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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Nov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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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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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9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9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 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 10:00
-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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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1 年 12 月 3 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 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格兰云天国际酒店(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 术开发区荣华南路 15 号中航技广场 10 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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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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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且议案 1 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应 选非独立董事共计 2 名。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3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如下: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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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9:30 15:00
-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政编码:1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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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定传真:010 6436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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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 附件。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 联系电话:010 64318888 转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需符合北京市疫情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 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 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出示有效健康码、体温检测 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议现场,请服从现场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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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安排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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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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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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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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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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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意见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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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2。 (应选人数为2 位)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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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9:15, 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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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B 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1 年 月 日至2021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 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意见说明 议 案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获得表决权数 (合计可使用表决权数为:持股数×2) 1.01 选举王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一、提案 1.00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分别为其于股权登记日 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2 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 权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 投出表决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 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 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 托人行使投票权。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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