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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Jul 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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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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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 年 7 月 8 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6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 照,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 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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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与投资的资金需求,优化债 务结构,合理控制财务成本,同时考虑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经 慎重考虑,公司拟通过在境内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本 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规模
公司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 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分期择机发 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具体期限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发行前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股权出 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用途。具 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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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 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发行利率
债券设定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 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分期发行的,按发行期次分别确定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 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担保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不设担保。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特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回售、赎回等 特殊发行条款及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 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债券品种的发行条款以每期债券 发行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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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批准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后 36 个月止。公司应在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 部门的同意注册批复,并在批复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发行。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公告》。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 行对象、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 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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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 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披露、上市、还本付 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 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 市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七)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公司债券的发行等政策 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复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 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九)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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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四)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 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孙福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 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宋立功先生为公司第 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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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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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宋立功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 其本人意见后,认为宋立功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监事会同意提名 宋立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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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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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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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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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立功先生, 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 北京无线电厂总会计师,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北 京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监。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兼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北京国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宋立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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