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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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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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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13〕3 号)等规范 性文件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 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 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本次交易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00%股权。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密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多层(含 HDI)和单/双面印制电路板,依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上市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 PCBA 相关核心电子元器件的失效性分析、定制开发和 销售,并提供相关品质监控、工艺指导、过程管理和危机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技术 支持和售后服务。依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公司亦 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公司及标的公司均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 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 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 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 否构成借壳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均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同行业并购。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缓、谢小梅夫妇持有博敏电子 79,103,000 股股份,占博敏电子股本总额的 47.27%。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 套融资影响),徐缓、谢小梅夫妇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37.37%,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属于 《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情形。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博敏电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