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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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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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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5 | 证券简称:京东方 | A | 公告编号:2013-053 |
|---|---|---|---|
| 证券代码:200725 | 证券简称:京东方 | B | 公告编号:2013-053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东方") 于 2013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2013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投资")分别与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合肥建翔")、重庆渝资产业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渝资光电")签署了《表决权行使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 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与北京国有资本经 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签署了《股份管理协议》、《表决 权行使协议》。上述协议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一、合肥健翔《表决权行使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合肥建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基于乙方所具有的管理京东方股份的良好经验,甲方拟于认 购结束后在行使京东方股东表决权时按照乙方意思表示与乙方保持 一致,以实现双方的股东利益。
3、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京东方表决权与乙方保持一致的股份(以
下称"标的股份")为本次发行结束后甲方所持京东方全部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基于《股份认购协议》所认购的股份)。
4、双方同意,甲方在行使约定的标的股份以下事项股东表决权 时须按照乙方的意思表示与乙方保持一致: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 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提出提案权,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推荐董事或/和监事的权利,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不再持 有标的股份时止。
6、在下列条件充分满足后,本协议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本公司 公章;且
2)甲方认购的京东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甲方名下。
二、渝资光电《表决权行使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重庆渝资产业光电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基于乙方所具有的管理京东方股份的良好经验,甲方拟于认 购结束后在行使京东方股东表决权时按照乙方意思表示与乙方保持 一致,以实现双方的股东利益。
3、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京东方表决权与乙方保持一致的股份(以 下称"标的股份")为本次发行结束后甲方所持京东方全部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甲方基于《股份认购协议》所认购的股份)。

4、双方同意,甲方在行使约定的标的股份以下事项股东表决权 时须按照乙方的意思表示与乙方保持一致: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 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提出提案权,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推荐董事或/和监事的权利,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不再持 有标的股份时止。
6、在下列条件充分满足后,本协议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本公司 公章;且
2)甲方认购的京东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甲方名下。
三、《股份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乙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甲方 拟于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将其所持京东方股份交由乙方管理;乙方同 意管理该等股份以更好地履行对京东方的股东职责,实现双方的股东 利益。
为此,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3、本协议约定甲方交由乙方管理的股份(以下称"标的股份")

为本次发行结束后甲方基于《股份认购协议》所认购的京东方股份的 70%,以及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的股份。
4、双方同意,甲方将约定的标的股份交由乙方管理,乙方取得 标的股份附带的除处分权及收益权以外的股东权利(以下称"股份管 理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 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3)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4)提出提案权;
5)推荐董事或/和监事的权利。
5、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甲方基于标的股份享有的处分权、收 益权不属于股份管理权利的范围,其中:
1)甲方对标的股份的处分权,包括但不限于以转让、赠与、质 押、设置第三方的优先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或担保权益等处置标 的股份的权利;
2)甲方对标的股份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分配请求权及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关于甲方所持有的京东方标的股份之外的其他股份的股东权利 的行使,由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乙方另行签署的其他协议的约 定履行。
6、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述情形之 一出现之时止:
1)甲方不再持有标的股份时;

2)本协议因下列情况而解除: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履行必要的。
7、费用
1)双方同意,就取得本协议规定的股份管理权利,乙方向甲方 支付人民币壹元。
2)乙方应于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甲方。
8、在下列条件充分满足后,本协议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本方公 章;且
- 甲方认购的京东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甲方名下。
四、国管中心《表决权行使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乙方: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甲方 拟于认购结束后在行使京东方股东表决权时与乙方保持一致,以实现 双方的股东利益。
为此,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3、本协议约定甲方行使京东方表决权与乙方保持一致的股份(以 下称"标的股份")为本次发行结束后甲方基于《股份认购协议》所 认购的京东方股份的 30%,以及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送股增加的股份。
4、双方同意,甲方在行使约定的标的股份的股东表决权时与乙 方保持一致。
5、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约定,本 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述情形之一出现之时终止:
1)甲方不再持有标的股份时;
2)本协议因下列情况而解除:
(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履行必要的。
3)甲乙双方签署的《股份管理协议》依法终止。
6、在下列条件充分满足后,本协议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本方公 章;且
2)甲方认购的京东方本次发行的 A 股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甲方名下。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8 月 xx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