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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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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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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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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 5809-1000 传真:(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发行人”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以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 专项法律顾问,并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以下称《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称“《实施细则》”)、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称“《承销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2020 年)》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下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就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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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以下称“本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已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完 整、准确、有效的,不存在重大隐瞒和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 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现行中 国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分析、投资决策、 业务发展等法律之外的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报 表、审计报告或业务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该等数据、报 告及其结论等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做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中如无特别说明,“元”均指的是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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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一)发行人内部决策
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与京国瑞基金签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之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关于公司与京国瑞基金签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之附 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书>暨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议案。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2021 年 2 月 9 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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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21]5 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总体方案。
(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1 年 7 月 7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7 号),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发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获 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核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实施条件齐备。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
经核查,发行人已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签订承销协议,聘请其为本 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本所律师查验了联席主承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业 务资质文件,确认其具有担任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和认购对象
(一)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及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修订的本次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期的首日(即 2021 年 7 月 21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发行人董事会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 证监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保荐机构(联席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5.57 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 过 6,959,679,752 股且募集资金不超过 2,033,260.00 万元(含本数)。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650,377,019 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20,332,599,995.83 元,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 行上限。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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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修订的本次发行方案及各认购对象分别签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认购协议》(以下称“《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对象为 不超过 35(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确定的最终发行对象共 20 名特定投资者,具体为:北京京国瑞国 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称“京国瑞基金”)、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J.P.Morgan Securities plc、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泰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和谐锦弘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所律师对上述认购对象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备案情况的核查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J.P.Morgan Securities plc、UBS AG、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 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以其自有资金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无 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京国瑞基金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京国瑞基金为私募投资基金,已 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管理人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其他认购对象以私募基金、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形式参与认购, 其中本次获配的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成适用的备案、登记程序。
2、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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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提交了相关材料,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 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认购邀请书》的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关联关系的核查
根据发行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单》《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经核查,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对象中,京国瑞基金受京东方最终实际控制人北京市国 资委控制,京国瑞基金与北京电控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后,将在关乎京东方的 相关事项上与北京电控保持意思表示一致,京国瑞基金取得的京东方股份的表决 及投票权将受北京电控控制,因此,京国瑞基金系京东方最终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其他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 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 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及发行人《公司章程》。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聘请联席主承销商
根据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承销协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负责承销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股票。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协议合法有效。 (二)发送认购邀请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开始合计向 370 名特定投资者(以下单独或合称“认购对象”)发出《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称《认购邀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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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附件《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 下称“《申购报价单》”),邀请上述投资者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 8:30-12:00 期间 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报价,前述认购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56 家、 证券公司 33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19 家、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提 交认购意向书的其他投资者 242 名以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 东(不含关联方)。
《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特别提示等事项,并 附以《申购报价单》等必要的附件。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向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的行为及《认购邀请书》 的内容符合《实施细则》和《承销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三)收集申购报价
1、发行底价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 的首日(即 2021 年 7 月 21 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5.5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2、申购报价规则
根据《认购邀请书》载明的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959,679,752 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033,260.00 万元。本次 发行价格为 5.5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 A 股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
每一认购对象最多可以申报三档价格,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股。 每档报价可以对应不同的认购金额,各档的认购金额互相独立(即上述三档报价 的认购金额不累加计算)。投资者的申报价格有两档或两档以上等于或超过最终 确定的发行价格的,以认购金额最高的一档申购确定其认购数量。每一特定投资 者的最低有效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50,000 万元,超过 50,000 万元的,超过部分必 须为 10 万元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2,033,260.00 万元。
