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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S (BEIJ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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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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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585.21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 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55.6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8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863,050,83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298.73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278,533.27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1月2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 华验字[2024]00110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自科技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湖州智能化物流装备产业化项目
33,633.85

33,633.8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203.05
9,203.05
3 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249.15
5,249.1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900.00
16,900.00
合计 64,986.05
64,986.05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资金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 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项目投资;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拟投资项目剩余款项或根据有关监 管要求在履行必要程序后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合计人民币7,585.21万元,其中置换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891.2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 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93.98万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 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4年4月3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6,891.23万元,本次拟置换资金人民币6,891.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1 湖州智能化物流装备产业化项目 84.86
84.8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22.93
4,722.93
3 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83.44
2,083.44
合计 6,891.23
6,891.23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 693.98万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资金人民币693.98万元(不含税)。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金
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
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不含税)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税)





保荐承销费用 4,880.08
377.36

377.36
审计及验资费 716.98
235.85

235.85
律师费 285.85
25.47

25.47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06.60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87.72
55.30

55.30
合计 6,477.23
693.98

693.98

以上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北自所(北 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5571号)。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 年4 月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5.21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7,585.21 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5571 号),认为:北自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北自科技截止2024 年4 月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 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