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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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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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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BOMIN ELECTRONICS CO., LTD.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BOMIN 博敏

二〇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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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 LTD.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2026年5月19日提前抵达会议指定地点并凭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待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会务工作。

五、股东会只接受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提问,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提前登记。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会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表示同意的,在对应的方格内打个“√”;表示反对的,在对应的方格内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同时请自觉维护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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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14点00分
(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博敏电子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徐缓先生

五、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和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股东的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与会人员签到。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董事长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等。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须知。
(六)董事长提请股东审议、听取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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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8 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9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0 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推选现场表决的计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

(八)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填写表决票,股东发言及回答。

(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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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同时积极推动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落地,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体系,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61,204.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80%,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4.0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 90.46%。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总体稳中有进、承压前行,GDP保持合理增长,内需逐步修复、产业升级持续推进,电子信息产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PCB行业呈现显著的结构性分化特征,AI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进入爆发期,驱动高多层板、高频高速板、高阶HDI及封装基板等高端产品需求快速增长,成为行业增长的核心引擎。在此行业背景下,PCB产业加速向具备技术壁垒、产能优势及客户资源的头部企业集中,高端化、差异化、一体化成为企业突围的核心路径。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近年来持续聚焦AI算力、汽车电子等高增长赛道,重点布局光模块PCB、服务器主板、加速卡主板及电源板等高端产品,并前瞻性探索“PCB+陶瓷基板”融合技术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仅实现经营业绩扭亏为盈,更完成了高附加值赛道的战略卡位,形成技术迭代与市场拓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61,204.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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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02.80%,主要得益于公司在AI算力和汽车电子等高附加值领域业务快速增长,带动PCB业务营收同比增长并推动销售毛利率上升7.61个百分点,合计贡献业务毛利增量20,700.45万元。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发力高附加值领域,紧抓服务器及数据通讯与汽车电子结构性增长机会

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全球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进入高景气周期,服务器、加速卡、光模块及高速交换机等下游需求持续攀升,PCB作为下游配套领域,高多层板、高阶HDI、封装基板等高端产品的增长尤为突出。公司精准把握行业结构性机会,实现核心业务的快速增长。

1、AI服务器与数据通信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深度聚焦AI算力PCB细分赛道,精准对接市场需求,订单规模实现显著增长。数据通信领域,服务器、交换机、加速卡及电源板等核心客户订单大幅提升,梅州老基地产能利用率保持高位运行。为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加快推进创芯智造园产能爬坡,创芯智造园已顺利通过核心客户审核认证并开始承接新增订单,后续将逐步释放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供货能力与市场响应速度。

光模块业务成为公司增长的核心亮点。公司充分发挥江苏博敏 HDI 产能与梅州基地高多层板产能的协同优势,已成功导入光模块头部厂商供应链体系。目前已实现 400G、800G 光模块 PCB 批量供货,同时积极推动 1.6T 光模块 PCB 量产工作,成长确定性明确。受益于光模块业务的快速增长,子公司江苏博敏报告期内业务毛利水平提升,实现扭亏为盈。伴随客户合作深度的不断加大及需求的持续放量,公司将适时扩充光模块 PCB 专用产能,保障核心客户交付需求。

2、汽车电子领域

公司拥有丰富的汽车电子PCB产品线,生产的车用PCB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可靠,依托丰富的产品线,目前已跟多家造车新势力、海外车企和汽车供应链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按既定的订单生产交付。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智能出行方向的增长机遇,客户拓展工作符合预期,新开发了包括佛吉亚在内的全球头部厂商、国内激光雷达头部企业、国内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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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盘域、智能座舱等客户,为未来汽车电子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在不断加深战略合作伙伴的合作深度和广度,提升既有客户的市场份额。

