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r 14, 2022

53782_rns_2022-03-14_396a24f2-6d3d-414e-8b57-0932b48e82f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京东方向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显智链基金"或"基金")是 京东方通过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创投")参与 设立的产业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 公司"),普通合伙人为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显智链 管理中心"),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京东方拟通过京东方创投向显智链基金增 资 3.8 亿元。

1、由于显智链基金有限合伙人之一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控产投")的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 相关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 事项时,关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叶枫先生)已回 避表决。

3、本次交易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 5 号 A 区 401

3、成立日期:2008-10-30

4、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朱保成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681951767F

8、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5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3.333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6.6667%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9月30日
总资产 602,417,702.21 615,478,640.69
总负债 1,686,598.58 2,752,384.44
净资产 600,731,103.63 612,726,256.25
项目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1月-9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3,117,185.59 4,067,524.42

注: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电控产投前身为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0 月 30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 万元,系北京电控全资子公司。

2018 年 9 月 10 日,北京电控与京东方、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方华创")和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北京电 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协议规定由四方共同增资,电控产投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3,000.00 万元增加到人民币 60,000.00 万元。2020 年 7 月,北方华创和京 东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北方华创将所持有的电控产投 16.67%的股权以 1 亿元 的价格转让给京东方,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作为北京电控 专业资本运作、股权投资及产业未来布局的重要资本支撑平台,主要业务为投资 及投资管理。

12、经查询,电控产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机构名称: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06-15

3、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 99 号 33 幢 D 栋 2231 号(集中办公区)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王家恒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 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北京益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4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0%

北京亦庄国际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5%

9、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 P1025879。

1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管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 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普通合伙人

1、机构名称: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20-02-28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室(天津信至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754 号)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陈丹萍)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显示、物联网、高新技术 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出资结构:

天津益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10%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5%

天津显智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45%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显智链管理中心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 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有限合伙人之一

1、机构名称:信诺(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 津信诺")

2、成立时间:2020-02-13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室(天津信至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762 号)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洁

7、经营范围: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咨询;市场调研;企业形 象策划(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出资结构:石洁,出资比例 20%;肖亮灿,出资比例 80%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天津信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人之二

1、机构名称:福建蒂摩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蒂摩斯")

2、成立时间:2017-12-26

3、注册地址:福建省平潭县潭城西宝 105B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雨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林雨欣,持股比例 99%;蔡华国,持股比例 1%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蒂摩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 式持有公司股份。

(五)有限合伙人之三

、机构名称:天津新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新 星")

、成立时间:2020-03-04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室(天津信至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767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子龙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 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结构:袁小玲,出资比例 96%;吕子龙,出资比例 4%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天津新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六)有限合伙人之四

、机构名称:北京诚吉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诚吉通达")

、成立时间:2008-01-25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大中富乐村 756 号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维欣

、经营范围:加工电子金属材料;科技开发、技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维修机械设备、模具;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包装材料、五金交电、劳保用品、化 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百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顾维欣,持股比例 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诚吉通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七)有限合伙人之五

、机构名称:共青城世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杰投资")

、成立时间:2020-12-16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吕小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出资结构:吴新理,出资比例 98%;吕小霞,出资比例 2%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世杰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 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八)有限合伙人之六

1、合伙人名称:聂泉

2、身份证号:43040219**********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聂泉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 有公司股份。

四、基金概况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0-03-26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312 室(天津信至尚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755 号)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存续期限:8 年,其中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3 年,投资期及退出期满后,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延长 2 年。

6、投资策略:重点对显示及传感器件的核心供应链、人工智能、大数据、智 慧物联等企业投资。

7、管理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基金规模及合伙人出资:截止至 2022 年 02 月 28 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11.42 亿元,实缴出资 7.994 亿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 资额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有限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780.00 68.3012% 546.00
信诺(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4.3783% 35.00
天津新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4.3783% 35.00
福建蒂摩斯投资有限公司 50.00 4.3783% 35.00
北京诚吉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0 2.6270% 21.00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7566% 70.00
聂泉 30.00 2.6270% 21.00
共青城世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4.3783% 35.00
普通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 0.1751% 1.40
合计 1,142.00 100% 799.40

10、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公司委派 4 名,普通合伙 人委派 1 名,所有决策应经 4/5 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11、基金管理费及执行合伙事务报酬:基金投资期内为认缴出资总额的 2%, 退出期及延长期内为尚未退出投资项目的投资本金的 1.5%。

12、利益分配比例及顺序:

① 有限合伙人资本返还: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直至各有限合伙人均 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② 普通合伙人资本返还:若有余额,返还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直至普通 合伙人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

③ 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回报:若有余额,向各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 合伙人均按其实缴出资额年利率 8%(单利)取得投资回报;

④ 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回报:若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普通合伙 人按其实缴出资额年利率 8%(单利)取得投资回报;

⑤ 普通合伙人追赶:若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根据本第 5 项向普

通合伙人分配的金额达到根据上述第 3、第 4 及本第 5 项进行分配总额的 15%;

⑥ 80/20 分配:若有余额,将剩余可分配收入的 80%按实缴比例分配给有限 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3、会计核算方式:

