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Aug 2, 2013
53782_rns_2013-08-02_43160010-3fb6-426f-b73d-ad5dd7723fe7.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拟以所持有的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天兴评报字(2013)第306号 (第1册,共1册)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
|---|---|
|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 1 |
|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
| 二、评估目的 | 9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
|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2 |
| 五、评估基准日 | 12 |
| 六、评估依据 | 12 |
| 七、评估方法 | 15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1 |
| 九、评估假设 | 23 |
| 十、评估结论 | 24 |
|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 27 |
|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 28 |
| 十三、评估报告日 | 29 |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 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报告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是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提供必要资料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恰当使用评估报 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 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 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涉及资产 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 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 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拟以所持有的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天兴评报字(2013)第 306 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 认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 100%股东 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 作出了公允反映。
一、评估目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北京国有资 本经营管理中心拟以所持有的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为此目的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 心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 100%股东权益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 方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 100%股东权益。
三、评估范围: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包括全部资产与负 债,截止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3,119,091.5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1,410,893.12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708,198.44 万元。
四、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七、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119,091.5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155,207.02 万元,增 值额为 36,115.46 万元,增值率为 1.1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410,893.12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410,893.1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708,198.44 万 元,评估价值为 1,744,313.90 万元,增值额为 36,115.46 万元,增值率为 2.11%。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 评估结果汇总表 |
|---|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1,121,075.70 | 1,125,470.68 | 4,394.98 | 0.39 |
| 非流动资产 | 1,998,015.86 | 2,029,736.34 | 31,720.48 | 1.59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50.00 | 149.47 | -0.53 | -0.35 |
| 固定资产 | 1,865,626.78 | 1,871,911.62 | 6,284.84 | 0.34 |
| 在建工程 | 10,342.63 | 10,127.22 | -215.41 | -2.08 |
| 无形资产 | 121,896.45 | 147,548.03 | 25,651.58 | 21.04 |
| 资产总计 | 3,119,091.56 | 3,155,207.02 | 36,115.46 | 1.16 |
| 流动负债 | 328,083.09 | 328,083.09 | - | - |
| 非流动负债 | 1,082,810.03 | 1,082,810.03 | - | - |
| 负债合计 | 1,410,893.12 | 1,410,893.12 |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708,198.44 | 1,744,313.90 | 36,115.46 | 2.11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的 100%股东权益价值 为 1,739,700 万元,增值额为 31,501.56 万元,增值率为 1.84%。
(三)评估结论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1,744,313.90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论 1,739,700 万元,二者 差额 4,613.90 万元,差异率 0.26%。
考虑到液晶显示器面板相关行业的量价波动很大,风险较高。本次收益法评估 主要根据 2012 年和 2013 年 1 季度的收益情况推知未来,未来收益向好的趋势能 否持续无法确定。由于收益法评估中对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未来收益情 况的考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100%股东权益在 2013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1,744,313.90 万元。
(四)有关说明
本次评估是在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会按其假设持续下去, 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即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进行的。