(二)构建“PCB+陶瓷衬板”独特技术优势,推动PCB埋嵌类创新产品的应用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围绕高频高速、高密度集成、新材料应用三大技术方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PCB高阶HDI、≥68层超高层板量产、UHDI、多层PTFE-FPC、AMB+FPC、Coreless&ETS工艺及mSAP先进工艺等关键技术领域保持技术优势或取得关键突破,进一步筑牢技术壁垒。梅州基地通过持续技改优化瓶颈工序产能与工艺能力,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交付能力与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报告期内保持了较高的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敏报告期内持续推动成本管控、调整产品结构、提产增效,报告期内实现扭亏为盈。

“PCB+陶瓷衬板”和“AMB+FPC”一体化技术是公司持续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关键支撑。子公司深圳博敏是少数同时具备AMB/DPC陶瓷衬板全工艺量产能力的本土供应商,已形成覆盖氮化硅、氮化铝、氧化铝等材料体系及AMB、DBC、DPC等工艺的完整产品矩阵。目前公司已为汽车电子与激光雷达客户批量供应陶瓷衬板,相关产品已配套多款量产车型,充分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与智能驾驶渗透率提升带来的增量需求。同时,随着光模块向800G/1.6T高速演进,光器件功耗激增对温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司高性能陶瓷衬板已成功导入国内头部MicroTEC(微型热电制冷器)厂商并实现批量供货,市场空间持续扩大。

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同时掌握PCB埋嵌平台工艺与陶瓷基板技术的企业,牵头制定并发布了国内首部《埋置或嵌入铜块印制电路板规范》团体标准,填补了国内该领域技术标准空白。随着电动汽车与数据中心对功率密度、散热能力及可靠性要求的不断提升,PCB埋嵌技术的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在汽车电子领域,PCB埋嵌功率芯片技术可显著降低信号寄生杂感、提升电流转换效率,从而延长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报告期内,公司已与多家汽车电子客户开展技术对接,PCB埋嵌功率芯片产品已进入送样验证阶段。在AI算力领域,随着算力芯片功率不断提升,传统PCB已难以满足散热与热膨胀系数匹配要求;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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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实现PCB埋嵌氮化硅陶瓷基板在矿机类加速卡客户的打样验证,该技术可有效解决高功率芯片的散热难题,未来应用前景广阔。

(三)持续深耕特色品业务,打造一站式服务能力

公司子公司深圳博敏多年来深耕特色品领域,技术能力位于行业前列,拥有多项知识产权及成果鉴定,凭借其在高品质、高精密PCB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获得特色品资质方面的认证。从开始的PCB定制,逐渐发展到具备为特色品客户提供PCBA电装、模组模块组装,包括半导体元器件OEM的一站式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和品质上获得国内各大特色品客户的广泛认可并与特色品领域的十大集团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特色品业务订单规模持续增长。展望未来,公司特色品将深耕电科系客户,目前深圳博敏已获得Nadcap资质,将继续推动其他相关资质申请,并积极拓展航空航天类客户。

(四)募投项目稳步推进,高多层和HDI等高端PCB产能有望补强

报告期内,公司创芯智造园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鉴于该项目规划的智能化程度较高,主要生产设备均为非标定制,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同时考虑到公司现有的产能需求情况、新项目订单导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等。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分阶段达成产能升级式扩容目标,确保新增产能能够精准匹配未来的市场需求,创芯智造园(一期)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创芯智造园的首座智能制造工厂已陆续投产,该工厂主要生产当前细分领域中增速最快的高多层和高可靠性HDI等高阶PCB产品,下游应用深度锚定人工智能、高速通讯、智能汽车等领域,具备52层、厚径比30:1通孔能力及7阶HDI生产能力,高阶产品产出能力36万平方米/年,助力公司逐步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为公司持续提升高阶产品结构性需求提供产能支持,进而提升高附加值产品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下游高端市场的需求。

三、董事会召开和董事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序号 会议层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5年1月17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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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5年1月24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5年3月18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共3个议案。
4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5年4月24日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报酬、确认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共18个议案。
5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5年6月13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6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5年8月21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共2个议案。
7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5年10月23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年11月6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修订及制定公司其他治理制度、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共9个议案。
9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11月25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二)董事履职情况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徐缓 9 9 2 0 0 2
谢小梅 9 9 0 0 0 2
刘远程 9 9 0 0 0 2
苏武俊 9 9 8 0 0 2
徐驰 9 9 9 0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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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铁城 1 1 0 0 0 0
韩志伟
(离任) 8 8 0 0 0 2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9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9

