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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Nov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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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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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11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以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袁岚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辞职,为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原来的 9 人调整为 8 人,其余董事成员保持不 变。同时,因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发生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董 事会成员人数等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董事由股 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董事由股东大 东大会选举产生。 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 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 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 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但本 过,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出现同意和反对 (或弃权)票数相等的情形,该决议未获通 过,董事会可根据审议情况对相关事项进 行修改提交下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对 其进行再次表决,若票数仍然相等,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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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议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第二十六条 形成决议 (一)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董 事会决策权限内担保事项的议案时,除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 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同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须 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
第二十六条 形成决议 (一)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通过,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 的除外。当出现同意和反对(或弃权)票数 相等的情形,该决议未获通过,董事会可根 据审议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修改提交下次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对其进行再次表决, 若票数仍然相等,董事会可提议将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会在审议董事会 决策权限内担保事项的议案时,除应当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超 过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 得对外提供担保。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 不变。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 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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