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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Feb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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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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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8-002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 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当前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因业务繁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合作关系。为了保证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请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审计工 作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标的资产的审计等 工作,相应的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工作也将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为便于 工作衔接并提高总体工作效率,经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双方友好协商,决定 变更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提议,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 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先沟通,征得 了其理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18 年 2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18-00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