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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S EASTERN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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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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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201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
(一)2016 年3 月23 日召开了第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 《百隆东方2015 年度审计报告》;2.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审 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4. 审议《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审议《2015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 议案》;6.审议《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7.审议《2016 年度与通商 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16 年4 月22 日召开了第2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百隆东方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16 年6 月30 日召开了第3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审议关于购买 宁波财富中心办公楼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关于向深圳映君服装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色纺纱产品的关联交易议案。
(四)2016 年8 月5 日召开了第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百隆东方2016 年半年度报告》。
(五)2016 年10 月21 日召开了第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百隆东方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六)2016 年12 月26 日召开了第5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 年 度淮安百隆向三德置业租赁厂房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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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审计期间,天健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16年度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 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天健沟通并审阅相关资料。按照审计时间安 排,天健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 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特长授权并指导公司内审部门 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公司各部门均专人配合开展实施,促使各部门和各子公 司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天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 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6年的审计任 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的履行职责。
四、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规范履行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二)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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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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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对公司内审工作的监督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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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日常经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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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 页)
包新民:
赵如冰:
曹燕春: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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