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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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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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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郭禾)

2025 年,本人担任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相关制度要求,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依法行 使独立董事权力,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对公司经 营发展情况进行现场实地调研,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简介

本人郭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 师。曾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山西省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 协会副会长等。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 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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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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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广泛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结合专业知识, 独立做出判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6 6 0 0
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并同时担任风控和 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组成及 议事规则》《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组成及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0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审议了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积极独立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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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担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具备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年审工作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相 关资料,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本人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听取 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审阅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听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公司每月发送的《公司及资本市场动态 月报》了解公司的投资者服务工作情况以及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认真审 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重点关注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6 日。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 并通过实地调研等方式现场了解公司情况:2025 年 3 月,本人前往珠海 对公司下属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参观调研,参观产品展厅, 了解生产经营情况;6 月本人前往青岛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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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展厅及生产环廊,听取了经营情况汇报并进行交流;9 月前往京东方 全球创新伙伴大会现场进行参观。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事培训,提升履职 能力,6 月本人前往成都参加了深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本人与公司管理层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经 营状况。在履行职责时,公司能够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每月编制《公 司及资本市场动态月报》,帮助独立董事了解公司动态、行业动态、公司 资本市场表现及最新监管动态等重要信息。公司有关人员也积极配合本人 履行职责,未有任何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 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放弃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 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合理、 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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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选举董事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三)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安排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6 年本人将继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继 续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或建议,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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