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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7
Nov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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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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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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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936 公司简称:博敏电子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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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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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博敏电子”)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 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现场参会股东请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提前抵达大会指定地点并凭股东账户卡 和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待核准股东身份后方可进入会场。
四、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会务工作。
五、股东大会只接受具有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提问,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 言,应在出席会议登记日向公司提前登记。股东的发言应围绕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简 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 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 表决。股东在现场投票表决时,表示同意的,在对应的方格内打个“√”;表示反对 的,在对应的方格内画上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 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上传的现 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七、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
八、会议期间请各位股东和来宾保持会场安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同时请自 觉维护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严禁拍照或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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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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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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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下午 2 点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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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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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 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博敏电子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徐缓先生
五、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议程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和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名册,对出席会议股东的股东资格 进行验证。
(二)与会人员签到。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董事长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出席会 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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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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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长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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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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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东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填写表决票,股东发言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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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计票人、监票人统计并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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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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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律师发表见证意见,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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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与会董事及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或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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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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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升团队凝聚力,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拟向 1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7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7)。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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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能够顺利实施,公司对激励对 象的考核制定了《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 年 11 月 4 日披露的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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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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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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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行 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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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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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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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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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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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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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 的行权资格,取消及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回购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根据相关条件变化程度,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计划的 继续执行、修订、中止或终止,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
(3)公司发生其他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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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如《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 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1、为保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 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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