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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Apr 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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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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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2011422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京 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执委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休会期间的 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管理、协调及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监控,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是执委会及执委会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其内容适用于全体 执委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及其他执委会会议参加人(包括但不限于执委 会秘书)。

第二章 执行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执委会由执行董事和承担关键性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设执委 会主任1 名,副主任、常务委员、委员若干名。执委会主任原则上由公司法定代 表人担任。

第五条 执委应具备以下资格:

  • (一) 为公司执行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二) 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以及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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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 (三) 具有开拓、创新、进取精神和能力;

  • (四) 有较强的表达力、判断力和决策力;

  • (五) 身体健康,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 第六条 执委由执委会主任提名,并由董事会批准。

  • 第七条 执委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执委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执委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忠实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 执委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执委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呈。

第十条 执委在任职期间,擅自离职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执委 会应当及时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三章 执行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授权执委会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管理和监管职权,执委 会职责主要包括:

  • (一) 公司重大战略、策略的规划,并报经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 (二) 公司重大投资和融资项目的筹划,新事业的规划,并报经董事会决议

后执行;

  • (三) 公司年度事业计划审核,并报经董事会决议后执行;

  • (四) 负责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的监控;

  • (五) 负责公司的组织提升、流程再造;

  • (六) 公司中层以上重要的人事(不含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中层以上管

  • 理人员的目标责任制考核。

  • (七) 董事会授权执委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执行委员会秘书

第十二条 执委会设执委会秘书1-2 人,其产生和罢免由执委会主任提名, 经执委会聘任或解聘。执委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执委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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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执委会秘书对执委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 (一) 筹备执委会会议;

  • (二) 负责执委会会议文件、纪要等送公司机要部门保管;

  • (三) 执委会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

  • (四) 保证执委会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

  • (五) 执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执行委员会会议

第十四条 执委会会议分为主任会议、常务委员会议和执委全体会议。

  • (一)主任会议由执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参加;

  • (二)常务委员会由执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常务委员参加。

  • (三)执委全体会议由所有执委会成员参加。

执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可扩大到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召开执委会会议:

  • (一) 执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

  • (二) 二分之一以上的会议参加人联名提议时;

  • (三) 重大事项拟提交董事会前的预审。

第十六条 执委会会议原则上需于会议召开3 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

全体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如下内容:

  • (一) 会议日期和地点;

  • (二) 会议参会人员;

  • (三) 事由及议题;

  •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第十七条 执委会会议由执委会主任主持召开,执委会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

  • 亲自主持时,可由执委会主任指定副主任或一名执委代其主持召开会议。 第十八条 执委会会议须由执委或参会人员本人参加。

  • 第十九条 执委会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方式。每名参会执委享有一票表

  • 决权。不出席执委会的执委可行使书面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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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执委会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参会执委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 执委会会议应有会议纪要,会后执委会秘书应整理会议纪要, 经参会执委签字确认归档,并根据需要下发。

第二十二条 执委会会议纪要包括如下内容:

  •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 (二) 会议实到执委及参会人员;

  • (三) 说明经会议审议形成的决策信息;

  • (四) 其他应在纪要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执委会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机要部门保存,保存期至 少为10 年。

第二十四条 出席执委会会议的相关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执行委员会报告制度

第二十五条 执委会每季度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重大 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情况等方面。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并保证其真实性。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执委会应在接到董事会通知的5 日内按董 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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