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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lliance Technology Co., 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9
Sep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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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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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2 证券简称:新晨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7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13),公司董事 杨汉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48,750 股。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3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223,125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杨汉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23,125 股,减持股 份数量在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内,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杨汉杰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 杨汉杰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19年6月24日 | 17.39 | 113,125 | 0.0486 ① |
| 2019年9月9日 | 16.97 | 30,000 | 0.0129 ② |
||
| 2019年9月10日 | 17.50 | 30,000 | 0.0129 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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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16日 | 17.25 | 50,000 | 0.0216 ② |
||
|---|---|---|---|---|---|
| 合计 | - | - | 223,125 | - |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注:①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55,025,550 股增加至 232,538,325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指权益分派完成后股本总数 232,538,325 股; ②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 由 232,538,325 股减少至 231,730,104 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中“总股本”指回购注销完成后 股本总数 231,730,104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③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③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④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④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
| 杨汉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892,500 | 0.3838 | 631,125 | 0.272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3,125 | 0.0960 | 0 | 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9,375 | 0.2879 | 631,125 | 0.2724 |
注:③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公司总股本为 232,538,325 股;
-
④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
-
本为 231,730,104 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808,221 股,其中回购注销杨汉杰所持有限制性股票 38,250 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董事杨汉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 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 毕;
- 3、本次减持股东杨汉杰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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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
三、备查文件
股东杨汉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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