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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n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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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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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 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提名徐缓、谢小梅、刘燕平、谢建中、刘远程、袁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相关人员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具备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推选职务的职责要 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提名张荣武、洪芳、崔荣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相关人员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具备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推选职务的职责要 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
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规定,具有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 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 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方案,对于兼任公司工作职务的董事,其报酬 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职务的董事不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 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每人 10 万元/年(含税)。独立董 事津贴系独立董事良好履行其职责的必要保障,并有利于增强独立董事的工作积 极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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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驰 张荣武 洪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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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