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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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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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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7-00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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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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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 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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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短期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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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使 用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双方均为独立主体,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徐缓先生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 办理实施。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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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及券商等金融机构,或 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委托理财均由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关理财产品合同或协议书。 (一)基本说明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
(二)产品说明
公司拟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短、风险低,对公司未来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购买上 述理财产品均无须提供履约担保,且购买的均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能保证本金 的收回,风险程度低。同时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自有资金投资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委托理财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余额为0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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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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