《认购邀请书》还规定,除符合规定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外,其他认购对象应在认购日(2021 年 7 月 23 日)12:00 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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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划付 5,000 万元的保证金;若投资者分产品参与认购,需 分产品缴纳保证金,以最低档报价对应的各产品认购金额所占该档报价产品认购 总金额的比例缴纳保证金,合计缴纳保证金总额为 5,000 万元,且缴纳保证金与 缴纳余款账户户名应与产品名称一致。
3、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经现场见证,2021 年 7 月 23 日 8:30-12:00 期间,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2 家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报价文件。除 3 家公募基金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 19 家认购对象均在 2021 年 7 月 23 日 12:00 前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足额支付保证金。
本次发行首轮申购有效报价总金额为 2,341,860.00 万元,已达到本次募集资 金总额且认购家数少于 35 家。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规则,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不再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本次发行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 序 号 |
认购对象 | 申购价格 (元/股) |
申购金额 (万元) |
|---|---|---|---|
| 1 |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70 | 50,000 |
| 2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5.86 | 65,000 |
| 3 | J.P.Morgan Securitiesplc | 5.92 | 50,020 |
| 4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价值成长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
5.83 | 55,000 |
| 5 | UBS AG | 5.38 | 73,140 |
| 5.66 | 53,840 | ||
| 6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5.37 | 161,000 |
| 5.62 | 151,000 | ||
| 5.80 | 60,000 | ||
| 7 |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23 | 200,000 |
| 5.42 | 100,000 | ||
| 5.73 | 50,000 | ||
| 8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 信基金 |
5.62 | 60,000 |
| 9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74 | 50,000 |
| 1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1 | 79,810 |
| 5.51 | 64,210 | ||
| 5.62 | 50,000 | ||
| 11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1 | 80,000 |
| 12 |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1 | 100,000 |
| 13 |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45 | 200,000 |
| 5.57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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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6 | 50,000 | ||
|---|---|---|---|
| 14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5.60 | 50,000 |
| 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48 | 282,020 |
| 5.61 | 227,070 | ||
| 5.81 | 52,270 | ||
| 16 |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78 | 300,000 |
| 17 |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0 | 51,000 |
| 18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1 | 55,160 |
| 1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1 | 109,000 |
| 5.51 | 74,000 | ||
| 5.71 | 53,200 | ||
| 20 | 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20 | 50,010 |
| 5.37 | 50,010 | ||
| 5.50 | 50,000 | ||
| 21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0 | 68,600 |
| 5.30 | 58,100 | ||
| 5.50 | 50,200 | ||
| 22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07 | 152,100 |
| 5.40 | 51,000 | ||
| 5.50 | 50,000 |
(四)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配售股数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按照竞价程 序簿记建档,本次配售采取“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发 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57 元/股,本次 发行股票数量为 3,650,377,01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332,599,995.83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20 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号 | 限 | ||||
| 1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 革发展基金(有限 合伙)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 基金(有限合伙) |
718,132,854 | 3,999,999,996.78 | 18个 月 |
| 2 |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武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 |
89,766,606 | 499,999,995.42 | 6个月 |
| 3 |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116,696,588 | 649,999,995.16 | 6个月 |
| 4 | J.P.Morgan |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89,802,513 | 500,199,997.41 | 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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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号 | 限 | ||||
| Securitiesplc | -自有资金 | ||||
| 5 |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华宝证券-国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 价值成长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98,743,267 | 549,999,997.19 | 6个月 |
| 6 | UBS AG | UBS AG | 96,660,682 | 538,399,998.74 | 6个月 |
| 7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271,095,152 | 1,509,999,996.64 | 6个月 |
| 8 |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
89,766,606 | 499,999,995.42 | 6个月 |
| 9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高毅晓 峰2号致信基金 |
107,719,928 | 599,999,998.96 | 6个月 |
| 10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产品 |
89,766,606 | 499,999,995.42 | 6个月 |
| 1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766,606 | 499,999,995.42 | 6个月 |
| 12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3,626,570 | 799,999,994.90 | 6个月 |
| 13 |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义乌和谐锦弘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9,533,213 | 999,999,996.41 | 6个月 |
| 14 |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海控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147,163,387 | 819,700,065.59 | 6个月 |
| 15 |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万能产品 |
89,766,606 | 499,999,995.42 | 6个月 |
| 1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财通基金-浙江来益投资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 佳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385,996 | 29,999,997.72 | 6个月 |
| 财通基金-张国钧-财通 基金君享佳泰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
7,181,329 | 40,000,002.53 | |||
| 财通基金-张煜臻-财通 基金玉泉965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359,067 | 2,000,003.19 | |||
| 财通基金-东方财富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安吉333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
1,795,332 | 9,999,999.24 | |||
| 财通基金-慧创蚨祥裕己 | 179,533.00 | 999,998.81 |
9-10
|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 号 | 限 | |||||
|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慧创蚨祥裕己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财通基金-慧创蚨祥裕子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 基金慧创裕子3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3,590,664 | 19,999,998.48 | ||||
| 财通基金-慧创蚨祥裕己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慧创蚨祥裕己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9,533 | 999,998.81 | ||||
|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 通基金汇盈多策略分级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38,600 | 3,000,002.00 | ||||
| 财通基金-兴银投资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安吉15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8,958,707 | 49,899,997.99 | ||||
| 财通基金-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玉泉添鑫5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
53,859,964 | 299,999,999.48 | ||||
| 财通基金-重庆市农信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农信1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
269,300 | 1,500,001.00 | ||||
| 财通基金-陶静怡-财通 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538,600 | 3,000,002.00 | ||||
|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汇通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154,399 | 12,000,002.43 | ||||
| 财通基金-融投通达富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通基金深融1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179,533 | 999,998.81 | ||||
| 财通基金-方德嘉懿FOF 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方德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359,067 | 2,000,003.19 | ||||
| 财通基金-龚晨青-财通 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359,067 | 2,000,003.19 |
9-11
|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 号 | 限 | |||||
| 财通基金-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 1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9,533 | 999,998.81 | ||||
