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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3, 2023

53782_rns_2023-04-03_81c23a1a-146f-4f7c-986e-279ca17b904f.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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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 年3 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 华振”)审计,2022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50,877,790 元,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35,839,081,781 元。2022 年母公司净利润 3,481,863,512 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 10%提取盈余公积 348,186,351 元,扣除本期永续债利息计提 530,695,890 元,考虑联营企 业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影响增加未分配利润 29,586,402 元,母公司 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6,624,620,470 元。公司拟定 2022 年度以扣除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 37,668,177,36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0.61 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 股利润分 配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 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共计 2,297,758,819.51 元(回购账户里股数不享有分 红)。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

1

表决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意见

1、经认真核查公司 2022 年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我们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 经营行为,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
类型
担保

(如
有)
反担
保情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
类型
担保

(如
有)
反担
保情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鄂尔多斯市
源盛光电有
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
月30日
550,987 2017年
03月15
118,637 连带
责任
保证
2017年3
月17日至
2027年3
月17 日
成都京东方
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2017年04
月24日
2,275,979 2017年
08月30
1,623,979 连带
责任
保证
2017年9
月6日至
2029年9
月6 日
合肥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16年11
月30日
1,694,774 2017年
08月30
744,941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17年9
月7日至
2027年9
月7日
福州京东方
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2015年12
月09日
1,347,157 2016年
11月08
234,099 连带
责任
保证
2016年12
月19日至
2026年7
月4 日
绵阳京东方
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2018年05
月18日
2,111,549 2018年
09月18
1,841,790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2018年9
月26日至
2031 年9

2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月26日
重庆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20年04
月27日
2,050,189 2020年
12月29
1,245,675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0年12
月31日至
2033年12
月31日
武汉京东方
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
2019年03
月25日
2,027,279 2019年
08月16
1,523,558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19年8
月23日至
2032年8
月23日
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20年09
月23日
180,000 2021年
05月12
90,000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1年5
月12日至
2026年5
月31日
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20年09
月23日
120,000 2021年
05月12
120,000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1年5
月12日至
2026年6
月6日
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20年09
月23日
109,308 2021年
07月29
27,346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1年7
月29日至
2025年6
月17日
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20年09
月23日
19,098 2021年
08月13
6,250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1年8
月13日至
2025年4
月28日
南京京东方
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2020年09
月23日
10,500 2021年
12月27
4,500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1年12
月27日至
2026年8
月24日
成都京东方
医院有限公
2020年04
月27日
240,000 2020年
06月15
140,309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2020年6
月15日至
2042年6
月30 日

3

方提
供反
担保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B1)
0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B2)
-913,426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12,736,819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B4)
7,721,08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
担保额度
相关公告
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
日期
实际担保
金额
担保
类型
担保

(如
有)
反担
保情

(如
有)
担保期 是否
履行
完毕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寿光耀光新
能源有限公
3,600 2020年
09月30
3,443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9
月30日至
2034年9
月30 日
苏州工业园
区台京光伏
有限公司
2,800 2020年
09月30
2,678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9
月30日至
2034年9
月30 日
丽水晴魅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3,300 2020年
09月30
2,806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9
月30日至
2034年9
月30 日
金华晴宏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1,700 2020年
09月30
1,446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9
月30日至
2034年9
月30 日
金华晴辉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1,100 2020年
09月30
935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9
月30日至
2034年9
月30 日
金华晴昊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890 2017年
12月18
570 连带
责任

证、
质押
股权 2017年12
月18日至
2032年12
月18日
东阳向晴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3,476 2017年
12月18
1,888 连带
责任

证、
质押
股权 2017年12
月18日至
2032年12
月18日
武义晴悦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960 2017年
12月18
522 连带
责任

证、
质押
股权 2017年12
月18日至
2032年12
月18日
龙游晴游太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2,210 2017年
12月18
1,430 连带
责任

证、
质押
股权 2017年12
月18日至
2032年12
月18日
衢州晴帆太 1,855 2017年 1,008 连带 股权 2017年12

4

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
12月18
责任

证、
质押
月18日至
2032年12
月18日
宁波泰杭电
力科技有限
公司
300 2020年
12月03
261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12
月3日至
2034年12
月3 日
宁波国吉能
源有限公司
1,800 2020年
12月03
1,567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12
月3日至
2034年12
月3 日
安吉弘扬太
阳能发电有
限公司
2,500 2020年
12月03
2,176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12
月3日至
2034年12
月3 日
平阳科恩太
阳能发电有
限公司
1,600 2020年
12月03
1,393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12
月3日至
2034年12
月3 日
温州东泽光
伏发电有限
公司
1,400 2020年
12月03
1,219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12
月3日至
2034年12
月3 日
温州埃菲生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700 2020年
12月03
609 连带
责任
保证
2020年12
月3日至
2034年12
月3 日
北京京东方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12,800 2017年
10月23
12,430 质押 收费
2017年10
月24日至
2032年10
月23 日
北京京东方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20,560 2018年
08月15
14,240 质押 收费
2018年9
月26日至
2032年12
月21 日
北京京东方
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25,418 2017年
11月28
21,418 质押 收费
2017年12
月1日至
2032年12
月1 日
合肥京东方
医院有限公
2018年04
月27日
130,000 2018年
04月27
124,500 连带
责任
保证
2018年4
月27日至
2036年4
月27 日
北京京东方
生命科技有
限公司
60,000 2021年
12月29
20,000 连带
责任
保证
被担
保方
已向
担保
方提
供反
担保
2021年12
月29日至
2039年12
月28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担保额度合计(C1)
208,938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计(C2)
-67,635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487,907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C4)
216,540

5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
合计(A1+B1+C1)
208,938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A2+B2+C2)
-981,061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
额度合计(A3+B3+C3)
13,224,726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A4+B4+C4)
7,937,62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
58.3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
(D)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124,5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1,133,153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1,257,653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
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
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注:1、2022 年 4 月 28 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北京京东方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为苏尼特右旗 20 万千瓦光伏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因业务变更该担保事项不再执 行;

2、2022 年 4 月 28 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为京东方视讯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担保事项未发生担保责任。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规范 及完善的内部决策与风险控制流程,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均充分揭 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进行了有效防控,公司对外担保属于生产 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总额 严格控制在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形,也无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 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

6

认为,公司以 2022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 2023 年度全年累计 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 2023 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 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 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使 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170 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结构性存款等保 本型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明确 了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审批权限与实施流程,开展中 短期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审核及审批程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结构性存 款等保本类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 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 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关于公司开展结构性存款等保本类业务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毕马威华振是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 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

7

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运行, 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 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 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及时性。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关联方 资金往来、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 发生违反《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或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的 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完整、 规范、有效,对经营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能够达到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七、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 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

8

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司《京东方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除限售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符合公司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解除限售 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除限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的意见

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公 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492,300 股,及注 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 15,120,600 股股票期权;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 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 806,310 股,及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1,681,147 股。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10,298,610 股,注销股票期 权共 16,801,747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

九、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的意 见

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9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 定。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的 议案》。

十、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对 2021 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 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 picture [421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74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