% 以下的其他企业(不含持股50%的子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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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所有对外担保余额均为 对公司持股51%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针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对外担保对象、范围和审批权限,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 险,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汪炜、陈耿、高强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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