| 财通基金-西部证券睿智 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安吉160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
2,692,998 | 14,999,998.86 | ||||
| 财通基金-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西部 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897,666 | 4,999,999.62 | ||||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 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 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
78,995 | 440,002.15 | ||||
| 财通基金-建设银行-财 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50,808 | 840,000.56 | ||||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 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81,867 | 1,569,999.19 | ||||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 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8,761 | 939,998.77 | ||||
| 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 智选FOF2020001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 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845,602 | 4,710,003.14 | ||||
|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 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81,867 | 1,569,999.19 | ||||
| 财通基金-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盈泰 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281,867 | 1,569,999.19 | ||||
|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中航盈风 1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281,867 | 1,569,999.19 | ||||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 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5号 |
296,230 | 1,650,001.10 |
9-12
|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 号 | 限 | |||||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 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2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23,160 | 1,800,001.20 | ||||
|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 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8号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653,501 | 3,640,000.57 | ||||
| 上海银行-中证财通中国 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 |
547,577 | 3,050,003.89 | ||||
|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 通基金瑞通1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
80,790 | 450,000.30 | ||||
| 财通基金-上海爱建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 安吉5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359,067 | 2,000,003.19 | ||||
| 财通基金-祐益峰-马甲 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祐益峰马甲成长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974,865 | 10,999,998.05 | ||||
| 财通基金-祐益峰-马甲 价值成长3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财通基金安吉 3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974,865 | 10,999,998.05 | ||||
|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中航定增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3,590,664 | 19,999,998.48 | ||||
| 财通基金-邮储银行-财 通基金-玉泉渤海人寿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179,533,214 | 1,000,000,001.98 | ||||
| 财通基金-爱建智赢-证 券投资1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1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9,533 | 999,998.81 | ||||
|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9,067 | 2,000,003.19 | ||||
| 财通基金-外贸信托-增 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通基金外贸信托8号单一 |
1,795,332 | 9,999,999.24 |
9-13
|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 号 | 限 | |||||
| 资产管理计划 | ||||||
| 财通基金-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财通基金天禧 定增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1,795,332 | 9,999,999.24 | ||||
| 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 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538,600 | 3,000,002.00 | ||||
| 财通基金-五矿信托琮玉 系列-福鼎2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财通基金五矿 信托琮玉1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
89,766,606 | 499,999,995.42 | ||||
| 财通基金-金圆资本管理 (厦门)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玉泉1027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
2,692,998 | 14,999,998.86 | ||||
| 财通基金-北京三友光信 科技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中联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1,795,332 | 9,999,999.24 | ||||
| 财通基金-中和锦绣65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 通基金中和耕耘5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
11,579,892 | 64,499,998.44 | ||||
| 财通基金-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财通基金君享 福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795,332 | 9,999,999.24 | ||||
| 财通基金-济南文景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财通基金玉泉1021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
5,385,996 | 29,999,997.72 | ||||
| 财通基金-山东惠瀚产业 发展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安吉317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
5,385,996 | 29,999,997.72 | ||||
| 财通基金-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 定增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 |
2,692,998 | 14,999,998.86 | ||||
| 财通基金-潘宏斌-财通 | 179,533 | 999,998.81 |
9-14
| 序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账户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锁定期 |
|---|---|---|---|---|---|
| 号 | 限 | ||||
| 基金天禧定增格普特2号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财通基金-胡吉阳-财通 基金言诺定增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179,533 | 999,998.81 | |||
| 财通基金-谢金凤-财通 基金天禧定增39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
179,533 | 999,998.81 | |||
| 17 |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 |
福清市汇融创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538,599,640 | 2,999,999,994.80 | 6个月 |
| 18 | 宁波君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上海君和立成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宁波君 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
91,561,938 | 509,999,994.66 | 6个月 |
| 19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030,520 | 551,599,996.40 | 6个月 |
| 2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95,511,669 | 531,999,996.33 | 6个月 |
(五)股票认购协议
发行人与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签订了《认购协议》,上述《认购协议》已生
效。
(六)缴款和验资
2021 年 7 月 23 日,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共同向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发出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称“《缴 款通知书》”),要求各认购对象不迟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向指定账户缴付股份认 购款。上述指定账户收到 20 名认购对象支付股份认购款后,联席主承销商将认 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 存储账户中。
2021 年 8 月 6 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毕 马威华振”)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申购资金验证报告》(毕 马威华振第 2100935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 20,332,599,995.83 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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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639055585)。
2021 年 7 月 30 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京东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划转了认股款(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2021 年 8 月 6 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出具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第 2100934 号)。发行人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计 3,650,377,019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5.5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332,599,995.83 元,扣减相关发 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69,507,4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3,650,377,019.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6,219,130,381.00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协议》《缴款通知 书》等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中国证监会 批复、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 程涉及的法律文书真实、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 正,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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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签 字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盖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 赵 洋 经办律师(签字) : 马宏继
经办律师(签字) : 赵晓娟 经办律师(签字) : 陆 婷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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