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ug 27, 2025

53782_rns_2025-08-27_ade1830d-d85c-44ee-8a93-d828158645ce.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20258 月)

(2025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picture [8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司关联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依 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认定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往来,包括经营性资金往来和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 生的资金往来。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 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关联方违反规 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勉尽职,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 来适用本办法。

第 1页 共 4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第二章 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与公司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不得以经营性资金往 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公司关联方 使用:

  • (一) 为公司关联方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

其他支出;

  • (二) 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

  • (三)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公司关

  • 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 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四) 委托公司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 (五) 为公司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 (六) 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

  • 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公司关联方提供资金;

  • (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 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 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 书》明确承诺如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 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 控制的公司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 解除违规担保的除外,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公司董事会应当自 知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由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办理有关当事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第 2页 共 4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第三章资金往来支付程序

第十条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应当以公司实际发生的真实交 易为基础。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应遵循公司内部的决策和报告 程序,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需要进行支付时,该事项发起 部门应将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作为支付依据,根据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履行审批 程序。

第四章资金往来的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相关部门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应按照本办 法要求,防止公司关联方占用与其部门业务相关的资金。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挪用、侵占公司资产的,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 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相关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向深交所报告。

第十五条 因公司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而给公司 造成损失或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 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因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 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在特别处理期 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担保的解 决进展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公司 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 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 3页 共 4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与公司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事项时,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本办法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违反本办法而发生的公司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现象,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除对相关的责任人给 予处分及处罚外,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 4页 共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