根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 其他目的。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0 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请报告使用者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 文,并请关注特别事项说明部分的内容。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拟以所持有的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天兴评报字(2013)第 306 号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你们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公认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北京京东方显示技 术有限公司的 100%股东权益,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对其在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一)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方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是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之一: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企业名称: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林抚生
注册资本:3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35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及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
委托方之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京东方股份
住 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注册资本:1352154.2341 万元
实收资本:1352154.2341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营业执照的许可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 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气。
一般经营项目: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 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 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气;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 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
被评估单位概况
被评估单位: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登记情况
名 称: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简 称: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 4261 室
法定代表人:王东升
注册资本:1737719.93 万元
实收资本:1737719.93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生产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阵列 玻璃基板、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液晶电视及零配件、公共信息显示终端及配套 设备、背光源。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薄膜晶体管液 晶显示器件、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用彩色滤光片、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用部件、材料、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液晶电视及零配件、公共信息显示终端及 配套设备、背光源的研发;销售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液晶电视及零配件、电子 产品、公共信息显示终端及配套设备、背光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
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6 日
营业期限:自 2009 年 1 月 6 日至 2029 年 1 月 5 日
- 公司概况: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是由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股 份)与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北经开)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 2009 年 1 月 6 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独京总字第 11030201156920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总部位于北京。公司的母公司为京东方股 份,最终控制公司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其中京东方股份于 2009 年 1 月出资 4,500 万元,拥有公司 90%的股权,北经开拥 有另 10%的股权。
于 2009 年 8 月 26 日,京东方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建设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的议案。根据该 议案,京东方股份拟通过公司投资建设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 生产线项目(8.5 代线项目)。
经过数次股东增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总额增加至 173.77 亿元,并 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取得了更新的 11030201156920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经营期限为 20 年,许可经营项目包括:生产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阵列玻璃基板、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液晶电视及零配件、 公共信息显示终端及配套设备、背光源。一般经营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用彩色滤光 片、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用部件、材料、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液晶电视及 零配件、公共信息显示终端及配套设备、背光源的研发;销售液晶显示器及零配 件、液晶电视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公共信息显示终端及配套设备、背光源;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于 2011 年在北京亦庄经 济技术开发区建成,采用国际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属于国 内首条 8.5 代生产线。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出资额(元) | 股比(%) |
|---|---|---|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705,000,000.00 | 50.09% |
|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5,100,000,000.00 | 29.35% |
|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3,400,000,000.00 | 19.57% |
| 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7,199,300.00 | 0.96% |
| 北京经济技术投资开发总公司 | 5,000,000.00 | 0.03% |
| 合计 | 17,377,199,300.00 | 100.00% |
- 前两年及基准日被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表及经营成果情况
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年月日20111231 | 年月日20121231 | 年月日2013331 |
|---|---|---|---|
| 货币资金 | 890,628.33 | 574,630.11 | 655,470.52 |
| 应收票据 | - | 17,306.70 | 27,718.23 |
| 应收账款 | 15,725.99 | 222,434.07 | 266,722.53 |
| 预付账款 | 1,147.89 | 2,800.31 | 2,540.01 |
| 应收利息 | 6,491.60 | 977.17 | 1,653.81 |
