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omi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Aug 1, 2019

57911_rns_2019-08-01_f42a185b-db45-4b62-b544-7136a39e5e7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6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 提下,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19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21 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3.1 亿元,公 司接受深圳博敏的担保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上述额度可视需要进行互相调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披 露的公司《关于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9-026)》和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7)》。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深圳博敏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深圳 博敏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龙王庙工业区 21 栋、22 栋 法定代表人:谢小梅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计 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的设 计、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印制电路板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服务; 印制电路板元器件的贴装、封装、购销、服务;电子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电子部件及 整机的制造(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及 禁止项目)。

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 38,899.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24,216.16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6,893.56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3,631.01 万元,净资产为 14,683.82 万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50,835.29 万元,净利 润为 1,687.1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 42,603.98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827.5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7,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7,254.68 万元,净资产为 14,776.45 万元,2019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1,264.81 万元, 净利润为 92.6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 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 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是为满足深圳博敏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 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博敏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70,185.12 万元 (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其 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83%;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40,9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