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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5
Apr 2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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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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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票代码: | 000725 | 200725 | ||
|---|---|---|---|---|
| 股票简称: | 京东方A | 京东方B |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 5 楼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四月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京东方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 目 | 录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 |
|---|---|
| 目录3 | |
| 释义4 | |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 |
| 第二节持股目的8 | |
|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9 | |
|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10 | |
|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1 | |
| 第六节备查文件12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14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大华 | 指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本报告书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京东方/上市公司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 |||
| 01:419 | ||||
| 法定代表人 | 杨秀丽 |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30000万元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301501140398 |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4030071788478X | |||
| 经营期限 | 自二0一一年一月七日至永续经营 | |||
| 1、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0.70% | ||||
|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 2、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30% | |||
| 3、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5楼 | |||
| 联系人 | 支琼 | |||
| 联系电话 | 0755-22625535 | |||
|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 ||||
| 经营范围 | 可的其他业务。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职务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
|---|---|---|---|---|---|---|
| 杨秀丽 | 女 | 中国 | 上海 | 董事长 | / | / |
| 姚波 | 男 | 中国香 | 深圳 | 董事 | 香港 | 平安保险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港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执行官兼集团总精算师 | |||||
|---|---|---|---|---|---|---|
| 陈敬达 | 男 | 中国香港 | 香港 | 董事 | 香港 |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 张文杰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董事 | 新加坡 |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首席执行长,新加坡投资管理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
| 郑强 | 男 | 中国 | 深圳 | 董事 | / | 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薪酬规划部高级经理 |
| 王世荣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董事 | 新加坡 |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环球金融与投资管理业务高级执行副总裁 |
| 曹勇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独立董事 | 新加坡 | 南京大学特聘教授;瑞丰生物科技(新加坡上市企业)独立董事 |
| 刘茂山 | 男 | 中国 | 天津 | 独立董事 | / | 南开大学前教授 |
| 郑学定 | 男 | 中国 | 深圳 | 独立董事 | / | 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
| 黄士林 | 男 | 中国 | 深圳 | 独立董事 | /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 张云平 | 男 | 中国 | 深圳 | 监事会主席 | / |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
| 林卸伟 | 男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监事 | 新加坡 |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运营官 |
| 毛晴峰 | 男 | 中国 | 深圳 | 监事 | / | / |
| 郭晶 | 女 | 中国 | 深圳 | 监事 | / | / |
| 罗春风 | 男 | 中国 | 深圳 | 总经理/董事 | / |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
| 林婉文 | 女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副总经理 | 新加坡 | / |
| 肖宇鹏 | 男 | 中国 | 深圳 | 督察长 | / |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无。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31号资产管理合同》、《平 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34号资产管理合同》减持京东方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是 基于投资人需求进行相关操作。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京东 方股份的可能。
若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4 年,京东方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平安大华获配 2,857,142,856 股,占 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8.10%。
2015 年 4 月 15 日,平安大华持有的京东方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平安 大华开始减持京东方股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安大华减持后仍持有京东方股票 1,762,151,451 股, 减持后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4.99%。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7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平安大华平安 金橙财富 31 号资产管理合同》、《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 34 号资产管理合同》,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京东方股票 1,094,991,405 股,占京东方股份 总数的 3.10%,均价 4.539 元/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东方 1,762,151,451 股股份,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4.99%。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一)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无。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京东方未来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5 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 17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京东方股票 1,094,991,405 股,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3.10%,均价 4.539 元/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发行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杨秀丽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 号 |
| 股票简称 | 京东方A | 股票代码 | 00072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01:419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其他□□□ | 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京东方A持股数量:2,857,142,856 股持股比例:8.1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京东方A变动数量:1,094,991,405 股变动比例:3.1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内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签署日期: 201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