| 应收股利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14,917.14 | 3,818.04 | 31,170.09 |
| 存货 | 47,991.97 | 76,015.08 | 90,944.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782.34 | 87,027.42 | 44,855.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6,685.26 | 985,008.89 | 1,121,075.7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0.00 | 150.00 | 150.00 |
| 固定资产 | 1,170,533.51 | 1,912,370.46 | 1,865,626.78 |
| 在建工程 | 816,848.60 | 13,532.58 | 10,342.63 |
| 工程物资 | -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无形资产 | 99,259.33 | 124,887.28 | 121,896.4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784.69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15,576.12 | 2,050,940.31 | 1,998,015.87 |
| 资产总计 | 3,122,261.38 | 3,035,949.20 | 3,119,091.56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8页
| 短期借款 | |||
|---|---|---|---|
| 441,780.35- | - | ||
| 应付账款 | 33,294.07 | 171,968.18 | 174,253.71 |
| 预收账款 | 76.62 | 9,121.23 | 3,241.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5,725.41 | 10,793.45 | 10,589.23 |
| 应交税费 | 504.17 | 547.17 | 1,832.18 |
| 应付利息 | 3,210.54 | 1,428.50 | 1,566.19 |
| 其他应付款 | 289,149.60 | 170,825.73 | 112,626.8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928.00 | - | 19,403.35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39 | 1,038.12 | 4,570.35 |
| 流动负债合计 | 812,804.14 | 365,722.38 | 328,083.09 |
| 长期借款 | 500,029.77 | 890,887.50 | 999,580.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95,606.44 | 86,207.87 | 83,229.3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5,636.21 | 977,095.37 | 1,082,810.03 |
| 负债合计 | 1,408,440.35 | 1,342,817.75 | 1,410,893.12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3,821.03 | 1,693,131.45 | 1,708,198.44 |
前两年及评估基准日当年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年2011 | 年2012 | 年月20131-3 |
|---|---|---|---|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12,682.55 | 838,966.51 | 313,373.71 |
| 减:主营业务成本 | 29,226.93 | 784,782.25 | 253,816.32 |
| 二、主营业务利润 | -16,544.38 | 54,184.26 | 59,557.40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10.59 | -718.10 | -2,124.76 |
| 减:营业税金及附加 | 8.04 | 1.09 | 0.35 |
| 销售费用 | 1,136.82 | 15,632.35 | 7,477.77 |
| 管理费用 | 20,160.87 | 52,337.20 | 22,600.37 |
| 财务费用 | -14,421.03 | 3,843.63 | 8,017.60 |
| 资产减值损失 | 7,646.86 | 17,854.37 | 7,849.97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779.40 | - | - |
| 投资收益 | 5,912.39 | - | - |
| 三、营业利润: | -31,932.35 | -36,202.48 | 11,486.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77.95 | 15,627.86 | 3,580.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26 | 114.96 | - |
| 四、利润总额: | -30,373.65 | -20,689.58 | 15,066.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94.85 | - | - |
| 五、净利润: | -28,678.80 | -20,689.58 | 15,066.99 |
上述 2011、2012 年度数据摘自被评估单位相应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单位均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基准日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130159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方为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委托方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截至评估基准日分别持有被评估单位 29.35%、50.09%股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股 东和国资委等相关监管部门。
二、评估目的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拟以所持有的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认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为此目的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京东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 司的 100%股东权益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委托方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 100%股东权益。
涉及的范围为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申报的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 表中所列示的资产和负债,总资产账面价值 3,119,091.5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1,410,893.12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 1,708,198.44 万元。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与本 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具体的资产、负债项目内容以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根据审计后资产、负债数据 为基础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过委托方确认的资产、负债 项目均在本次评估范围内。
具体委估资产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科目名称 | 账面价值 |
|---|---|
| 一、流动资产合计 | 11,210,756,974.42 |
| 货币资金 | 6,554,705,238.47 |
| 应收票据 | 277,182,278.32 |
| 应收账款 | 2,667,225,348.34 |
| 预付款项 | 25,400,114.01 |
| 应收利息 | 16,538,057.25 |
| 其他应收款 | 311,700,932.50 |
| 存货 | 909,445,372.62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8,559,632.91 |
|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980,158,657.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00,000.00 |
