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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4

Ap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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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4-02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716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95,859,47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4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16 名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 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 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公告。

17、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 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已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了审议程序的调整、回购及注销相关事 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 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 售期已满,解除限售的比例为 33%,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具体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未满足上述第(1)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足上述第(2)条规定的,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时市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公司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增长30%(即不低于2.81%);2.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3.2023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4.以2019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1.剔除股票增发因素,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为11.40%,较2019年增长429%;2.2023年毛利率为12.55%,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1.74%;
低于15%; 3.2023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
5.以2019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有率排名第一;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4.2023年AM-OLED产品营业收
6.2023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0,000件。 入355亿元,2019-2023年复合
注: 增长率为48%;
1.计算ROE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5.2023年智慧系统创新业务营
2.市占率按照LCD与OLED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 业收入7.5亿元,2019-2023年
比重计算。 复合增长率为22%;
3.创新业务专利包括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能与 6.2023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
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 14,860件。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A或B级, 71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评
则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价结果满足解除限售的考核条
4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 件,其中,708名激励对象的考
度5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 核结果为S、A或B,8名激励对
级,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象考核的结果为C。
规定,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1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共计95,859,47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546%;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 ----------------------- --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份额(股) 已解除限售的数量(股)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1 陈炎顺 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 1 2,000,000 680,000 660,000 660,000
2 高文宝 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1 1,500,000 510,000 495,000 495,000
3 刘晓东 执行委员会委员 1 1,800,000 612,000 594,000 594,000
4 孙芸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1 1,500,000 510,000 495,000 495,000
5 冯强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1 750,000 255,000 247,500 247,500
6 王锡平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1 750,000 255,000 247,500 247,500
7 冯莉琼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 1 1,000,000 340,000 330,000 330,000
8 张羽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1 634,000 215,560 209,220 209,220
9 杨晓萍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1 634,000 215,560 209,220 209,220
10 岳占秋 高级副总裁、首席审计官 1 634,000 215,560 209,220 209,220
11 刘洪峰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 750,000 255,000 247,500 247,500
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VP级) 68 42,005,000 14,281,700 13,861,650 13,861,650
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总监级及以上、高级专家) 148 66,727,800 22,552,353 21,903,239 22,020,174
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助理总监、副总监、专家) 489 171,177,600 57,698,289 56,150,426 56,488,608
合计 716 291,862,400 98,596,022 95,859,475 96,314,592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售股份解锁后,其所持股份锁定及买卖股份行为应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959,227 0.53% -95,859,475 103,099,752 0.27%
高管锁定股 4,237,381 0.01% 0 4,237,381 0.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4,721,846 0.52% -95,859,475 98,862,371 0.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53,569,968 99.47% 95,859,475 37,549,429,443 99.73%
其中:A股 36,760,685,841 97.63% 95,859,475 36,856,545,316 97.89%
B股 692,884,127 1.84% 0 692,884,127 1.84%
股份总数 37,652,529,195 100.00% 0 37,652,529,195 100.00%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完成后结果为 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 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