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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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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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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证券代码:603936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根据《博敏电子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3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13 日,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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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 何异议。

3、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过程中,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 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 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信息泄露,公司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获利的情形。

4、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议案。

5、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公司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二、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或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上述 3 人共计 12 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172 人调整 为 169 人,并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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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及财务顾问的结论意见

(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 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 《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博敏电子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2026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 的调整及首次授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和《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 《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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