| 固定资产 | 18,656,267,838.55 |
| 在建工程 | 103,426,330.41 |
| 无形资产 | 1,218,964,488.04 |
| 三、资产总计 | 31,190,915,631.42 |
| 四、流动负债合计 | 3,280,830,942.22 |
| 应付账款 | 1,742,537,086.03 |
| 预收款项 | 32,412,155.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892,282.85 |
| 应交税费 | 18,321,770.87 |
| 应付利息 | 15,661,941.51 |
| 其他应付款 | 1,126,268,690.4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4,033,5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5,703,515.47 |
|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28,100,296.78 |
| 长期借款 | 9,995,806,5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832,293,796.78 |
| 六、负债总计 | 14,108,931,239.00 |
| 七、净资产 | 17,081,984,392.42 |
评估基准日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 审字第 130159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物理状况、经济状况的说明
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有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
1.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共计 6,554,705,238.47 元。银行存款包括人民币账户 43 个,日元帐户 5 个,美元帐户 11 个,账面价值 6,129,256,221.10 元;其他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账户 4 个,美元帐户 2 个,账面价 值 425,449,017.37 元。
2 . 应收账款主要是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货款,账面金额 2,667,225,348.34 元;委估应收账款共 54 笔,账龄 1-2 年的 1 笔,账面金额 500,000.00 元,占金额总计的 0.02%,其余全部在 1 年以内,占金额总计的 99.8%。
3.存货:评估范围内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 品,分别位于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的原材料库、低值易耗品库、产线和产成品库。
- 机器设备:
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拥有 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
阵列玻璃基板最大加工能力为 90k 片/月。8.5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 (TFT-LCD)生产线,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设备投资大,主要生产线设备及 配套的生产控制设备从日本、韩国、美国等国进口。该公司分为阵列、彩膜、成 盒、模块等生产部门和动力、环保等辅助生产部门。
阵列工序主要设备:PECVD 设备、溅射设备、清洗设备、涂胶设备、显影设 备、曝光设备、剥离设备、刻蚀设备、退火设备、阵列测试设备、检查设备、激 光修补设备等。
彩色滤光片工序主要设备:溅射设备、清洗设备、涂布设备、曝光设备、显 影设备、剥离设备、检测及质量控制设备、激光修补设备等。
成盒工序主要设备:PI 涂布设备、摩擦设备、清洗设备、ODF 设备、真空贴 合设备、切割设备、磨边角设备、磨边后洗净设备、盒测试设备等。
模组工序主要设备:偏贴前洗净装置、自动偏光板贴附装置、自动偏光板加 压脱泡装置 TCP 贴接设备、PCB 贴接设备、组装设备、老化设备、检测设备等。
另还包括玻璃基板自动化传输设备、可靠性试验设备、QC&QA 检测设备、辅 助设备及包装设备等。
由于产品质量对于车间的温度及洁净度要求极高,生产车间均为高等级恒温、 恒湿和超洁净车间。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都要穿戴全封闭的防护服并经风淋室净 化,而且每个生产班次都要按规定对车间内的环境卫生和设备进行清理,厂房内 环境和设备极为整洁。
设备实行定期保养、计划检修和事后维修相结合,生产线的开工率高,设备 的技术状态良好,产品质量稳定。设备开工率、产品质量合格率均达到计划指标。 随着设备使用时间的延长,每年的维护检修费用也逐年加大。公司的生产依据市 场供求关系调整生产线的运行,现阶段为三班制生产。
该公司共有 8 部运输车辆。包括现代领翔轿车、现代雅尊轿车、丰田皇冠轿 车、别克 GL8 商务舱和丰田柯斯达客车。车辆均为 2009 年以后购置使用,未发生 过重大交通事故,均在正常行驶中。
该公司的电子设备为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通 用办公设备,各类办公家具等。电子设备分布在各办公室,2009 年后陆续购置, 在用状态良好。
- 房屋建筑物:
申报的房屋建(构)筑物,主要结构形式有钢砼钢结构混合结构(其中包括 框架结构及排架结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主要建筑物有阵列生产厂房、 彩膜成盒生产厂房、模块生产厂房、污水处理站等。委估单位所属的房屋建筑物 共 708,115.83 平方米(其中包括洁净间面积 20,680.26 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 委估房屋建筑物全部无房屋所有权证,目前正在办理当中。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具体定义如 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 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之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3 月 31 日。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的标准。
以 2013 年 3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根据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的需要 由委托方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
北京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第 132 号(2013 年 7 月 1 日)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参与京东方非公开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发 行股票(A 股)议案的决议;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法律法规依据
1.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 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国办发[2001]102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 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5.国办发[2001]802 号《财务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第 3 号令《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 理暂行办法》;
7.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2 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 法》;
8.财政部令第 14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2001 年 12 月 31 日);
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产权[2006]274 号《关于加强企业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京国资发[2008]5 号《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 估管理暂行办法》;
1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 年 7 月 5 日);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9.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四)产权依据
1.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等;
