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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ug 30, 2021

53782_rns_2021-08-30_4b32efa1-2f49-4cdb-b1a9-1282f1fd17bc.PDF

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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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 年8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 年上半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意见

1、经认真核查公司2021 年上半年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均为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反担
担保
担保额度相 保情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 担保类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担保期 关联方
金额 (如 行完毕
日期 (如 担保
有)
有)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反担
担保
担保额度相 保情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 担保类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担保期 关联方
金额 (如 行完毕
日期 (如 担保
有)
有)

1

2017年3月
鄂尔多斯市源
2016年11
2017年03

连带责
17日至
盛光电有限责 543,671 155,455
月30日
月15日

任担保
2027年3月
任公司
17日
成都京东方光 2017年9月
2017年04
2017年08

连带责
电科技有限公 2,228,018 2,071,497 6日至2029
月24日
月30日

任担保
年9月6日
成都京东方光 保函开立日
2017年04
2017年07

连带责
电科技有限公 450,000 91,850 起至2027
月24日
月31日

任担保
年5月25日
2014年11
重庆京东方光
2014年07
2014年09

连带责
月5日至
电科技有限公 1,376,225 127,371
月28日
月29日

任担保
2024年11
月5日
被担
保方
合肥京东方显 已向 2017年9月
2016年11
2017年08

连带责
示技术有限公 1,620,572 1,234,084 担保 7日至2027
月30日
月30日

任担保
方提 年9月7日
供反
担保
2016年12
福州京东方光
2015年12
2016年11

连带责
月19日至
电科技有限公 1,295,698 639,839
月09日
月08日

任担保
2026年12
月19日
福州京东方光 保函开立日
2015年12
2016年11

连带责
电科技有限公 300,000 48,000 起至2025
月09日
月08日

任担保
年9月24日
被担
保方
2018年9月
绵阳京东方光 已向
2018年05
2018年09

连带责
26日至
电科技有限公 2,064,573 1,885,662 担保
月18日
月18日

任担保
2031年9月
方提
26日
供反
担保
被担
保方
绵阳京东方光 已向 保函开立日
2018年05
2018年06

连带责
电科技有限公 460,000 137,000 担保 起至2027
月18日
月22日

任担保
方提 年11月6日
供反
担保
重庆京东方显 2020年04
2020年12

连带责
被担 2020年12
1,975,927 759,829
示技术有限公 月27日
月29日

任担保
保方 月31日至

2

已向 2033年12
担保 月31日
方提
供反
担保
被担
保方
2019年8月
武汉京东方光 已向
2019年03
2019年08

连带责
23日至
电科技有限公 1,952,865 861,810 担保
月25日
月16日

任担保
2032年8月
方提
23日
供反
担保
被担
保方
2021年05
南京京东方光 已向
2020年09
2021年05

连带责
月12日至
电科技有限公 180,000 135,000 担保
月23日
月12日

任担保
2027年05
方提
月31日
供反
担保
被担
保方
2021年05
南京京东方光 已向
2020年09
2021年05

连带责
月12日至
电科技有限公 120,000 120,000 担保
月23日
月12日

任担保
2026年06
方提
月06日
供反
担保
被担
保方
2020年6月
已向
成都京东方医 2020年04
2020年06

连带责
15日至
240,000 115,309 担保
院有限公司 月27日
月15日

任担保
2042年6月
方提
30日
供反
担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
0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1,235,976
保额度合计(B1)
计(B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
14,807,549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8,382,705
司担保额度合计(B3)
(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 反担
担保额度相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 担保类 保情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担保期 关联方
金额 (如 行完毕
日期 担保
有) (如

3

有)
2017年12
苏州光泰太阳

2017年12

连带责
月20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5,450 3,773

月20日

任担保
2029年4月
6日
2017年6月
河北寰达贸易
2017年05

连带责
15日至
14,600 9,197
有限责任公司
月24日

任担保
2031年3月
16日
2020年9月
黄冈阳源光伏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3,800 3,766
发电有限公司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20年9月
寿光耀光新能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3,600 3,568
源有限公司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20年9月
苏州工业园区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台京光伏有限 2,800 2,775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公司
30日
2020年9月
丽水晴魅太阳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3,300 3,137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20年9月
金华晴宏太阳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1,700 1,616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20年9月
金华晴辉太阳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1,100 1,046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20年9月
合肥禾旭科技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400 396
有限公司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20年9月
合肥辰能科技
2020年09

连带责
30日至
800 793
有限公司
月30日

任担保
2034年9月
30日
2017年12
合肥融科新能
2017年12

连带责
1,400 1,175 月18日至
源有限公司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4

