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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E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Apr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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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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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7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765,291,136 元,资本公积为 37,588,541,593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7 年度以每 10 股派 0.5 元 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 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 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金额共计 1,739,919,938.15 元,占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98.56%。

同意《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201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意见

1、经认真核查公司 2017 年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我们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 常经营行为,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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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2014月0814日 731,955 年201503月日12 206,387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07日23至年20197月日23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2014月0814日 1,208,827 年201501月日15 757,967 连带责任保证 2014年1月6日至年20221月日6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2013月0402日 463,642 年201305月日22 293,640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36日17至年20216月日9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2014月0814日 463,642 年201409月日30 293,640 质押 年月20136日17至年20216月日9
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2016月1130日 544,746 年201703月日15 359,461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3日17至年20253月日17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2017月0425日 2,244,479 年201708月日30 1,251,944 连带责任保证 2017年9月6日至年20279月日6
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2017月0425日 450,000 年201708月日30 171,000 连带责任保证 保函开立日起至年20237月日31
年月201411连带责任日5否否1,288,617保证至年202211月日5
保函开立之连带责任日起否否75,000保证至年202012月日31
2017年9月7连带责任日否否1,430,133保证至年20259月日7
年月201612连带责任日至192024否否1,075,069保证年月1219日
保函开立日连带责任起否否228,000保证至年202312月日28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2,827,117计(B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137,217(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是否是否实际担保为关担保类型担保期履行金额联方完毕担保
年月20136质押日至否否293,640172021年月日69
年月20176连带责任日至否否14,570152029保证年月日116
年月201712连带责任日至否否5,345202027保证年月日46
年月201710连带责任
遂溪县恒辉投资有限公司 25,418 年201712月日01 25,418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2032年月日121
黄冈阳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552 年201709月日11 4,552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9日至112027年月日911
寿光耀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4,192 年201710月日31 4,192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0日至312027年月1031日
苏州工业园区台京光伏有限公司 3,484 年201712月日01 3,484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2027年月日121
丽水晴魅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4,678 年201712月日21 4,678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212027年月1221日
金华晴宏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374 年201712月日21 2,374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212027年月1221日
金华晴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666 年201712月日15 3,666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52027年月1215日
合肥融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 年201712月日18 1,400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82029年月1218日
合肥天驰新能源有限公司 1,100 年201712月日18 1,100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82029年月1218日
金华晴昊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890 年201712月日18 890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82029年月1218日
东阳向晴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3,476 年201712月日18 3,476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日至182029年月1218日
武义晴悦太 960 年201712 960 连带责任 年月201712
阳能科技有 月日18 保证 日至182029
限公司 年月1218
年月201712
龙游晴游太 年201712 连带责任 日至182029
阳能科技有 2,210 月日18 2,210 保证 年月1218
限公司
1,855 年201712月日18 1,855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
衢州晴帆太阳能科技有 日至182029
年月1218
限公司
安徽京东方 年月201712
能源投资有 年201712 连带责任 日至272029
限公司 13,575 月日27 13,575 保证 年月1227
宁波泰杭电 年月201712
力科技有限 600 年201712 600 连带责任保证 日至192025
公司 月日19 年月1218
2,740 连带责任保证 年月201712
宁波国吉能 2,740 年201712月日19 日至192025
源有限公司 年月1218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担保额度合计(C1) 110,020 110,020
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110,020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109,885
(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2,804,499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2,937,137
(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11,218,182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7,247,102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 85.45%
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 0
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87,566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3,006,611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3,006,611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
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对于以上担保我们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担保事项内部控制规 范及完善的内部决策与风险控制流程,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均充分 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并进行了有效防控,公司对外担保属于生 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担保 总额严格控制在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形,也无为控股股东及公司 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 认为,公司以 2017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 2018 年度全年累计 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与安排。该议案涉及 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 2018 年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将发生的交易,交易 安排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企业持续发展;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关于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存量资金 收益,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拟申请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额度不超过 170 亿元人民币的中短期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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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理财和结构性存款业务管理制度》,明 确了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审批权限与实 施流程,开展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业务,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审核及审批程序。公 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中短期保本型理财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关于公司开展保本型理财业务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五、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连续提供了 13 年财务审计和 7 年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 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 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提议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对其 2018 年 度的报酬,提请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业务情况, 参照 2017 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同意《关于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能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效运 行。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 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 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 资、关联方资金往来、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 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的建立 和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已经建立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有序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完整、 规范、有效,对经营风险能够有效控制,能够达到相关监管机构的要 求。

同意《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七、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 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公司经营计划,相 应确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准。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标准是依据公司所处 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该方案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及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历彦涛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历彦涛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3、同意历彦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廷杰 王化成 胡晓林 李轩

2018 年 4 月 20 日