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4.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原机械工业部文件,机械计(1995)1041 号关于发布《机械工业建设项目 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的通知;
2.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国经贸经(1997)456 号《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 的通知》以及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关于发布《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 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2000]294 号令);
4.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5.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
6.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 [2002]10 号);
7.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字[2007]670 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 号);
9.北京市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京价(收)字[2002]480 号);
10.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标准的通知》 (京价(收)字[2002]055 号);
11.《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2004)
12.《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4)
13.《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
14.评估师现场察看和市场调查取得的与估价相关的其他类报价资料和询价资 料。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2.被评估企业提供的 2010 年至 2012 年及基准日审计报告、会计报表、会计 凭证、财务经营方面的资料、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 发票等财务资料;
3.被评估企业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4.被评估企业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 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 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 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评估人员无法取得 与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经营规模、业务种类相似公司股权交易案例,进而无法采 用市场法确定其整体资产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单位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分别 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1、关于流动资产的评估
(1)对于现金,评估人员在各财务部负责人和出纳人员的陪同下,对库存现 金进行了盘点。库存现金的评估采取盘点倒推方法验证基准日现金余额,并同现 金日记账和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对于银行存款,核对银行存款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其他货币资 金,了解款项性质。对人民币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 评估值,对于外币存款按核实后的原币金额乘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确定评估值。
(2)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有关明细账和总账进行了核对,对款项的 形成原因、账龄、债务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了调查,同时通过账龄分析并结合单 位应收款项的实际状况,对所能形成相应资产的权益和收回可能性进行分析判断。 具体为:在执行上述程序后,首先对应收款项进行个别认定;对应收款项逐项认 定是否存在收回的风险,并对金额较大的债权进行函证,并搜集重大相关合同等, 经核实分析后确定评估值。
(3)应收票据:查阅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结算对象、票据种类、出票日、 到期日、票面利率等情况;对截止评估现场日尚存的库存票据进行实地盘点;对 期后已到期承兑的票据,检查相关原始凭证。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预付账款:评估人员经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确认其真实性,根据 所能收到的相应货物,形成的资产和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5)存货:委估存货主要包括生产用原材料、在库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和在 制品。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对评估范围内存货进行账账、账表进行核实,在 此基础上,依据京东方显示技术提供的存货清单,抽查核实相关会计记录、核算 程序,存货的出入库管理情况,并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存货清单进行了抽查, 检查其是否存在积压残次情况。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各存货项目的特点确 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对其进行评估核算。
○1 原材料:对于原材料中市场价格变化大的项目以基准日市场价加相关运费 等计算评估值,对近期购入的原材料,账面单价与市场价接近,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确认评估值。
○2 产成品:评估值计算公式为:评估值=数量×评估单价
评估单价=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税金及附加率-所得税率-适 当利润率)
○3 在产品:评估人员通过了解成本核算的费用归集及分配情况,分析在产品 账面价值,以核实后的发生成本确定评估值。
(6)对于其他流动资产,评估人员取得了企业的纳税申报表,核对待抵扣的 增值税是否一致,并查看了其明细账及相关凭证,以核实后的金额给定评估值。
2、关于机器设备的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及被评估设备的特点,确定以重置成本为本次资产评 估的计价标准,主要采用成本法确定委估设备的市场价值。
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全新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然后扣减实体性 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或在确定综合成新率的基础上,确定机器设备 评估价值的方法。本次评估采用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重置价值的确定
(1)国产机器设备
仍在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对于已经淘汰、不再生产流通、 已无市价的设备,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工作范 围、技术参数、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其购置价格。确定设备购置价 格后,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相关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合理期限内的资金 成本,以确定设备的重置价值。
国务院于 2008 年 11 月 10 日发布国务院令第 538 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根据新颁布的增值税条例,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 围内增值税由生产性增值税转变为消费性增值税,即增值税纳税企业购买设备等 应缴纳增值税的商品的进项税可以在销项税中低扣,因此在购置价应扣除增值税 的影响。
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设备购置价/(1+适用增值税税率)+运杂费+安装费+其他费用+资金 成本
(2)进口设备
近期进口的设备,用下列方法计算确定其重置价值:
