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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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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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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京 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918,643,87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8,556,446 元,扣除 年末发行在外的永续债累计利息 56,109,589 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 润 1,493,977,836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以每 10 股派 0.2 元 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 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 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金额 共计 695,967,975.26 元,占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 46.58%。
同意《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2019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意见
1、经认真核查公司 2019 年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我们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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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无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408月日14 | 1,290,597 | 年201501月日15 | 572,3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4年1月日至62022年月日16 | 否 | 否 |
|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年201611月日30 | 551,155 | 年201703月日15 | 3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3月日至172025年3月日17 | 否 | 否 |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704月日25 | 2,312,984 | 年201708月日30 | 1,911,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9月日至62027年月日96 | 否 | 否 |
|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704月日25 | 450,000 | 年201708月日30 | 171,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日起至2023年7月日31 | 否 | 否 |
|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408月日14 | 1,478,413 | 年201409月日29 | 727,885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411月日至5年202211月日5 | 否 | 否 |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年201612月日01 | 1,701,474 | 年201708月日30 | 1,543,72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9月日至72025年月日97 | 否 | 否 |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512月日10 | 1,348,340 | 年201611月日08 | 1,175,946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612月日至19年202412月日19 | 否 | 否 | |
|---|---|---|---|---|---|---|---|---|---|
| 福州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512月日10 | 300,000 | 年201611月日08 | 13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日起至年202312月日28 | 否 | 否 | |
|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805月日18 | 2,134,116 | 年201809月日18 | 1,615,2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9月日至262028年9月日26 | 否 | 否 | |
|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805月日18 | 460,000 | 年201806月日22 | 1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函开立日起至年202710月日31 | 否 | 否 | |
|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903月日25 | 2,028,990 | 年201908月日23 | 771,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9年8月日至232029年8月日23 | 否 | 否 | |
|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年201903月日25 | 450,000 | 无 | 无 | 连带责任保证 | 暂未签署合同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478,99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15,808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4,056,067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9,161,522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苏州光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5,450 | 年201712月日20 | 4,716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202027年4月日6 | 否 | 否 |
| 河北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14,600 | 年201705月日24 | 10,00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6月日至152029年1月日16 | 否 | 否 |
|---|---|---|---|---|---|---|---|---|
| 黄冈阳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4,552 | 年201709月日11 | 4,3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7年9月日至112027年9月日11 | 否 | 否 |
| 寿光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4,192 | 年201710月日31 | 4,184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0月日至31年202710月日31 | 否 | 否 |
| 苏州工业园区台京光伏有限公司 | 无 | 3,484 | 年201712月日01 | 3,464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年202712月日1 | 否 | 否 |
| 丽水晴魅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4,678 | 年201712月日21 | 4,658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21年202712月日21 | 否 | 否 |
| 金华晴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2,374 | 年201712月日21 | 2,354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21年202712月日21 | 否 | 否 |
| 金华晴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3,666 | 年201712月日15 | 1,435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5年202712月日15 | 否 | 否 |
| 合肥禾旭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538 | 年201805月日18 | 5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日至182028年5月日10 | 否 | 否 |
| 合肥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1,068 | 年201805月日18 | 1,05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5月日至182028年5月日10 | 否 | 否 |
| 合肥融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1,400 | 年201712月日18 | 1,382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合肥天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1,100 | 年201712月日18 | 1,082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 金华晴昊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890 | 年201712月日18 | 844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东阳向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3,476 | 年201712月日18 | 2,797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武义晴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960 | 年201712月日18 | 773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龙游晴游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2,210 | 年201712月日18 | 2,119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衢州晴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1,855 | 年201712月日18 | 1,493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8年202912月日18 | 否 | 否 |
| 安徽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13,575 | 年201712月日27 | 12,876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27年202912月日27 | 否 | 否 |
| 宁波泰杭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600 | 年201712月日19 | 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9年202512月日18 | 否 | 否 |
| 宁波国吉能源有限公司 | 无 | 2,740 | 年201712月日19 | 2,121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9年202512月日18 | 否 | 否 |
| 安吉弘扬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3,500 | 年201712月日14 | 2,897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4年202512月日13 | 否 | 否 |
| 平阳科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2,400 | 年201712月日14 | 1,858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4年202512月日13 | 否 | 否 |
|---|---|---|---|---|---|---|---|---|
| 温州东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无 | 2,100 | 年201712月日14 | 1,626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4年202512月日13 | 否 | 否 |
| 温州埃菲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无 | 1,400 | 年201712月日14 | 1,084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712月日至14年202512月日13 | 否 | 否 |
| 红安县恒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6,892 | 年201801月日31 | 6,4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月日至312030年1月日31 | 否 | 否 |
| 安徽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2,060 | 年201804月日25 | 1,9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日至252030年4月日25 | 否 | 否 |
| 淮滨县俊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8,459 | 年201804月日25 | 8,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日至252030年4月日25 | 否 | 否 |
| 绍兴光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16,000 | 年201812月日13 | 15,936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812月日至13年203012月日12 | 否 | 否 |
| 绍兴旭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4,500 | 年201812月日13 | 4,482 | 连带责任保证 | 年201812月日至13年203012月日12 | 否 | 否 |
| 京东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无 | 110,199 | 年201710月日31 | 110,199 | 质押 | 年201712月日至12年202012月日7 | 否 | 否 |
| 合肥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 年201804月日27 | 130,000 | 年201804月日27 | 7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4月日至272033年4月日27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1,702 |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60,91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93,454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478,99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914,106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4,416,985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9,454,976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例 |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 | 99.47%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70%的被担保对象提 | 172,553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 50%部分的金额(F) | 4,702,070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4,702,070 | |||
|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规 范及完善的内部决策与风险控制流程,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均充分 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进行了有效防控,公司对外担保属于生 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 总额严格控制在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形,也无为控股股东及公司 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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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其中 公司独立董事吕廷杰先生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故其回避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以 2019 年度相关关联交 易为基础,对 2020 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 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 2020 年度日常经 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 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收益,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申请 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170 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 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明确 了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审批权限与实施流 程,开展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审核及审批程序。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 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 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同意《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五、关于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多年提 供了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 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毕马威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我们认为 聘请毕马威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运 行,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 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 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 资、关联方资金往来、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或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的建立和 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 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完整、 规范、有效,对经营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能够达到相关监管机构的要 求。
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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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 计准则第13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不需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关于选举唐守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候选人唐守廉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唐守廉先生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提名唐守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公司自2019年起,陆续执行以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 》、《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 (修订)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 (修订) 》;
2、《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 6号);
3、《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版) 的通知》(财会 [2019] 16号);
4、《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修订) 》;
5、《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修订) 》。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根据以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以前 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 轩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