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Jul 1, 2015
53782_rns_2015-07-01_1eda8bdd-d561-432b-b972-0cea2e6291f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000725 | 证券简称:京东方 | A | 公告编号:2015-046 |
|---|---|---|---|
| 证券代码:200725 | 证券简称:京东方 | B | 公告编号:2015-046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 公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2)。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 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特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上午 10 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5 日下午 3:00 至 2015 年 7 月 6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7 月 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王化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3.2、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4、关于投资建设福州第 8.5 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的议案;
5、关于收购明德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 案。
以上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其中,议案 3 需以累积投票方 式表决。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7 月 2、3 日, 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邮政编码:100015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相关事 宜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25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 -3:00。
4、在投票当日,"东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 元代 表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见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 | 对应申报价格 |
|---|---|---|
| 总议案 | 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 | 元100.00 |
| 1 | 关于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元1.00 |
| 2 | 关于选举王化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元2.00 |
| 3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累计投票表决 |
| 3.1 | 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 3.01 |
| 3.2 | 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 3.02 |
| 4 | 关于投资建设福州第8.5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元4.00 |
| 5 | 关于收购明德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 元5.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 选人的选举票数,具体如下: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候选人陈鸣投X1票 | X1股 |
| 对候选人史红投X2票 | X2股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
说明: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 1 名或者多名候选 人,但投给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总数。
举例:如在选举中,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 1,000 股,则其有 2,000 (1,000 股 ×2 名候选人)张选举票数,该选举票数可任意组合投给各候选人(累积投票不超过 2,000
票),否则视为废票。
假定投给第 1 位候选人 1,000 票,投票委托如下:
第一步:输入买入指令;
第二步:输入投票代码 360725;
第三步:输入委托价格 3.01 元(议案 3.01 代表的第 1 位候选人);
第四步:输入委托数量 1,000 股;
第五步:确认投票完成。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5 日下午 3: 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6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 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 转
指定传真:010-64366264
联系人:张斌、柴承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 股 B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表 决议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意见说明 | |
|---|---|---|---|---|---|
| 1、关于选举张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关于选举王化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获得表决权数(本议案合计可使用表决权数为:持股数×2) | ||||
| 3.1、监事候选人陈鸣先生; | |||||
| 3.2、监事候选人史红女士; | |||||
| 4、关于投资建设福州第 8.5 代新型半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 |||||
| 5、关于收购明德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增加其注册资本的议案; |
注:一、议案 3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监事人数(2 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 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 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 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除议案 3 之外的其他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 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