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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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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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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2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2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原因,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 决定注销 84 名激励对象共计 16,801,747 股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2020年8月31日至 2020年9月9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 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司 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 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 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 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 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 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5;《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6)。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 作,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84)。

11、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 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工作。

12、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 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13、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4、2022年10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 作及6,153,7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15、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 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关于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0年12 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 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王志涛等 5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 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15,120,600 股; 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 数为 0.5,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1,681,147 股。公司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注销股票期权 16,801,747 股, 占目前已授予未注销股票期权总量的 2.85%。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 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15,120,600 股股票期权;部分授予对象 因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 期权共 1,681,147 股。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 16,801,747 股。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 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15,120,600 股股票期权;部分授予对象 因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 期权共 1,681,147 股。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共 16,801,747 股。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 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及《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 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