重置价值 = CIF 价(FOB 合同价+国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银行手 续费+外贸手续费+商检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设备增值税。
(3)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重置价值按同型或同类车辆的市场价格加计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 费用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价值=市场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他相关费用
(4)电子设备以及不需安装的价值较低的机器设备
仍在市场流通的设备直接按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对于已经不再生产流通、已无 市价的设备,采用类似设备与委估设备比较,综合考虑设备的性能、技术参数、 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分析确定其购置价格。此类设备不考虑各种费用及资金 成本。
重置价值=购买价/(1+适用增值税税率)
成新率的确定
(1)主要机器设备
对主要机器设备采用综合成新率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现场勘察成新率×60%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对逾龄设备或经大修过的设备,按尚可使用年限法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是评估人员对委估设备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其工作环境、外观 及完整性、技术状况、利用率与负荷率、维护保养及技术改造情况等后,对其主 要价值组成部分设定权重并对各组成部分的状况进行打分综合确定的成新率。
(2)一般设备及电子设备
在进行年限成新率计算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后确定。
(3)车辆
采用综合成新率的方法 ,其公式: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 + 勘察成新率×60%
理论成新率则是在年限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基础上,按孰低原则确定。
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经济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 经济行驶里程×100% 勘察成新率按现场勘察进行打分。
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3、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对本次委估资产,采用成本法评估。选取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为典型 案例,对典型案例的评估,运用典型工程概预算调整法,以该案例预决算资料的
工程量为依据,按现行定额标准,求取直接费,没有预决算资料的根据施工图计 算工程量。然后根据规定的取费程序计算其建安工程总价,再加上前期费和其它 费用、资金成本,确定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前期费及其它费用+资金成本
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典型案例重置单价为基础,将各建筑物与典型案例重置 单价进行比较,并参考原概算价格及建筑估价指标得出各自的重置价格。
成新率采用年限法与打分法综合确定建筑物成新率。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4.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经过评估人员的实地勘察及分析论证,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 正法进行评估。评估方法的具体应用如下:
○1 市场比较法,是根据市场中的替代原理,将估价对象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 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地产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地产的成交价格作适当 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的方法。
公式:V=VB×A×B×C×D
其中:
V——估价宗地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估价对象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情况指数;
B——估价对象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C——估价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2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当地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通过实地勘察、 调查、收集得到的估价对象各宗地的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条件,根据因素条件优 劣确定各因素修正系数,求出估价对象的宗地地价,其计算公式为:
宗地地面熟地价=适用的基准地价(楼面熟地价)×期日修正系数×年期修正 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因素修正系数×宗地容积率
5. 其他资产的评估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 取证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 期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被评估单位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不拥有控制权,也无法实施重 大影响,按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的计算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账面净资产×持股比例
对于无形资产中的软件,本次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根据我们了解 的软件的市场价值变动情况以及软件技术的发展水平,结合委估软件的购置情况、 技术水平、合同服务条款以及技术升级情况确定软件的重置价格,结合软件的类 别和目前国际、国内计算机软硬件的更新换代的周期分析考量软件的贬值因素。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软件都在正常使用中,未考虑贬值率。
对于无形资产中的集团技术转让费,核实原值及摊销年限等,企业按照直线 法摊销,核算正确,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6. 关于负债的评估
对于企业账面的各项负债,评估人员根据单位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对账面值 进行了核实分析,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二)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的基本公式为:
P0= R DCF 1+ 1 + (1 ) 2 2 R DCF + + 3 3 (1 R) DCF + +…+ n n R DCF (1+ ) + n n R P (1+ )
或:P0= ∑= + n i i i R DCF 1 (1 ) + n n R P (1+ )
式中:P0:为期初投资的价值;
Pn:为 n 年后投资的价值;
DCFi:为第 i 年年内的经营现金收益;
R:为折现率;
该基本公式可以解释为期初投资的价值等于存续持有期间经营现金收益的现 值和加上期末残值的现值。Pn 可以理解为 n 年后企业价值,我们有时也称其为"残 值"。对残值的估算,在持续经营假设条件下经常采用永续年金的方法或 Gordon 增长模型的方法,有时也可以采用市场比较的方法。
我们通常采用全投资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将被评估公司全投资现金流折现值 之和扣除付息负债再加回非经营性资产净值最后得到公司 100%股东权益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国家有 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按照与委托方的资产评估约定书所约定的事 项,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业已实施了对委托方提供的法律性文件与会 计记录以及相关资料的验证审核,按被评估单位提交的资产清单,对相关资产进 行了必要的产权查验、实地察看与核对,进行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交易价格的比 较,以及财务分析和预测等其他有必要实施的资产评估程序。资产评估的详细过 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