月18日
2017年12
合肥天驰新能
2017年12

连带责
月18日至
1,100 920
源有限公司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18日
2017年12
金华晴昊太阳

2017年12

连带责
月18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890 717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18日
2017年12
东阳向晴太阳

2017年12

连带责
月18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3,476 2,378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18日
2017年12
武义晴悦太阳

2017年12

连带责
月18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960 657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18日
2017年12
龙游晴游太阳

2017年12

连带责
月18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2,210 1,801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18日
2017年12
衢州晴帆太阳

2017年12

连带责
月18日至
能科技有限公 1,855 1,269

月18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18日
2017年12
安徽京东方能

2017年12

连带责
月27日至
源投资有限公 13,575 10,945

月27日

任担保
2032年12
月27日
2020年12
宁波泰杭电力
2020年12

连带责
月3日至
300 291
科技有限公司
月03日

任担保
2034年12
月3日
2020年12
宁波国吉能源
2020年12

连带责
月3日至
1,800 1,746
有限公司
月03日

任担保
2034年12
月3日
2020年12
安吉弘扬太阳

2020年12

连带责
月3日至
能发电有限公 2,500 2,425

月03日

任担保
2034年12
月3日
平阳科恩太阳 2020年12

2020年12

连带责
能发电有限公 1,600 1,552 月3日至

月03日

任担保
2034年12

5

月3日
2020年12
温州东泽光伏
2020年12

连带责
月3日至
1,400 1,358
发电有限公司
月03日

任担保
2034年12
月3日
2020年12
温州埃菲生投

2020年12

连带责
月3日至
资管理有限公 700 679

月03日

任担保
2034年12
月3日
2017年10
北京京东方能

2017年10
收费 月24日至
源科技有限公 12,800 12,505
质押

月23日
2032年10
月23日
2018年9月
北京京东方能

2018年08
收费 26日至
源科技有限公 20,560 16,400
质押

月15日
2032年12
月21日
2017年12
北京京东方能

2017年11
收费 月1日至
源科技有限公 25,418 22,318
质押

月28日
2032年12
月1日
2018年1月
红安县恒创新

2018年01

连带责
31日至
能源科技有限 6,892 5,521

月31日

任担保
2033年1月
公司
31日
2018年4月
安徽京东方能

2018年04

连带责
25日至
源投资有限公 2,060 1,742

月25日

任担保
2033年4月
25日
2018年4月
淮滨县俊龙新

2018年04

连带责
25日至
能源科技有限 8,459 7,152

月25日

任担保
2033年4月
公司
25日
2018年12
绍兴光年新能

2018年12

连带责
月13日至
源科技有限公 16,000 15,078

月13日

任担保
2033年12
月12日
2018年12
绍兴旭晖新能

2018年12

连带责
月13日至
源科技有限公 4,500 4,241

月13日

任担保
2033年12
月12日
2018年4月
合肥京东方医 2018年04
2018年04

连带责
130,000 110,500 27日至
院有限公司 月27日
月27日

任担保
2036年4月

6

27日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
0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1,411
保额度合计(C1)
计(C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
298,005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253,435
司担保额度合计(C3)
(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
0
发生额合计
-1,234,565
计(A1+B1+C1)
(A2+B2+C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
15,105,554
余额合计
8,636,140
度合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
77.15%
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
0
(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46,583
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3,038,84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3,038,841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
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
(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规 范及完善的内部决策与风险控制流程,在审议担保事项时均充分揭示 了担保存在的风险并进行了有效防控,公司担保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 合理利用的需要。报告期末,公司担保的实际担保总额严格控制在已 审批的担保额度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形,也无为控股股东及公 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 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等的意见

1、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回购注 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3,029,300 股,注销其已 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15,978,700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股权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2、经核查,由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 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 34,770,212,6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故 公司 2020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5.33 元/份,公司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62 元/股。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调整以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根据《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 2020 年股票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

8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 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 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 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8 月 27 日为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00,000 股股票期权。

4、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及北京市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调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 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回 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 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及股东权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9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 亿元,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股份回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理由,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升,不会对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议案》。

四、《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7 号),核 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6,959,679,752 股新股。在募集资 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 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934),确 认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6,023,066,000.00 元。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6,023,066,000.00 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10

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提交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公正,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023,066,000.00 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关于投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其中 公司独立董事李轩先生在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司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则,此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推动公司与上游芯片设计 厂商及晶圆制造厂形成产业协同,确保芯片产能,保证公司关键材料 供应链安全。同时,本次交易将促进公司与生态链伙伴建立稳定的战 略合作关系,推动国产化进程,保持公司在显示领域的优势地位。

本次交易已经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且评估结果已经北京电控备案 审核无异议。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拟投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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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