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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REE DATA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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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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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5年度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职责,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李湛先生、董事王利民先生,其中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完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刘航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程捷先生,其中独立董事白玉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亲自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历次会议各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1月24日 审议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4月21日 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北京博睿宏远数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内审部工作总结》:《2025年内审部工作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年5月19日 审议了《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8月25日 审议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内审部工作总结》:《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10月13日 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10月27日 审议了《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5年三季度内审部工作总结》。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11月24日 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5年12月19日 审议了《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3、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目前,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良好持续的联系,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继续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等部门的沟通,科学、有效的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