-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从事本 资产评估项目。在接受委托后,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即与委托方就本 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等影响资 产评估方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
-
根据委托评估资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并设计 主要资产调查表、主要业务盈利情况调查表等,对委托方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 进行业务培训,填写资产评估清查表和各类调查表。
-
评估方案的设计
依据了解资产的特点,制定评估实施计划,确定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 工作小组。本项目评估人员共划分为两组:收益法评估组、资产基础法评估组到 评估现场。
- 评估资料的准备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 估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从各种 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 律权属。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1 日-2013 年 4 月 7 日。
(二)现场评估阶段
1.听取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 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营状况、未来规划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生产经营调查及预测表进行审核、 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对流动资 产中的存货类实物资产进行了抽查盘点。
4.对主要设备,查阅了技术资料、决算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对通用设备, 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对房屋建筑物,了解管理制 度和维护、改建、扩建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5.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管理、经营情况,如:人力配备、物料资源供应情况、 管理体制和管理方针、财务计划和经营计划等。
6.对企业历史财务资料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经营状况和发展计划进行分析。
7.查阅收集纳入企业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经营资料,对企业提供的权 属资料进行查验。
8.通过对企业的资产状况、经营模式和财务状况的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技术 方案。
该阶段工作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8 日-2013 年 4 月 17 日。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与委托方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 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三审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
行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完成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 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 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 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 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 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 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 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 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 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 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 被评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假设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且全部缴纳土地使用权 价款及相关税费的情况下估算的评估值。
(二)收益法评估假设
1.收益法通用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
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 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被评估企业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不改变用途,仍按照公司计划持续使 用;
(3)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5)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 时方向保持一致。
(7)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收益法特殊假设
(1)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股本结构和资本结构是对公司价值及股权价值 进行评估的基础;
(2)假设被评估企业能够继续控制其拥有的各项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保 持核心竞争能力;
(3)假设被评估企业能够按照既定的战略持续经营;
(4)假设被评估企业目前的结算和定价模式不发生大的变动;
(5)本次收益法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现金流在期末流入。
十、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119,091.56 万元,评估价值为 3,155,207.02 万元,增 值额为 36,115.46 万元,增值率为 1.16%;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410,893.12 万元, 评估价值为 1,410,893.12 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708,198.44 万 元,评估价值为 1,744,313.90 万元,增值额为 36,115.46 万元,增值率为 2.11%。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流动资产 | 1,121,075.70 | 1,125,470.68 | 4,394.98 | 0.39 |
| 非流动资产 | 1,998,015.86 | 2,029,736.34 | 31,720.48 | 1.59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50.00 | 149.47 | -0.53 | -0.35 |
| 固定资产 | 1,865,626.78 | 1,871,911.62 | 6,284.84 | 0.34 |
| 在建工程 | 10,342.63 | 10,127.22 | -215.41 | -2.08 |
| 无形资产 | 121,896.45 | 147,548.03 | 25,651.58 | 21.04 |
| 资产总计 | 3,119,091.56 | 3,155,207.02 | 36,115.46 | 1.16 |
| 流动负债 | 328,083.09 | 328,083.09 | - | - |
| 非流动负债 | 1,082,810.03 | 1,082,810.03 | - | - |
| 负债合计 | 1,410,893.12 | 1,410,893.12 | - | -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708,198.44 | 1,744,313.90 | 36,115.46 | 2.11 |
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基础法评估明细表。
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各项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变动 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 设备类资产减值 31,691.98 万元,减值率 2.31%。 分析原因如下:
(1)机器设备:原值减值率 6.61%,净值减值率 2.49%。原值、净值减值的主 要原因是部分 2011 年、2012 年购入的日本进口设备由于汇率变动较大。由于企业 对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经济寿命年限短,所以净值减值率小于原值减值率。
(2)车辆:原值减值率 4.01%,净值增值率 29.49%。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是 车辆的购置价格逐年下降。净值增加的原因是企业车辆的会计折旧年限比评估经 济寿命年限短。
(3)电子设备:原值减值率 0.81%,净值增值率 8.26%。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 是部分电子设备的市场价格下降;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电子设备的会计 折旧年限比评估经济寿命年限短。
- 房屋建筑物增值 37,976.82 万元,增值率 7.73%。
(1)各项建筑物评估结果,详见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
(2)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原值和评估净值中,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的价值,也未包括摊入的有关土地发生的费用。
(3)房屋建筑物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材料和人工价格波动较大。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23,985.58 万元,增值率 144.27%,增值的 主要原因是委估宗地取得至评估基准日期间当地土地价格有所增长。
(二)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收益法对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的 100%股东权益价值 为 1,739,700 万元,增值额为 31,501.56 万元,增值率为 1.84%。
(三)评估结论的选取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1,744,313.90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论 1,739,700 万元,二者 差额 4,613.90 万元,差异率 0.26%。
考虑到液晶显示器面板相关行业的量价波动很大,风险较高。本次收益法评估 主要根据 2012 年和 2013 年 1 季度的收益情况推知未来,未来收益向好的趋势能 否持续无法确定。由于收益法评估中对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未来收益情 况的考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东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100%股东权益在 2013 年 3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 1,744,313.90 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本评估报告存在如下特别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1.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 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 的价值。
2.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做出 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 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 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3.本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评估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5.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 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 验和披露,不代表对本次委估资产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 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我们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本报 告中披露的有关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评估基准日委估资产的产权存在如下瑕疵事项:
(1)抵押担保事项
评估基准日委估范围内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列示如下:
| 项目 | 评估基准日账面值 |
|---|---|
| 货币资金 | 425,449,017 |
| 固定资产 | 18,425,173,934 |
| 在建工程 | 103,426,330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166,253,029 |
货币资金:评估基准日其他货币资金中包括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 345,079,017 元,保函保证金人民币 80,370,000 元。
固定资产:评估基准日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将全部厂房及建筑物以及机器设 备用于长期借款的抵押,抵押到期日为 2020 年 1 月 26 日。
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将全部在建工程用于长期借款的 抵押,抵押到期日为 2020 年 1 月 26 日。
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将全部土地使用权用于长期借 款的抵押,抵押到期日为 2020 年 1 月 26 日。
(2)委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 708,115.83 平方米,截止评估基准日,所有 委估房屋建筑物尚未竣工决算,尚无房屋所有权证。
- 重要的期后事项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于 2012 年 8 月 24 日商务部第 68 次部务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本次评估中对于涉及的车辆仍沿用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原有规定:国家经贸 委等部门国经贸经(1997)456 号《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以及国经 贸资源(2000)1202 号关于发布《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评估基准日后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 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 GR201211001010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证书的有效期内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有 效期三年。
十二、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1.本报告仅供委托方用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和送交资产评估行政主管 部门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2.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经本公司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 上;对不当使用评估结果于其他经济行为而形成的结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4.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 1 年,自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起,至 2014 年 3 月 30 日止。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 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方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 重新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 2013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