(1)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保留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 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2)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

(3)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14、退出机制:基金拟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通过 IPO、协议转让、并购、回购、 挂牌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57,934,703.08 1,415,777,945.73
总负债 125,203.42 165,040.80
净资产 657,809,499.66 1,415,612,904.93
项目 2020年1月-12月 2021年1月-12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62,709,499.66 561,003,405.27

15、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2020 年数据为已审计数据,2021 年数据为未审计数据。

(二)基金已投资项目情况

基金借助关键进口材料、设备及备件实现国产化替代的趋势,聚焦相关产业 链,重点对显示及传感器件的核心供应链、智慧物联等企业进行投资。截止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显智链基金对 15 家企业进行了投资,累计投资金额 5.4315 亿元, 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47.56%。

五、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一)估值情况

估值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基准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估值方法:资产基础法

基金整体估值:人民币 20.30 亿元,每 1 元认缴出资份额的价格约为 1.78 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值率
总资产 141,577.79 202,990.15 61,412.36 43.38%
总负债 16.50 16.50 0.00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41,561.29 202,973.65 61,412.36 43.38%

(二)增资方案

公司拟通过京东方创投,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以 1 元/1 元认缴份 额的价格向显智链基金增资人民币 3.8 亿元认购相应的合伙份额。该新增人民币 3.8 亿元认缴资本不参与基准日前基金已投项目(包括已投资项目、已签署投资协 议但尚未交割项目、已投资退出项目)分配,亦不承担基准日前(含)基金所有 损益。

上述增资完成后,各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有限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160.00 76.22%
信诺(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3.29%
天津新星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3.29%
福建蒂摩斯投资有限公司 50.00 3.29%
北京诚吉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97%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6.57%
聂泉 30.00 1.97%
共青城世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3.29%
普通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天津显智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0 0.13%
合计 1,522.00 100%

注:上述认缴出资比例的合计数值与单项之和数值差额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拟签署《合伙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名称:《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协议各方:显智链管理中心、电控产投、京东方创投、天津新星、蒂摩斯、 世杰投资、天津信诺、北京诚吉通达、聂泉。

3、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各方同意,决定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合伙目的已 经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已经从所有投资项目退出)或无法实现(包括中 国基金业协会对本合伙企业不予备案)时决议解散合伙企业、决定普通合伙人的 除名和更换、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或通过其他方式 退出合伙企业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批准普通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企业协议约定转让 其持有的合伙权益、通过其他方式退出合伙企业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 而修订合伙协议、就普通合伙人自主决定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单独或合计持 有合伙权益超过二分之一(1/2)的有限合伙人提交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本协议约定 的其他需要合伙人会议决议的事项进行决议、审议其他合伙协议约定需提交合伙 人会议审议的事项时,除合伙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外,应经普通合伙人和持有合 伙权益三分之二(2/3)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4、投资金额:京东方创投以 1 元/1 元认缴份额的价格向合伙企业新增认缴出 资额 38,000 万元认购相应的合伙份额。

5、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6、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投资的必要性

京东方通过参与投资显智链基金,促进与供应链合作伙伴在业务合作的基础 上进行更高层的资本合作,形成稳固的绑定机制,有利于推进关键设备、原材料 的国产化进程,从而在全球竞争格局中保持领先地位。同时,5G 及人工智能技术 的加速发展,催化了物联网细分市场的爆发,通过显智链基金助力京东方实现软、 硬技术的融合,完成由半导体显示/传感器件领域向物联网领域转型的关键突破, 有利于京东方构建物联网核心能力。

(二)投资的可行性

近年来,国内以京东方为代表的半导体显示企业蓬勃发展,但从整体产业链 分析,其上游设备和材料依然多依赖进口,国产设备和材料无法满足国内产业发 展需要的现状。通过投资显智链基金,在资本合作的加持下,配合京东方强有力 的业务支持,推进关键设备、原材的国产化进程,稳定国内产业链生态环境,推 动产业发展。目前京东方合作的二级材料生产企业中未上市的成长型企业较多, 资本合作空间较大。伴随被投资企业发展所带来收入利润的提升,基金获得资本 上的增值,为双方带来利益上的共赢。管理公司为国内专注于显示及集成电路产 业的专业投资机构,注重挖掘、投资和培育在细分领域技术创新和填补国内空白 的优质集成电路设计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管理团队为业内产业及投资领域的专 家。京东方通过对显智链基金增资,强化与投资机构在战略层面的合作关系,充 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及协同效应,实现"产业+资本"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规 划落地。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意在借助全体基金合伙人的优势,挖掘产业上下游优质标的,加快 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体系建设,确保产业链的供应安全,为公司的长远 经营发展服务;并依托专业投资机构对股权投资活动的专业能力,在合理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实现资本增值。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长期来看,可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本次增 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次投资

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环境、 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进而投资 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循基金合伙协议中有关出资安排等内容的约定, 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 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九、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上 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十、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电控产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 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拟向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董事会意见

1、同意京东方向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3.8 亿元,用于京东方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施本次增资方案;

2、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伙协议》等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东方本次向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

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茜 吴宜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