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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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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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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1-05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1-05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 月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22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959,679,752 股新股。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3,650,377,019 股,每股面值1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5.5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0,332,599,995.83 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463,092,595.8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69,507,4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毕 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934 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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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分别与各监管银行国家开 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初始存放金额 (人民币元) |
|
| 1 | 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4311630000 | 6,000,000,000.00 |
|
| 2 | 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0200316819100244363 | 4,832,599,995.83 |
|
| 3 | 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 行营业部 |
11220101040071409 | 6,500,000,000.00 |
|
| 4 | 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南京路支行 |
8110601013501318561 | 3,000,000,000.00 |
|
| 5 | 合 计 | 20,332,599,995.83 |
注:上述合计账户余额为公司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直接汇入公司专户的金额,未扣除发行费 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自贸试验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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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各专户专项用 途如下表所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序 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1 |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 11001560004311630000 | 对重庆京东方显示增资并建设京东方重 庆第六代AMOLED(柔性)生产线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支行 |
0200316819100244363 | 对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 建设12 英寸硅基OLED 项目、对成都京 东方医院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成都京东 方医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 行营业部 |
11220101040071409 | 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24.06%的股权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南京路支行 |
8110601013501318561 | 偿还福州城投集团贷款 |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 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 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 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 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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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勇、廖玲、王茜、吴宜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 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 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 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 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 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 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 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 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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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8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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