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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S EASTER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Oct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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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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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5-03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 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变化,拟删去公司经营范围中“货运: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 效期限内经营)”一项;同时变更公司章程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经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 司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 超过26 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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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 亿元(含 26 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10 年(含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

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募集资金运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交易场所

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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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 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24 个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 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参照市场惯例,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 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 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 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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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 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 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 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处 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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