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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4

Apr 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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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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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代码: 000725 200725
股票简称: 京东方A 京东方B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层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一四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京东方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615号)核准。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安大华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京东方/上市公司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 平安大华与京东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京东方非公开发行的股股A份,成为京东方股东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人民币元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
法定代表人 杨秀丽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501140398
税务登记证号码 44030071788478X
经营期限 自二0一一年一月七日至永续经营
1、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60.70%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 2、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30%
3、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第八
通讯地址
联系人 支琼
联系电话 0755-22625535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在其他国家居留权情况
杨秀丽 /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李克难 / 总经理 中国 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林婉文 / 副总经理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
罗春风 / 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杨秀丽 / 董事 中国 中国
李克难 / 董事 中国 中国
姚波 / 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陈敬达 / 董事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高鹏 / 董事 中国 中国
王世荣 / 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
张文杰 / 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
刘茂山 /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郑学定 /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黄士林 / 独立董事 中国 中国
曹勇 / 独立董事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获得京东方股份,其目的是进行股权 投资,获取股票增值收益,为公司旗下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创造收益。

二、未来十二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京东 方股份的具体计划。

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3 年 12 月 24 日,京东方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15 号),核准京东方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224 亿股新股。京东方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1,768,095,233.00 股,其中平安大华获配 2,857,142,856 股。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京东方 0 股股份,占京东方 股份总数的 0%,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京东方 2,857,142,856 股股份,占京东方股份总数的 8.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依据《平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 31 号资产管理合同》、《平 安大华平安金橙财富 34 号资产管理合同》认购京东方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1、资产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资产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期限:30 个月

4、投资范围:本计划仅投资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0725)上市 A 股定向增发的股票,以及按照劣后级委托人代表发出的投资指 令投资于现金、银行存款、国债、由资产管理人所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上述投 资对象投资比例为 0—100%。

5、签约时间:2014 年 3 月

三、最近一年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8

无。

(二)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京东方未来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管理计划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京东方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发行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京东 方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秀丽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 号
股票简称 京东方A 股票代码 0007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深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其他□□□ 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857,142,856股持股比例:8.10%实际可支配股份数量:2,857,142,856.股实际可支配股份比例:8.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内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签署日期: 2014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