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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Apr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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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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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京东方 A 京东方 B 股票代码: 000725 2007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 6 号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一致行动人: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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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京 东方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615号)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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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四节 资金来源........................................................................................................ 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15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9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21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2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2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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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电控 | 指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本报告书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书 |
| 京东方/上市公司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国管中心拟于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其所持京东 方股份的70%交由北京电控管理 |
| 京东方显示 | 指 |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 国管中心 | 指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 北京市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毕马威华振 | 指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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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法定代表人 王岩 注册资本 130,737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05099671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5633647998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633647998 经营期限 1997年4月8日—2017年4月7日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国管中心持有北京电控100%的股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6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穆成源
010-84543643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授权内的国 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 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 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 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 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 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二)一致行动人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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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定代表人 王东升 注册资本 68,098.2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410248423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5101101249 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101101249 经营期限 200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0日 北京电控持有京东方投资66.25%的股权,王东升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等20名自然人股东持有京东方投资33.75%的股 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联系人 王晓宁 联系电话 010-64372430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电子产品、电子原材料及零 部件。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电子产品、电子原材 经营范围 料及零件;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
京东方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北京电控。
国管中心现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100%股权。国管中心的组建是北京市人民 政府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北京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 的延伸。国管中心代表北京市国资委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但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出资人职责仍由北京市国资委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属于国家控股的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关系控制图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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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0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6.25%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 5 年之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
| 王岩 | 无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 王东升 | 无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 赵炳弟 | 无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 江玉崑 | 无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 缪国平 | 无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 谢志华 | 无 | 男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京东方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住地 |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 ||
|---|---|---|---|---|---|---|---|---|
| 王东升 | 无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袁汉元 | 无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梁新清 | 无 | 男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张劲松 | 无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穆成源 | 无 | 男 | 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
| 7 |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 69.99%的股份。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京东方投资未有其他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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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二节 权益变动决定及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国管中心看好京东方所属的平板显示器件行业以及上市公司自身的发展前 景,为了进一步支持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国管中心以其所持京东方显示 48.92% 的股权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成为京东方的战略投资者,以实现双方 的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通知,国管中心拟于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其所持京东方股 份的 70%交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意管理该等股份,履行对 京东方的股东职责,实现双方的股东利益。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京东方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证券法》、 《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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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3 年 12 月 24 日,京东方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5 号),核准京东方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224 亿股新股。京东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1,768,095,233 股,发行价为 2.10 元/股,其中国管中心以其所持京东方显示 48.92%的股权作价 85.33 亿元认购,共计获配 4,063,333,333 股。
(一)股份增加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未变化,国管中心持 有股份数增加 4,063,333,333 股。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前、股份管理前对京东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 picture [320 x 2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中心
10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66.25%
2.04%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 北京亦庄国际投
有限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6.37%
10.9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62%
其他股东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后、股份管理前对京东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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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icture [457 x 22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持有公司股份
机构名称 占总股本
中心 数量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4,063,333,333 11.51%
100%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484,159,406 4.21%
北京电子控股有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860275,9,30381,,080883 2.44%0.78%
11.51% 限责任公司
66.25%
0.78%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 北京亦庄国际投
有限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2.4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1%
81.06%
其他股东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表决权增加情况
2013 年 8 月 1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管中心签署了《股份管理协议》, 协议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国管中心将其所认购的京东方股份的 70%以及前述 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的股份交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信 息披露义务人取得该等股份附带的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信息披露 义务人行使股份管理权利时,应与其所持京东方股份之相关权利行使保持一致。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实际支配表决权的京东方股份数量增 加 2,844,333,33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京东方 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15.49%。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前、股份管理后持有京东方表决权的情况如 下: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 picture [325 x 26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中心
10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2.04% 66.25%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 北京亦庄国际投
有限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17.34%
0.00%
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8 0.62%
其他股东
----- End of picture text -----
注:京东方 2010 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亦庄投资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交由 京东方投资管理,京东方投资取得该等股份附带的除处分(含转让、赠与、质押等)及收益 权(含收益分配请求权及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以外的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章程规定的其他股 东权利。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及实施股份管理后可支配表决权的京东方股 份的情况如下:
==> picture [458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 机构名称 可支配表决权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中心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1,219,000,000 3.45%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 0.00%
100%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45,140,486 6.65%
北京电子控股有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119,637,216 8.84%
3.45% 限责任公司
66.25%
8.84%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 北京亦庄国际投
有限公司 资发展有限公司
6.6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
81.06%
其他股东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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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京东方投资直接持有京东方 860,981,080 股股份,占 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6.37%,可实际支配表决权股份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17.34%。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京东方 275,303,883 股股份,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2.0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京东方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2,620,444,369 股,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19.38%。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国管中心持有京东方 4,063,333,333 股,根据信息披露 义务人与国管中心签署的《股份管理协议》,国管中心将其所认购股份中的 2,844,333,333 股交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该等股份附带的 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京东方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5,464,777,702 股,占京东方发行后 股份总数的 15.49%。
三、股份管理委托人的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抚生 注册资本 3,500,000万元 公司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 公司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1550542 税务登记证号码 110104683551038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国管中心100%股权 成立时间 2008年12月30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8层805 联系人 金伟 - 联系电话 010 66290898 经营范围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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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管中心根据北京市国资委的通知,将其所持京东方股份的 70%交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不涉及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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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没 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没 有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 划,或上市公司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变动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四、章程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章程中不存在阻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条款,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未有修改 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
五、员工聘任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 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分红政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调整上市公司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现行分红政策的计划。
七、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 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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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 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
(一)资产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上市公司对其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 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 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总裁、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均通过合 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财务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 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继续保留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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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资产、人员、场地和 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活动进行干预。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 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存在经常性 和偶发性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披露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尽量避免并规范与上 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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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 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3年 | 2012 年 |
| 金额 | 金额 | |
| 销售商品 | 14,477 | 8,639 |
| 购买商品 | 18 | 135 |
| 提供劳务 | 127 | 1,047 |
| 接受劳务 | 4 | 2 |
| 关联方借款及代垫款项 | - | - |
| 代收代支款项 | - | - |
| 租赁收入 | 22 | - |
| 担保支出 | - | - |
| 其他 | 17 | 10 |
注:2013 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 的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现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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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在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 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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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京东方 股票的情形。
一致行动人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京东方股 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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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情形,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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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
-
明文件;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国管中心签署的《股份管理协议》;
-
4、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京东
-
方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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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岩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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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东升
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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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权益变动报告表
| 权益变动报告表 | 权益变动报告表 | 权益变动报告表 | 权益变动报告表 | 权益变动报告表 | 权益变动报告表 |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 ||||
| 股票简称 | 京东方A | 股票代码 | 00072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是√否□ | ||||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北京电控于京东方拥有的可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增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2,620,444,369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9.38% (其中:直 接持有的股份数量:275,303,883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2.04%;间接持有的股份 数量:860,981,08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6.37%;受托管理的股份数量: 1,484,159,406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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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 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后数量: 5,464,777,702 股,变动后比例: 15.49% (其中: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 275,303,883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0.78% ;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860,981,080 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2.44% ;受托管理的股份数量:4,328,492,739 股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2.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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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内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
是□否□ | 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岩
签署日期: 201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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