注:(1)韩志伟先生于2025年11月25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因此其2025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为8次,应出席的股东会为2次;
(2)曾铁城先生于2025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因此其2025年度应参加的董事会为1次,应出席的股东会为0次。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召开次数 现场召开 通讯召开 召开次数 现场召开 通讯召开 召开次数 现场召开 通讯召开 召开次数 现场召开 通讯召开
苏武俊 / / / 7 0 7 2 0 2 2 0 2
徐驰 / / / 7 0 7 2 0 2 2 0 2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信息披露体系,持续密切关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资本市场政策的动态调整,严格恪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严格把控信息披露各环节质量,筑牢信息合规防线,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度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01份,不存在未按时提交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的情况,通过临时公告与定期报告及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报告公司财务及经营信息,切实保障投资者公开、公平地获取更多公司经营信息。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股东会、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样化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2025年公司先后举办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广东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2025年第三季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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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说明会。2025年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关注的152个问题,回复率达 100%。

六、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并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原非独立董事韩志伟先生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选举曾铁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姓名
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徐缓 谢小梅、刘远程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苏武俊 徐驰、曾铁城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苏武俊 徐驰、刘远程
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徐驰 苏武俊、徐缓

七、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材料,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审慎审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严格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流程规范运行,保障信息披露工作合法合规;切实深入公司开展实地考察与调研,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监督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执行,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专项报告,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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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募集资金净额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5年使用金额 理财产品本金未到期金额 期末余额
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金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47,348.60 3,469.64 109,460.69 24,937.96 0 0 16,000.00 419.59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其他治理文件,建立完善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来,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并规范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力度,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稳健发展。

十、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十一、董事会2026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公司治理、保障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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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与制度体系,加强内控执行的监督与检查,及时排查并整改内控缺陷,强化内控与业务、风控的深度融合,筑牢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根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商誉减值测试等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水平,从源头上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锚定战略目标,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深耕主业,强化战略落地执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完善产品布局。加速推进重点产能扩建,确保项目按计划节点投产达效,提升产能规模与运营效率。同时深化精益运营管理,以降本增效为核心,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强采购、生产、库存全流程管控,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从而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投资者关系,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提升投资者沟通质量,构建多元化、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上证e互动、实地调研等多种渠道,坦诚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全面传递公司战略规划、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及风险挑战,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持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认可度与公信力。

(四)强化履职能力,夯实发展保障。

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持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履职培训,增强董事会凝聚力与战斗力;加强与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同,形成“决策、监督、执行”高效联动的治理合力,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特此报告。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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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23亿元新增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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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预计有效期 是否关联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公司 深圳博敏 97.1912 77.43% 10,452.96 49,000 11.36%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
公司 江苏博敏 100 67.09% 124,199.54 120,000 27.81%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
公司 君天恒讯 100 14.39% 2,600.00 61,000 14.14%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内

注 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 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

注 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 3:上述额度为公司 2026 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5 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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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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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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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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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领取的薪酬情况、薪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之“(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及“(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予以确认,并拟定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的董事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每人1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即每季度3万元/人(含税)。

(2)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

①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②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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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③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发放办法

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董事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以年度确定的薪酬方案为基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董事的年度绩效考核。

4、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2)上述薪酬方案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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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博敏电子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建立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5,659,582.50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总股本630,398,0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03,980.0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95.35%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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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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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要求,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中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使其折旧年限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公司拟对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原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上述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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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一照多址”业务,拟新增“一照多址”地址“梅州市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博敏路3号博敏电子创芯智造园”,即公司住所拟由“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变更为“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一照多址企业)”(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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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事项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标准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

①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②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③ 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发放办法

公司应当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以年度确定的薪酬方案为基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度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

4、其他规定

(1)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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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2)上述薪酬方案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